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钢锯条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山东省梁山县金鑫锯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09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
2、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钢锯条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省梁山县金鑫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赵强 联系人 赵强 通讯地址 济宁市梁山县梁山街道小微企业创业院内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72600 建设地点 梁山县梁山街道小
3、微企业创业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 质 新 建 改扩建 技改 行 业类别及代码 C3321 切削工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总投资 (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 年 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山东省梁山县金鑫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 主要经营范围:锯条生产、销售;带钢加工、销售;五金工具销售。 山东省梁山县金鑫锯业有限公司 拟投资150 万元,在梁山县梁山街道小微企业创业院内, 利用现有厂房 ,建设 钢 锯条生
4、产加工项目 , 项目建成后, 可 达到 年生产钢锯条 1500 万支 的生产能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 ,山东省梁山县金鑫锯业有限公司 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根据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 年 4 月 28 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本项目 油漆和稀释剂年使用量为 6t,未超过 10 吨,因 此 属于“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
5、造中的其他类(仅切割组装除外)” ,需编写环境2 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项目厂址 本项目 位于梁山县梁山街道小微企业创业院内,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三、总平面布置 本项 目 场地占地面积为 6000m2, 场地地形较为平坦 ,厂区平面布置考虑了工艺流程及厂内货物运输和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的要求。给排水综合考虑了厂区内地势及周围环境设施等,能满 足生产、消防、安全、交通运输要求。 项目车间内按照生产工序流程,分区设置,将同一类型的生产设备集中布置,整体
6、工艺走向流畅,并且预留了专用的废气处理装置摆放位置,有利于废气的收集处理。 功能分区明确 , 布置较为合理,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3。 四、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表 1-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下料机 台 2 2 截头冲孔机 台 6 3 刨齿机 台 9 4 高频电炉 台 4 5 分齿机 台 5 6 冲床 台 1 7 打气泵 台 1 8 打钉机 台 4 9 打码机 台 3 10 冷却塔 台 1 11 废气处理系统 套 1 五、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生产所用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 表 1-2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
7、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3 1 带钢 t/a 260 2 油漆 t/a 3 3 稀释剂 t/a 3 4 清洗剂 t/a 3 清洗剂 :水基型清洗剂, 由表面 活性剂 和各种助剂、辅助剂配制成的,在洗涤物体表面上的污垢时,能降低水溶液的表面张力,提高 去污 效果的物质。 根据业主提供的检验报告资料,本项目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锯条专用漆和稀释剂详情见表 1-3 和表 1-4。 表 1-3 项目所用主要锯条专用漆成分一览表 名称 成分 锯条专用漆( 3t/a) 固化物 有机溶剂 62.4% 37.6% 表 1-4 项目所用主要稀释剂成分一览表 名称 成分 稀释剂( 3t/a) 醋酸乙酯 100#溶剂
8、油 醋酸丁酯 二甲苯 DBE( 二元酸酯 ) 40% 12% 20% 20% 8% 六、工程内容 本项目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表 1-5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规模 主体工程 喷涂烘干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440m2,主要进行 主要喷漆、沾漆、烘干工序 机加工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440m2, 主要进行下料、冲孔、刨齿等机加工序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 座,建筑面积 100m2, 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采用乡镇自来水,用量为 600m3/a。 供电工程 本项目电源由 梁山 供电网络接入 ,用电量为 10 万 KWh/a 供暖工程 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空调,另外
9、,烘干工序采用电加热 排水 工程 雨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环保工程 废气 喷涂烘干废气:经喷淋 +活性炭 +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 噪声 采用 基础 减震、 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理; 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后重新利用;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 ; 漆渣、清洗池油脂、废4 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其他 生产单元: 底部铺设防渗 层 ,再用水泥抹面硬化,确保防渗系数小于 10-7cm/s。 固废 暂存 间: 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
10、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制定防渗措施。 危废暂存 库: 底部距离地面 10 15cm,粘土夯实、使防渗层厚度大于 20cm,铺设防渗膜,再用水泥抹面硬化,确保防渗系数小于 10-10cm/s。 七、公用工程 1、给排水 ( 1)给水 本项目 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用水和喷淋用水, 总用水量为 600m3/a。 1)生活用水: 项目职工共 25 人,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工作人员用水定额取 40L/人 d 进行计算,年 工作 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为 300m3/a。 2)废气 净化装置 喷淋 用水: 拟建项目 废气净化装置
11、设一个循环水池,循环水 池定时补充新鲜水,每天补充水量 0.5m/天 , 因此本项目 补水量约合 150m3/a。 3)冷却用水:本项目冷却工序因蒸发消耗需定时补充新鲜水, 每天补充水量 0.5m/天 , 因此本项目冷却 工序 补水量约合 150m3/a。 ( 2) 排水 1)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 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按用水量的 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40m3/a,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抽走外运 。 2)喷淋用水和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 3) 项目水平衡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1。 5 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12、 m3/a) 2、用电 本项目用电由梁山县 梁山街道 供电公司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 3、供暖 项目车间加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室采暖采用空调。 八、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钢锯条生产加工项目,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 ”、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用地 合理性 分析 本项 目位于梁山县梁山街道小微企业创业院内 ,本 项目所在区域已开发建设, 地理位置 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
13、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 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 梁山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选址合理 。 3、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 1)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见下表。 6 表 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
14、作方案符合性 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 1 京津冀大气污 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城市)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 符合 2 10 月底前完成违法 “小散乱污 ”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采取拆
15、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 “小散乱污 ”企业整改到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 “小散乱污 ”企业。 符合 3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 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 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
16、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 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符合 ( 2) 与环保部环评 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表 1-7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评 2016150 号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
17、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 。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
18、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符合 7 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 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整个生产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
19、重固体废物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 。 符合 (四)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 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 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 符合 建立 “三挂钩 ”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 “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
20、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 化 本项目环评对验收及监管计划进行了讨论及论述 。 符合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 “以新带老 ”措施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通过分析,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
21、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 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 符合 (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1-8“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8 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
22、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满足要求 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 不 在 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 是 2 环境质量底 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本项目 喷涂烘干废气经喷淋 +活性炭 +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3、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 ; 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漆渣、清洗池油脂、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是 3 资源能源消 耗 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等,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 是 4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梁山县负 面清单。 是 ( 4) 项 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 201135
24、 号) 重点 保护区域中的标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污水 和洗车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 ( 5)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 201712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表 1-9 项目与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 1 针对 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 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 “散乱污 ”企业,坚持 “先停后治 ”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本项目 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建立管理台账 。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