1、文 件 编 号 COP16.1深圳市兆日实业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本修改状态 B0标题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页 码 第 1 页 共 3 页日期 修改状态 页码 更改说明 修改人0 新拟制编写 陈朝梅 部门 技术管理部 日期 2000 年 10 月 18日审核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批准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文 件 编 号 COP16.1深圳市兆日实业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本修改状态 B0标题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页 码 第 2 页 共 3 页文 件 编 号 COP16.1深圳市兆日实业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本修改状态 B0标题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页 码 第 3 页 共 3 页1.0 目的控制质量记录的
2、填写、保存及管理过程,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质量活动和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验证质量体系的有效性。2.0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质量记录。3.0 职责3.1 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并更新质量体系文件一览表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活动中质量记录的收集、编目、查阅、归档、保存及处理。4.0 程序4.1 质量记录表格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拟制,技术管理部负责进行汇总,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并登记在质量体系文件一览表的质量记录部分。4.2 技术管理部将已批准的质量记录表格样版及质量记录发放控制页发至有关的使用部门。4.3 质量记录的编目(1)质量记录的编目一般可以选择 2 至 4
3、 位的阿拉伯数字作为自然顺序号,也可选择其它编目方法。(2)单一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表,由使用部门的记录保管人统一对其编目。(3)有一个以上的部门使用且分别各自归档保存的质量记录表,由使用部门的记录保管人统一对其编目,并要求其编目应以部门的标识代码结尾,部门的代码定义如下: 行政人事部-AD 市场部-MD 开发部-RD 生产部-PD 技术管理部-TD文 件 编 号 COP16.1深圳市兆日实业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本修改状态 B0标题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页 码 第 4 页 共 3 页 技术支持部-SD(4)有一个以上的部门使用但只归档到一个部门的质量记录表,由收件部门的记录保管人进行编目。4.4
4、质量记录的收集、查阅、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4.4.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4.4.2 所有质量记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填写完整,真实准确,如有涂改必须签字。4.4.3 各部门的质量记录保存时间由部门自定义(推荐为二年) ,当有合同要求时,可根据合同要求在产品的整个寿命期内保留质量记录。4.4.4 质量记录应在适宜的环境下妥善保管,以防损坏、变质及丢失。4.4.5 对失效的质量记录由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处置和销毁。5.0 相关文件5.1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COP5.1)6.0 附录与记录6.1 质量记录一览表 (文件编号:QR16.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