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2990735 上传时间:2019-05-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EMC节能项目管理办法(修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江西立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EMC 节 能 项 目 管 理 办 法第 1 章 总 则第 1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江 西 立 达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公 司 ”)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 EMC) 节 能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项目 ”) 的 管 理 , 保 证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 对 项 目 实 行 有 效 控 制 , 结合 公 司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2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所 有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第 3 条 公 司 项 目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 并 按 部

2、 门 归 口 分 工 负 责 : 市场 策 划 部 负 责 项 目 的 市 场 调 查 、 项 目 洽 谈 、 签 署 合 作 意 向 书 、准 备 合 同 、 签 订 合 同 、 项 目 设 备 采 购 、 政 府 财 政 奖 励 申 请 ( 省政 府 有 关 部 门 ) 、 回 收 投 资 、 效 益 ;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项 目 可 行性 分 析 、 初 步 审 计 、 标 准 评 估 、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 安 装 、 节 能验 收 、 项 目 维 护 、 政 府 财 政 奖 励 申 请 ( 项 目 所 在 地 、 市 、 县 政府 有 关 部 门 ) ; 综 合

3、 部 负 责 项 目 资 料 整 理 、 存 档 ; 财 务 部 负 责项 目 财 务 审 计 、 改 造 费 用 评 估 、 融 资 、 项 目 决 算 。第 4 条 项 目 审 批 权 限 按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制 度 授 权 权 限 规定 执 行 。第 5 条 针 对 具 体 项 目 市 场 策 划 部 客 户 经 理 负 责 该 项 目 涉 及 市2场 策 划 的 相 关 工 作 ; 技 术 工 程 部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该 项 目 涉 及 技 术工 程 项 目 实 施 相 关 工 作 , 技 术 工 程 部 工 程 管 理 、 技 术 管 理 、 安全 管 理 等 专

4、 职 负 责 该 项 目 的 相 应 管 理 工 作 。 ( 按 公 司 岗 位 工作 标 准 执 行 )第 2 章 项 目 的 立 项第 6 条 项 目 建 议 书 由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提 报 , 项 目 建 议 书 应 具备 以 下 内 容 :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 用 能 结 构 及 设 备 现 状 、节 能 潜 力 与 目 标 、 可 行 性 分 析 、 节 能 改 造 实 施 方 案 、 节 能 改 造实 施 进 度 、 投 资 估 算 与 改 造 效 益 分 析 、 结 论 与 建 议 等 。第 7 条 项 目 立 项 必 须 由 技 术 工 程

5、部 负 责 提 报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应 具 备 风 险 评 估 及 初 步 能 源 审 计 结 果 ; 财 务 部提 报 初 步 财 务 审 计 结 果 。第 8 条 综 合 部 负 责 召 集 公 司 领 导 、 市 场 策 划 部 、 技 术 工 程 部 、财 务 部 及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对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 并 将 初 审 结 果 报 公 司总 经 理 确 定 , 是 否 立 项 。 市 场 策 划 部 主 持 会 议 。第 3 章 项 目 的 资 金 管 理第 9 条 公 司 经 立 项 批 准 的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必

6、 须 纳 入 年 度 财 务 预算 计 划 , 按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分 自 有 资 金 项 目 和 融 资 资 金 项 目 。项 目 决 算 必 须 纳 入 季 度 、 月 度 财 务 预 算 计 划 中 。 项 目 实 施 要 确保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预 算 不 超 概 算 , 决 算 不 超 预 算 。第 10 条 使 用 部 门 应 根 据 项 目 进 度 情 况 提 出 资 金 计 划 建 议 , 财务 部 负 责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及 资 金 情 况 综 合 平 衡 , 安 排 项3目 资 金 计 划 。第 11 条 项 目 的 资 金 支 付

7、 要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有 关 制 度 规 定 办 理 ,并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支 出 安 排 ,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支 付 。 收 款 方 应 提 供发 票 、 合 同 等 相 关 资 料 , 经 财 务 部 审 核 ,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方 可 办理 付 款 手 续 。第 12 条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实 行 预 算 管 理 , 按 立 项 报 告 或 可 行 性 报告 中 的 资 金 预 算 安 排 进 行 , 超 出 预 算 的 资 金 , 应 由 使 用 部 门 说明 理 由 提 交 公 司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后 , 财 务 部 按 公 司 领 导

