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县“十二五”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完成 “十二五 ”农业源污染减排目 标任务,根据XX市“ 十二五” 畜禽养殖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 邢环字2012199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建设规模养殖场(小区)治污工程为抓手,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业由分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转移,大力度推行畜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建设厌氧好氧池、沼气发生池和生产有机肥等处理措施,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推动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治理范围按照国家关于畜禽
2、养殖污染减排的要求,本方案治理范围为: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划分标准(附件 2)。三、主要目标(一)2012 年目标。到 2012 年底,完成全县 8 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理任务,并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五类(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数量所占比重,在 2010 年基础上分别降低5%、8%、1.5%、3.5%、2.5%;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在2010 年基础上,分别削减 2.5%、3.8%,排放总量控制在 3797.6吨、196 吨以内。(二)“十二五 ”目标。到 2015 年底,完成全
3、县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理任务,并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五类(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数量所占比重,在 2010 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2%、20%、4%、8%、6%;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在 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 9.8%、13.2%,排放总量控制在 3513.3吨、176.8 吨以内。四、基本原则(一)主体责任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的原则,畜禽养殖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和义务;乡(镇)政府是管理责任,履行好管理、检查和督促的职责;环保、畜牧部门要代表政府抓好工作落实,要逐企业落实治理项目、落实治理资金、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按要求时限
4、完成畜禽养殖治理任务。(二)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品种和养殖场(小区)养殖规模,制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治理模式,实施科学有效治理。(三)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资金,要以养殖企业为投入主体,政府奖补鼓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为辅等多渠道筹措。(四)资源利用原则。畜禽粪便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治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五、工作内容(一)依靠工程,削减存量。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治污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完成农业源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按照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和 “十二五
5、”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要求进行综合治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 95%以上,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见附件一)。治理模式主要分以下五种:(1)模式一: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该模式适用于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小区)。通过对畜禽粪便采取人工或机械方式收集后,进行有机肥生产或出售给有机肥厂,定期清洗栏舍的少量污水进入储水池后还田利用,无污水排放口。该模式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 100%。(2)模式二:沼气池+废弃物还田利用。该模式适用于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对畜禽粪便、尿液通过沼气池进行处理,沼液、沼渣全部还田利用。周边要有集中连片的种植基地及输送管道、沟渠等相关配套设施,无污水排放口。该模式
6、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 100%。(3)模式三:干清粪+有机肥+ 厌氧+好氧+在线监控。该模式适用于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养殖方式,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且配备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该模式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 99%、94%。(4)模式四:干清粪+粪便农业利用+ 厌 氧+好氧。该模式适用于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养殖方式,粪便经堆肥后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出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加工成商品有机肥,污水经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或深度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无污水排放口。该模式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97%、89%。(5)模式五:干清粪+储存池+ 农业还
7、田。 该模式适用于猪、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养殖方式,粪便和尿液分别储存(防雨防渗),并全部用于农业生产,无污水排放口。该模式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 90%、70%。畜禽养殖企业可采取以上五种鼓励模式进行治理,也可按照“ 十二五 ”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 细则中的其他模式进行治理。无论选用什么模式,县环保局都必须按要求做好减排台账。(二)优化结构,减少排放。优化养殖结构就是降低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比例和数量,增加养殖场(小区)的比例和数量,这是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县政府在规范和促进养殖业发展的同时,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标准化养
8、殖场或者引导农民建设养殖小区,使养殖专业户逐步向规模化养殖转移,使畜禽养殖专业户由村庄迁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促进畜禽养殖业走向专业化、集约化,实现养殖粪便污染集中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畜牧部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畜禽养殖数量,尽可能的减少专业户养殖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农业源减排目标的完成。(三)落实环评,强化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其环评报告须报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综合治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经环保验收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不
9、得上报其畜禽养殖数量。通过环保验收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六、保障措施(一)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方案,把污染减排目标分解到畜禽养殖企业,明确治理模式、工程进度、责任单位和分包人员,确保按期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畜牧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建立标准化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好有机肥的规范生产和沼气的建设利用;环保部门要严格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保审批,指导督促畜禽养殖企业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治污工程按期完工,发挥减排效益。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
10、惩。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已列入XX 县 “十二五”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畜禽养殖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每年要单独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企业要通报表扬,并对其在环保资金支持和排污指标使用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要对其环保目标考核执行“一票否决” ,必要时,还要对其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工业项目实施限批。(四)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县政府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实行“以 奖 促治,以 奖代 补” ;农牧部门要结 合农村能源工程建设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畜禽沼气工程治理资金;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畜禽污染治
11、理专项资金,多措并举,最大限度的利用好国家和省级的扶持政策,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供资金支持。附件 2: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及养殖专业户划分标准养殖种类 规模养殖场(小区) 养殖专业户生猪(出栏) 500 50499奶牛(存栏) 100 599肉牛(出栏) 100 1099蛋鸡(存栏) 10000 5009999肉鸡(出栏) 50000 200049999附件 3:畜禽养殖减排工程验收台账一、减排项目资料清单目录(一)项目简介(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地点、养殖量、栏舍面积、沼气池容积、储存池容积、还田面积等情况;二是治 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情况;三是
12、减排成效);(二)项目排放量计算过程(动态更新或环统调查表、现在达到的减排模式及去除效率);(三)畜禽养殖场养殖量有关材料(如栏舍面积、平面图、环评、畜禽买卖票据);(四)污染治理设施有关材料(如政府补贴、设计资料、施工合同、施工材料票据、竣工验收报告、运行记录、治理设施照片、监测报告);(五)畜禽养殖废弃物去向及综合利用有关材料(如有机肥厂销售证明、粪便销售转运材料、农业利用的详细接纳土地证明);(六)日常监管记录。二、准备台账资料需注意的比例关系(一)畜禽存栏数量与栏舍面积对应关系为:1 头猪/m 2、0.5头奶牛/ m 2、1 头肉牛/ m2、15 只蛋鸡/ m 2、10 只肉鸡/ m2
13、;(二)污水/尿液农业利用的,应建有固定防雨防渗污水/尿液储存池。一般情况下,储存池体积应能容纳 2 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每出栏 1 头生猪储存池体积不少于 0.3 m3;每亩土地年消纳污水/ 尿液量不能超过 5 头猪(出栏)、0.2头肉牛(出栏)、0.4 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三)粪便农业利用的,必须配备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并定期清运。一般情况下,每 10 头猪(出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 1 m3;每 1 头肉牛(出栏)或 2 头奶牛(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 1 m3;每 2000 只肉鸡(出栏)或每 500 只蛋鸡(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 1 m3;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
14、量不超过 5 头猪(出栏)、200 只肉鸡(出栏)、50 只蛋鸡(存栏)、0.2 头肉牛(出栏)、0.4 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四)粪便生产沼气的,一般情况下,每 10 头猪(出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 2 m3;每头肉牛(出栏)或 2 头奶牛(存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 2 m3;(五)生产 1 吨有机肥大约需要 4 吨粪便;(六)污水/尿液采用厌氧- 好氧-深度处理的,养猪厌氧池体积不少于 0.1 m3/头(出栏)、好氧池体积不少于 0.01 m3/头(出栏);(七)沼气池所产生的沼液沼渣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每出栏 10 头不少于 1 亩土地。肉牛和奶牛按照相应关系换算,1 头肉牛(出栏)或 2 头奶牛(存栏)相当于 10 头猪(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