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五、来安县农业委员会(外部)职权目录表 承办单位:能源办公室序号 职 权 名 称 实施 主体 实 施 依 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1 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市农委核发) 县农委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公开栏、来安农业网 社会公开2 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县农委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开栏、来安农业网 社会公开3承担农村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未经农村能源专业技术审核的;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未达到设计、施工标准或质量要求的 县农委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公开栏、来安农业网 社会公开4擅自向用能单位和个人推广未
2、经推广地区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村能源技术的县农委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 公开栏、来安农业网 社会公开5 从事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者,未领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县农委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 公开栏、来安农业网 社会公开54十三、来安县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流程图落实项目村向省厅申报待批批复后制定实施方案能源办组织技工队伍议标与中标者签订建池责任状中标技工到项目村组织实施(含试气安装等)农能办检查建池质量督促施工进度农能办组织人员到项目村建立沼气户档案并进行县级初验委托审计部门审计申请上级验收55十四、来安县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建设流程图落实养殖户(场)制定可行性报告(3 类以上由省厅派专人制定)向省厅申报待批批复后制定实施方案(3 类以上由省厅制定)能源办组织工程队议标(3 类以上由省市招投标)中标者和养殖场、农能办签订施工协议工程队进场施工委托审计部门审计农能办验收合格,建立档案交付使用(3 类以上申请省市组织专人验收)农能办和养殖场监督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