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考核制度一、考核工作遵循考核事与考评人相结合、考核日常工作与考核中心工作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成果运用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工作由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内设室参与,以年度为单位,根据每年工作考核目标,综合计算出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三、工作考核与对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合并进行,实行一套细则,一起计分,成果共享。四、考核主要步骤:1、制定工作目标。年初根据县纪委工作报告,对接市、县绩效考核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及细则,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单独或由县
2、绩效办下发。2、年中跟踪督查。半年度县纪委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进度、措施、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县纪委常委会,并反馈给各被考核单位。3、开展公认评估。共享县绩效办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互评结果,并结合县纪委书记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民主测评结果。4、进行自评考评。各被考核单位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2自评;由县纪委内设室根据自评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考核评分。5、组织集中考核。由县纪委常委带头组成考核组,到各被考核单位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包括:召开被考核单位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对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正职对副职打分,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集中汇报,开展个别谈话
3、,查看相关考核数据、信息。6、初 审 考 评 意 见 。县 纪 委 办 公 室 综 合 考 评 情 况 ,提 出 乡 镇(街 道 )纪 (工 )委 班 子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评 定 和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建 议 方案 ,报 县 纪 委 常 委 会 审 议 。7、审定考核结果。县纪委常委会审定乡镇(街道)纪(工)委考核等次和评先评优方案,作出有关干部奖惩等决定。8、集中通报讲评。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工作会上,通报考核情况和奖惩决定。9、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组向各单位和个人反馈考核结果及有关情况。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中成绩特别突出单位,提名评为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并从中产生一定数量的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考核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名为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3、考核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定向约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可以按程序作出调整、免职或责令辞3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