8、批 示 进 行资 金 安 排 。第 四 章 项 目 的 实 施第 13 条 项 目 实 施 重 点 应 加 强 项 目 的 投 资 、 工 期 、 效 果 三 大 控制 。第 9 条 市 场 策 划 部 负 责 市 场 信 息 调 查 、 整 理 、 分 析 及 项 目 洽谈 。 对 有 意 向 的 项 目 签 署 项 目 意 向 书 ,意 向 书 应 明 确 实 施 合 同能 源 管 理 改 造 的 内 容 、 项 目 总 造 价 、 投 资 比 例 、 预 计 节 能 效 益 、分 享 比 例 和 分 享 年 限 等 。 若 意 向 书 未 达 成 , 则 项 目 终 止 ; 若 达成 ,

9、 则 市 场 策 划 部 需 对 意 向 书 的 条 款 做 出 解 释 , 以 保 证 客 户 完全 清 楚 他 们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项 目 意 向 书 签 订 需 经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第 14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提 出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含 风 险 评 估 ) 。对 客 户 的 设 备 及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 估 算 节 能 量 , 提 出 初 步 建议 , 回 答 客 户 提 出 关 于 节 能 改 造 方 面 的 技 术 问 题 ; 财 务 部 负 责4提 出 初 步 财 务 审 计 结 果 ; 市 场 策 划 部 配

10、合 。第 15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开 展 初 步 能 源 审 计 。 对 客 户 耗 能 设 备及 其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测 , 分 析 节 能 潜 力 。 提 出 初 步 能 源 审 计 结果 、 初 步 估 算 节 能 量 , 出 具 节 能 量 计 算 结 果 。 财 务 部 负 责 提 出初 步 投 资 计 算 结 果 。 市 场 策 划 部 配 合 。第 16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提 交 节 能 项 目 建 议 书 , 描 述 所 建 议 的节 能 项 目 的 概 况 和 估 算 的 节 能 量 。 市 场 策 划 部 组 织 技 术 工 程 部与

11、 客 户 审 查 节 能 项 目 建 议 书 , 项 目 负 责 人 解 答 客 户 提 出 的 关 于拟 议 中 的 节 能 项 目 的 各 种 问 题 。 公 司 领 导 根 据 项 目 相 关 报 告 、数 据 , 决 策 是 否 进 行 项 目 。第 17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开 展 标 准 能 耗 审 计 、 标 准 评 估 、 能 耗诊 断 、 节 能 评 估 。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与 客 户 确 认 “基 准 年 ”的基 础 上 , 确 定 一 个 度 量 该 项 目 节 能 量 的 “基 准 线 ”; 财 务 部负 责 编 制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第

12、 18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根 据 标 准 能 源 审 计 结 果 , 按 照 所 采 用 的 技术 提 出 几 套 相 应 的 节 能 措 施 方 案 , 并 对 各 种 方 案 节 能 水 平 、 投资 水 平 以 及 综 合 经 济 效 益 水 平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 向 客 户 确 定 改造 方 案 。 财 务 部 负 责 对 改 造 费 用 进 行 评 估 。第 19 条 市 场 策 划 部 负 责 制 订 和 签 订 节 能 服 务 合 同 ( 效 益 合 同 :注 明 节 能 量 , 明 确 双 方 责 任 , 清 楚 节 能 量 的 计 算 以 及 如 何 测

13、量节 能 量 等 ; 建 设 合 同 : 包 括 准 备 一 份 项 目 工 作 进 度 表 在 内 的 项目 工 作 计 划 、 时 间 表 、 工 作 如 何 进 展 ) 。5第 20 条 财 务 部 根 据 项 目 投 资 计 算 结 果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综 合 分析 , 提 出 项 目 费 用 是 否 融 资 建 议 书 , 报 经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 批 准后 项 目 费 用 纳 入 公 司 财 务 预 算 安 排 中 。第 21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按 项 目 工 作 进 度 表 进 行 工 程 设 计 与 施工 、 安 装 、 验 收 、 能 效

14、评 估 工 作 , 可 根 据 情 况 委 托 相 关 施 工 机构 进 行 。 市 场 策 划 部 协 调 客 户 为 技 术 工 程 部 的 施 工 提 供 必 要 的便 利 条 件 , 并 负 责 项 目 设 备 采 购 。第 22 条 市 场 策 划 部 组 织 技 术 工 程 部 与 客 户 共 同 监 测 和 确 认 节能 项 目 在 合 同 期 内 的 节 能 效 果 , 确 认 合 同 中 提 出 的 项 目 节 能 水平 。 必 要 时 可 委 托 第 三 方 权 威 机 构 检 测 与 验 证 。市 场 策 划 部 负 责 与 客 户 共 同 分 享 节 能 效 益 , 按

