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 O一二年七月目 录1、总则12、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5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444、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605、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26、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87、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978、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169、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2610、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3211、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4212、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2、评分办法1501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七高一文明”的发展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第二条 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的井工煤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一、二、三级。竣工投产矿井的安全质量化验收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三条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安全方面:一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 0,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
3、万吨死亡率必须控制在市或集团公司当年百万吨死亡率以下,但不得发生 3 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不得发生 3 人及以上死亡事故。2. 依法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3. 采煤方法: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生产布局合理,采掘关系正常。4. 瓦斯抽放:矿井“四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双突”矿井抽采煤量符合规定,采区回收率达到规定。矿井产量不得超过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2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备化考核专业分为 11 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
4、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各专业采用百分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计分以 100 分为满分,按专业得分乘以权重系数,计算结果为矿井总得分。各专业的权重系数见下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各专业权重系数第五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一级:检查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 90 分,其它 4 个专业不低于 80 分。二级:检查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 80 分,其它 4 个专业不低于 70 分。三级:检查考核得分 70 分
5、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 70 分,其它 4 个专业不低于 60 分。第六条 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第七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程序各市、各集团公司年初要制定达标规划,根据达标规划,组织省属煤矿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步骤组织实施,对达标矿井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序号 专业 权重 序号 专业 权重1 采煤 0.10 7 信息调度 0.072 掘进 0.10 8 应急救援 0.06
6、3 机电 0.10 9 地面设施 0.054 运输 0.07 10 安全管理 0.105 一通三防 0.18 11 职业健康 0.056 地测防治水 0.123(1)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比的原则,各市监管的煤矿由各市煤炭局初验,省属五大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初验收合格的煤矿分别由各市煤炭局,各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炭厅申报。省煤炭厅根据各单位初验申报文件,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2)认定;省煤炭厅通过现场验收,对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申报的标准化矿井进行审核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3)公示:为确保标准化矿井认定的公平、公正、合
7、理,对已认定的标准化矿井,省煤炭厅将在山西煤炭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本行业各级部门、各煤矿企业的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合理化意见进行采纳,并作出适当调整。(4)表彰:根据公示确定的标准化矿井名单,省煤炭厅适时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对达到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予以命名表彰。第八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检查考核(一)日常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检查,省厅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市和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 1 次,县(市、区)每两个月检查 1 次,煤矿每月检查 1 次。对日常检查的结果建立台账档案,并录入信息平台实施管理,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二)年度检查:根据
8、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初验合格上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省厅组织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验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逐矿检查验收;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率不低于所在市、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改造投产矿井数的 30%。省厅未检查验收的二、三级标准化矿井,认定各市、各集团公司申报的验收结果。4第九条 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机械化开采、自动化操作、信息化管理。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由煤矿企业在年度标准化考评中,向省煤炭厅提出加分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适当加分。(1)考核年度内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奖的分别加 5 分、3 分。(2)年
9、度内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适当加分。1.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机械化的,加 2 分;2.采用自动化操作,实现无人工作面,加 3 分;3.矿井标准化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加 2 分;4.采用充填法等绿色开采方法的,加 2 分;5.采用其他先进技术工艺的,酌情加分,但分值不得超过 3 分。第十条 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必须达标。对未达标的生产矿井,省煤炭厅将依法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整改达标后,经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验收后合格后,将验收达标情况上报省煤炭厅,认定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第十一条 建设改造矿井在竣工投产前,由相关市
10、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对其组织标准化专项验收,验收达标的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意见,方可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负责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解释。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水温地质类型划分和审批2.有中长期和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规划,并能按计划组织实施,直到矿井安全生产工作3.所有矿井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
11、杂以及水温地质类型为中等且进入承压区开采和 400 万吨/年以上的矿井还应配备地测(水文)副总工程师或地测(水文)副矿长(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人员),在地测科设专门分管防治水的副科长。4.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瓦斯矿井不配)、储量管理、测量、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的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防爆型)、计算机、打印机、流速仪、绘图仪、激光导向仪(防爆型)、GPS、物探仪器、无线电透视仪、满足矿井探放水需要的专业探放水设备和相应的钻探设备等仪器。第二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
12、化考核共 5 大项(共 5 个表),每大项满分 100 分。第三条 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 每一大项中各监测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各大项权重见公式(1)。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用下式计算:6P=J15%+D25%+C25%+F125%+F210%.(1)式中:P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J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便准话考核得分;D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C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F1煤矿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F2煤矿防冲击地压安全质量标准化
13、考核得分(无冲击地压矿井 F2 分值为 100)。2.考核评级各项计划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3.每发生一次地测防治水安全责任事故,扣 4 分。第四条 年产 120 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建立地测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能与上一级管理机构联网并正常使用。7附表 A.1 地测防治水(含防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应建立(1)各级岗位责任制(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高、突矿井包括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4)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
14、制度(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8)探放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11)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12)冲击地压矿井制定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及定期冲击地压管理全面验收制度20 查现场和资料检查所有制度,并采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
15、,缺一个大项或制度覆盖专业不全面扣 2 分,执行不好者扣 1 分2.具备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5 查资料缺一种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扣 1 分;内容不全扣 0.5 分;不能指导生产扣 2 分十一机构设置及管制度(40)制度建设与执行3.检查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道人;每月召开一次业务工作会议(冲击地压矿井每周还要召开一次防冲分析会,防冲技术人员每天飞防冲工作分析一次5 查资料缺一次扣 1 分,记录不详实扣 0.5 分,既要不落实扣 1 分84.必须具有经过上一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 5 查资料检查工作计划,无年度防治水计划或年度防治水
16、计划未经批复不得分,计划不全面、不具体扣 2 分附表 A.1 地测防治水(含防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一规章制度制度建设与执行5.地测防治水资料袋管理应达到以下标准(1)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目录,查找方便(2)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3)账、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有专门卷柜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要及时有效5 查资料(1)管理不当,未分类保管装入卷柜,资料在个人手中未集中管理,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每存在一个问题
17、扣 0.5 分(2)账、卡、图、文、数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3)来往文件管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 技术人员及装备(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承压的矿井要设置防治水机构,并配置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2)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满足矿井正常工作需要(3)磁场防治水部门常规装备的品种及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4)必须配备不少于 3 台(至少一台 200m能力以上的)不同类型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和满足“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物探设备20 查现场和资料(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承压的矿井没有设置防治水机构的不得分,没有设置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或副总扣 5 分(2)因人员或装备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扣 20 分二人员装备及新技术(60)人员装备及新技术 . 技术应用(1)测量工作采用 GPS、全站仪、陀螺仪定向或电子手薄等(2)矿井地质工作至少采用 2 种物探手段,并能得到有效的使用(3)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应建立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监控预报系统(4)配备微机及数字化成图系统,推广使用图形工作站(5)地测信息系统与上级管理机构联网正常使用20 查现场和资料技术应用每少一项扣 2 分;采用新技术,效果明显的,加 10 分;数据库更新不及时的,扣 1 分。地测信息系统未与上级管理机构联网扣 5 分不能正常使用扣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