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项目 建 设 单 位(盖章): 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8 月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海军 联系人 刘海军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13 号 联系电话 13665102096 传真 邮政编码 2140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13 号 立项 审批部门 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 局 项目代码 2018-320214-35-03-533274 建设性质 搬迁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
2、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项目类别 二十 四 、 专用设备制造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11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见第 2 页 “表 1-1:主要原辅材料 一览表 、 表 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 271 蒸汽(吨 /年) 电(万度) 2.5 燃气( 吨 /年) 燃煤(吨 /年) 其
3、他 能源总消耗量折合标煤 (吨 /年) 3.0725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 无工业废水排放 ,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 243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接管口,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梅花港进入沈渎港,汇入京杭运河,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 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营运期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 1、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 搬迁前 搬迁后 变化量 1. 镀锌钢板(带) 吨 /年 50 50 0 10 吨
4、堆放 外购、汽运 2. 不锈钢板 吨 /年 60 60 0 10 吨 堆放 外购、汽运 3. 焊丝 吨 /年 1 1 0 0.2 吨 5kg/卷 外购、汽运 4. Ar 瓶 /年 50 50 0 20 瓶 40L/钢 瓶 外购、汽运 5. CO2 瓶 /年 60 60 0 30 瓶 40L/钢 瓶 外购、汽运 6. N2 瓶 /年 90 90 0 30 瓶 40L/钢 瓶 外购、汽运 7. O2 瓶 /年 80 80 0 30 瓶 40L/钢 瓶 外购、汽运 8. 机油 吨 /年 0.18 0.18 0 0.18 吨 180kg/桶 外购、汽运 9. 钢网、角码、角铁、螺丝、门锁、铰链、电源等
5、外购件 套 /年 20000 20000 0 1000 套 堆放 外购、汽运 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套) 搬迁 前 搬迁 后 变化量 1. 风管二线成型机 2 2 0 2. 剪板机 2 2 0 3. 折弯机 2 2 0 4. 等离子切割机 2 2 0 5. 激光切割机 1 1 0 6. 卷圆机 2 2 0 7. 冲床 10T 3 3 0 8. 咬口机 2 2 0 9. 共板法兰机 2 2 0 10. 螺旋风管机 2 2 0 11. 虾米弯头机 2 2 0 12. 压筋机 2 2 0 13. 法兰机 2 2 0 14.
6、脚踏弹簧式点焊机 2 2 0 15. 翻边机 2 2 0 16. 气保 焊机 2 2 0 17. 氩弧焊机 3 3 0 18. 自动焊机 1 1 0 19. 合缝机 1 1 0 20. 角码机 1 1 0 21. 铆接机 1 1 0 22. 空压机 3( 2 用 1 备) 3( 2 用 1 备) 0 23. 静电除尘器 及 配套风机 1 1 0 3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家 主要 从事 环保设备及配件生产的 民营 企业 ,企业原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坊前新风路永丰工业园 36 号, 具有 年产 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 的生产能力 , 由于 原租赁协议到期,企
7、业拟投资 110 万元将生产场所搬迁至 无锡市新吴 区坊前镇坊广路 13 号,租赁新区坊广门窗厂 的厂房约 800 平方米 从事生产, 搬迁后 全厂设计产能不变 。 厂内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下: 表 1-3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二十 四 、 专用设备制造业 70 专用 设备制造及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 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 仅组装的除外) 仅组装 的 本项目不涉及电镀
8、和喷漆工艺 , 有除组装之外的其他工艺, 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971 号 )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项目 行业类别: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项目性质: 搬迁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13 号 投资总额: 110 万元, 其中环保 投资 4.5 万元,占总投资的 4.1% 劳动定员: 项目搬迁 前后 职工人数 不变 , 均为 15 人 工作制度: 搬迁前后工作制度
9、不变, 年工作 300 天,单班制白班 8 小时生产 生活配套: 本项目不设职工宿舍、食堂、浴室, 员工用餐由外卖快餐公司提供,快餐包装均为一次性可降解餐具,使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涉及餐具的清洗工序,无食堂含油废水产生 。 4 3、项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13 号 ,详细地理位置见图 1-1。 项目 北侧紧邻宝华建材,南侧紧邻无锡市太湖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西侧 为纺城大道,东侧隔园区道路为天奇电梯装潢公司, 周围环境详见图 1-2。 本项目租 赁 厂房 面积约 800 平方米, 生产车间内 自西向东 主要 布置虾米弯头机、翻边机、压筋机、螺旋
10、风管机、共板法兰机、风管二线成型机、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 1-3。 4、 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 表 1-4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搬迁前 搬迁后 变化量 年产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项目 环保设备及配件 2 万件 /年 2 万件 /年 0 2400h 5、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建 成后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5。 表 1-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原料堆放区 50m2 产品区 90m2 仓库 120m2 公用工程 给水 271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243
11、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排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 2.5 万度 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激光切割 烟尘 、 等离子切割烟尘、 焊接烟尘 风机 1 台,风量2000m3/h 静电除尘器 +15 米高排气筒 FQ1 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243t/a 化粪池 ,依托租赁方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20m2 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 生活垃圾等 带盖、不泄露的收集桶 噪声 车间设备 降噪 22dB(A) 车间墙体隔声 空压机 降噪 6dB(A) 设置橡胶减振垫 冲床 降噪 6dB(A) 设置橡胶减振垫 风机 降噪 15dB(A) 安装消声器 振动 冲床 减振 20-30dB
12、 设置橡胶减振垫 5 6、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 )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苏政办发 20139 号 )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 2013183 号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
13、、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试行 ) (2008 年 1 月 )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 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 本项目已 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经无锡新吴 区经济发展局同意,予以备案(备案号:2018-320214-35-03-533274)。 综上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7、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 租用 新区坊广门窗厂的 厂