15、 照 合 同 的 条 款 ,向 客 户 收 取 节 能 量 的 报 酬 , 回 收 投 资 、 效 益 ;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项 目 维 护 、 编 制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 综 合 部 负 责 项 目 所 有 资 料 的 整理 、 存 档 。第 4 章 项 目 物 资 采 购第 23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根 据 改 造 方 案 提 供 设 备 材 料 明 细 表 , 对 主要 设 备 提 出 技 术 规 范 书 。第 24 条 市 场 策 划 部 提 出 采 购 申 请 , 报 请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执 行 。采 购 过 程 必 须 进 行 询 价 、 比 价 、

16、 议 价 、 交 货 期 协 商 等 。 需 进 行招 标 的 按 招 标 程 序 进 行 。 采 购 合 同 需 经 技 术 工 程 部 会 审 , 公 司领 导 批 准 后 方 可 签 订 。第 25 条 供 应 商 交 货 后 , 市 场 策 划 部 会 同 技 术 工 程 部 进 行 设 备 、6材 料 的 检 查 , 必 要 时 需 进 行 检 测 。第 26 条 市 场 策 划 部 负 责 设 备 、 材 料 的 入 库 ,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设 备 、 材 料 的 出 库 。第 5 章 项 目 施 工 管 理第 27 条 项 目 合 同 签 订 , 所 需 材 料 购 置

17、 到 位 , 就 须 进 行 现 场 施工 管 理 工 作 , 现 场 施 工 必 须 按 照 改 造 施 工 方 案 循 序 、 逐 项 进 行 ,施 工 完 毕 先 由 技 术 工 程 部 会 同 市 场 策 划 部 进 行 内 部 验 收 工 作 ,然 后 再 同 客 户 进 行 项 目 的 整 体 验 收 。第 28 条 技 术 工 程 部 应 根 据 项 目 的 节 能 改 造 方 案 内 容 逐 步 完 善施 工 内 容 、 施 工 图 纸 和 施 工 进 度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施 工 制 度 , 寻 找相 关 施 工 队 伍 并 进 行 项 目 施 工 前 期 调 研 、

18、准 备 工 作 。第 29 条 在 施 工 前 , 技 术 工 程 部 提 供 施 工 计 划 书 , 由 市 场 策 划部 同 客 户 确 认 相 关 技 改 措 施 和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避 免 重 复 施 工 和无 目 的 施 工 。 技 术 工 程 部 、 施 工 队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人 员 应 同 时 进场 进 行 施 工 , 技 术 工 程 部 负 责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 并 记 录 每 天 施 工进 度 和 随 时 检 查 施 工 质 量 。 技 术 工 程 部 和 施 工 负 责 人 必 须 确 保施 工 安 全 、 施 工 方 案 的 落 实 以 及

19、 解 决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相 关 问题 。 市 场 策 划 部 负 责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客 户 知 会 和 协 调 工 作 , 负 责施 工 改 造 中 材 料 发 放 和 登 记 工 作 。第 30 条 施 工 过 程 须 按 工 程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 完 工 后 执 行 质 量 验收 程 序 , 检 验 各 个 施 工 部 件 的 质 量 情 况 , 对 于 未 达 到 规 定 要 求之 处 必 须 返 工 。7第 31 条 施 工 进 度 必 须 明 确 、 具 体 , 要 根 据 现 场 的 实 际 情 况 制定 合 理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20、 对 于 比 较 大 的 项 目 节 点 , 必 须 统 筹 兼顾 , 讲 求 效 率 。 施 工 进 度 一 旦 确 定 , 就 必 须 严 格 遵 照 执 行 , 并有 专 人 负 责 监 督 , 以 保 证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第 6 章 项 目 的 总 结第 32 条 项目完成后,各部门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对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回顾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统计项目的各项开支,节能措施的运用是否合理,设计的节能率是否达到,如有偏差则要说明产生偏差的原因,以便在未来的项目中,能将好的方面继续发扬,避免在此项目中的过失或者过错重复发生,使每一个项目都能给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积累最多的知识和经验的财富。第 7 章 附 则第 33 条 本办法中有关内容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新规定时,按国家政策、法规执行。第 34 条 本办法由市场策划部负责解释。第 35 条 本办法于 2012 年 月 日起实行。附 件 :一 、 项 目 管 理 前 期 工 作 流 程2、 项 目 管 理 实 施 工 作 流 程3、 项 目 物 资 采 购 流 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