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圆盘 1000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市太湖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8 月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圆盘 1000 件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市太湖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佰明 联系人 陈佰明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联系电话 13506192603 传真 88232281 邮政编码 2140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立项 审批部门 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320214-34-0
2、3-533551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类别 二十 三 、 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6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 见第 2 页 “表 1-1: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 表 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 150.04 蒸汽(吨 /年) 电
3、(万度) 1 燃气( 吨 /年) 燃煤(吨 /年) 其他 能源总消耗量折合标煤 (吨 /年) 1.229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 无工业废水排放 ,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 135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接管口,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梅花港进入沈渎港,汇入 京杭运河,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营运期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 1、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 1. 钢板 吨 /年 50 5
4、 吨 堆放 外购、汽运 2. 铸件 吨 /年 20 2 吨 堆放 外购、汽运 3. 圆钢 吨 /年 6 1 吨 堆放 外购、汽运 4. 多层板 张 /年 1000 500 张 堆放 外购、汽运 5. 水溶性乳化液 吨 /年 0.002 0.01 吨 10kg/塑料桶 外购、汽运 6. 焊丝 吨 /年 0.5 0.1 吨 5kg/卷 外购、汽运 7. 焊条 吨 /年 1 0.2 吨 50kg/包 外购、汽运 8. CO2 瓶 /年 20 10 瓶 40L/钢 瓶 外购、汽运 9. 标准件 套 /年 若干 堆放 外购、汽运 水溶性乳化液: 浅黄色液体,有轻微气味, pH(5%稀释液 )、比重 1.
5、053(水 =1);组分特殊醇胺 10-20%、羟酸 1-10%、 水溶性 润滑剂 1-10%、硼酸盐 1-5%、胺盐 1-10%、表面活性剂1-10%、取代胺基衍生物 1-10%、余量为水。 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 备 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套) 1. 剪板机 8*1500 1 2. 卷板机 6*1500 1 3. 钻床 E3050 1 4. 车床 C6140 1 5. 车床 C620 2 6. 锯床 1 7. 雕刻机 1 8. 电焊机 3 9. 砂轮切割机 1 10. 砂轮机 * 2 11. 磨光机 2 12. 布袋 除尘 器 及 配套风机
6、 1 *厂内砂轮机用于钻头修磨,生产工艺中不涉及 3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无锡市太湖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是一家 主要 从事 通用机械及设备、圆盘生 产的 民营 企业 ,现拟租赁 新区坊广门窗厂 位于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的标准厂房 约 600 平方米用于生产和办公 , 本 项目 建成 后预计 年产 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圆盘 1000 件 。 本 项目总 投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 万元,占总投资 6%。厂内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
7、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下: 表 1-3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二十 三 、 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 设备制造及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 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组装 的除外) 仅组装 的 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 , 有除组装之外的其他工艺, 无锡市太湖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971 号 )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圆
8、盘 1000 件项目 行业类 别: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投资总额: 5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3 万元,占总投资的 6% 劳动定员: 厂内职工定员 10 人 工作制度: 年工作 250 天, 采用 白班 8 小时工作制生产 生活配套: 本项目不设职工宿舍、食堂、浴室, 员工用餐由外卖快餐公司提供,快餐包装均为一次性可降解餐具,使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涉及餐具的清洗工序,无食堂含油废水产生 。 4 3、项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 无 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详细地理
9、位置见图 1-1。 项目北面 紧邻无锡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侧隔园区道路为艺恩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面为工业企业、纺城大道、东侧隔园区道路为为天奇电梯装潢公司, 周围环境详见图 1-2。 本项目租 赁 厂房 面积约 600 平方米, 生产车间内 自西向东 主要 布置车床、雕刻机、锯床、钻床、卷板机、剪板机等,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 1-3。 4、 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 表 1-4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年产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圆盘 1000 件 项目 通用机械及设备 1 万套 /年 2000h 圆盘 1000 件 /年 5、公用及辅
10、助工程 本项目建成后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5。 表 1-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原材料区 34m2 库房 22m2 成品区 55m2 公用工程 给水 150.04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135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 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 1 万度 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焊接烟尘、 打磨粉尘、 木质粉尘 风机 1 台,风量4000m3/h 万向吸臂 +布袋除尘器 +15 米高排气筒FQ1 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135t/a 化粪池 ,依托租赁方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10m2 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
11、 危废堆场 3m2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等 带盖、不泄露的收集桶 噪声 车间设备 降噪 20dB(A) 车间墙体隔声 风机 降噪 15dB(A) 安装消声器 6、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5 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 )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苏政办发 20139 号 )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12、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 2013183号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试行 ) (2008 年 1 月 )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 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 本项目已 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经无锡新吴 区经济发展局同意,予以备案(备案号:2018-320214
13、-34-03-533551)。 综上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7、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 租用 新区坊广门窗厂的 厂房进行生产。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 (苏国土资发 2013323 号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 根据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农丰 居 ( 村 ) 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本项目 厂房用地位于江溪街道 农丰 工业园区内,其
14、土地 为 农丰 居 村委 所有 , 为集体土地,属于工业用地 。 8、与环 保规划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 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2221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 三 级保护区 。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第十 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第四十 三 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
15、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6 (二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 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 )围湖造地; (八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
16、 预处理后接管排入 梅村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 固废 出 售给 废品 公司回收或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因此本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第十 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三 级保护区 中禁止类,满足 上述条例 的要求。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04 号)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
17、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 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 )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 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7 (五)新 建、扩建向水体排放
18、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本项 目 距离太湖(梅梁湖) 岸线约 10.7km,距离 望虞河 岸线约 12.4km, 不 属于“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 以及 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 )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 市政 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 排入 梅村 水处理厂,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 位,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 无锡新区总体发展规划( 2005-2020) -污水工程规划图见图 1-4。 9、
19、与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对照分析 ( 1)生态保护红线 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 2013 113 号)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及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详见图 1-5),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本项目距离该管控区约 10.7 公里。 因此 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均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评价区域内梅花
20、港 W2 断面 COD、 氨氮、总氮 指标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 , 其余因子均能达标 , 属于典型 有机污染 。 超标主要原因是在整治之前,河道两侧有一定居民、企业,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水质超标,虽然现已实施整改措施,两侧居民和企业废水均接入污水处理厂,河道水质恶化情况得以控制,但是该区域水质情况由于长期历史原因,无法较好满足标准要求, 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项目厂 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3)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
21、厂集中处理。给水来自市政管网,可满足本项目的供水要求;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资源利用均在供给范围内。 8 (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要求,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 表 1-6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 本项目 主要 为 通用机械及设备加工项目 ,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 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 “两高一资 ”)项目
22、 本项目 主要 为 通用机械及设备加工项目 ,不属于 “两高一资 ”项目,符合要求 3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 4 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 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5 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23、 本项目不使用原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6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 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满足江 溪街道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 7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 主要为简单机械加工项目, 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 9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 新区坊广门窗厂 位于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坊广路 13 号 约 600 平方米的空置厂房 用于生产和办公 , 故 无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