14、房进行生产。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 (苏国土资发 2013323 号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 根据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农丰 居 ( 村 ) 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本项目 厂房用地位于江溪街道 农丰 工业园区内,其土地 为 农丰 居 村委 所有 , 为集体土地,属于工业用地 。 8、与环 保规划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
15、于公布江苏省太 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2221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 三 级保护区 。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第十 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第四十 三 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6 (一)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二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或者 倾倒油类、酸液、碱液、
16、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 )围湖造地; (八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 预处理后接管排入 梅村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 固废 出售给 废品 公司 回收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因此本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
17、例 (省第十 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三 级保护区 中禁止类,满足 上述条例 的要求。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04 号)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 )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
18、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 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7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本项 目 距离太湖(梅梁湖) 岸线约 10.7km,距离 望虞河 岸线约 12.4km, 不 属于“ 太湖岸线内和
19、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 以及 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 )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 市政 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 排入 梅村 水处理厂,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 位,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 无锡新区总体发展规划( 2005-2020) -污水工程规划 图见图 1-4。 9、 与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对照分析 ( 1)生态保护红线 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 2013 113 号)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及无锡市生态红线
20、区域保护规划图 (详见图 1-5),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本项目距离该管控区约 10.7 公里。 因此 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评价区域内梅花港 W2 断面 COD、 氨氮、总氮 指标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 , 其余因子均能达标 , 属于典型 有机污染 。 超标主要
21、原因是在整治之前,河道两侧有一定居民、企业,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水质超标,虽然现已实施整改措施,两侧居民和企业废水均接入污水处理厂,河道水质恶化情况得以控制,但是该区域水质情况由于长期历史原因,无法较好满足标准要求, 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3)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给水来自市政8 管网,可满足本项目的供水要求;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资源利用均在供给范围内。 (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无
22、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要求,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 表 1-6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 、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 本项目为 环保设备及配件加工项目 ,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 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 “两高一资 ”)项目 本项目为 环保设备及配件加工项目 ,不属于 “两高一资 ”项目,符合要求 3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
23、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 4 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 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5 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本项目不使用原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6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 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
24、位,满足江溪街 道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 7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 为简单机械加工项目, 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 9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 原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坊前新风路永丰工业园 36 号 , 主要从事 环保设备及配件的 加工、制造、销售, 具有 年产 环保设备及配件 2万件 的生产能 力 。 厂内原有职工 15 人,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不设食堂 。 由于搬迁后的工艺及设计产能不变,故
25、搬迁前的工艺流程及污染 物产生、排放情况可参照本报告的工程分析章节 。 1、工艺流程 搬迁前 工艺流 程见图 5-1、图 5-2。 2、 水平衡 搬迁前水量平衡 见图 5-3。 3、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分析 ( 1)废气 搬迁 前的废气为 激光切割烟尘 、 等离子切割烟尘 以及 焊接烟尘,烟尘 产生量为 0.0681t/a,经静电 除尘 装置处理后 由 15m 排气筒 排放。 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2)废水 厂内无工业废水产生,主要污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243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 梅村水处理 厂
26、 集中处理 ,各污染物的接管浓度 均 达到接管标准,即 COD、 SS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 COD500mg/L、 SS400mg/L;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 (GB/T 31962-2015)表 1中 A等级标准:氨氮 45mg/L、总磷 8.0mg/L、总氮 70mg/L。 ( 3)固废 搬迁 前全厂产生的 金属废料、收集的颗粒物 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含油抹布 /废手套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固废“零”排放。 ( 4)噪声 搬迁 前全厂的设备噪声通过 合理布局、 车间 墙体隔声 和距离衰减后, 厂界 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 3 类区的标准限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