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 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落实S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新闻宣传奖励实施办法 ,确保我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媒体提升我局行业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任务来源全年各种新闻报道任务共 S 篇(413624 州局目标责任书9 县委、政府目标责任书) 。二、新闻报道任务分配1、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共 S 人,全年每人完成采编 8 篇(其中,被采编国家级新闻稿件 1 篇或省级新闻稿件 2 篇;地州级报刊至少 1 篇,地州简报至少 1 篇,县级简报至少 1 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稿件至少 1 篇;)2、全局在职共 7 人,全年每人完成采编 6 篇(其中,被
2、采编地州级报刊至少 1 篇,地州简报至少 1 篇、县级简报至少 1 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稿件至少 1 篇;) 。3、全局聘用人员共 4 人,全年每人完成采编 3 篇(其中,被采编地州简报至少 1 篇,县级简报至少 1 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稿件至少 1 篇;)三、承担宣传报道任务人员及任务分配情况(一)承担宣传报道任务人员承担宣传报道任务人员在职 S 人,聘用人员 A 人,共计 W 人。(二) 、任务分配详情1、全局全年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 41 篇, (其中:国家级 2 篇以上,省级 3 篇以上,地州级 12 篇以上) ,任务分配如下:(1) 、局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 7
3、 人,全年每人完成采编国家级新闻稿件 1 篇或省级新闻稿件 2 篇;(2)全局在职在编 10 人(稽查队和业务法规室人员除外)每人完成采编 3 篇(其中,地州级报刊至少 1 篇,地州简报至少 1 篇,县级简报至少 1 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稿件至少 1 篇) 。2、全局全年需在州局简报、县级简报、网站采编 36(其中党风、纠风采编 12 篇以上) ,任务分配如下:(1) 、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14 人(稽查队、业务法规室在岗人员除外)全年每人完成采编 3 篇, (其中,地州简报至少 1篇,县级简报至少 1 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稿件至少 1 篇) 。3、全局全年向法制宣传科报送
4、依法行政信息 24 篇以上(每月采编至少 2 篇以上,各种法制活动有图片,相关资料齐全,重大法制专题档案资料有汇编)任务分配如下:(1)稽查队、业务法规室在编人员 4 人,全年每人完成采编 6篇(其中,法治宣传、依法行政被采编地州级报刊至少 1 篇,地州简报至少 5 篇) 。四、论文及征文任务分配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全年每人分别需撰写刊发反腐倡廉论文至少 1 篇,刊发其它类征文至少有 1 篇。五、新闻稿件的要求及管理1、新闻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稿件必须经局领导审查后方能投稿,否则后果自负。2、新闻稿件的相关工作由 XX 负责。六、新闻报道的奖惩制度1、为确保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半年兑现一次,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凡获得各种类宣传报道奖的,单位将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2、年终以稿件质量与数量作为评选各级宣传报道先进的依据,新闻宣传任务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3、稿件奖惩标准:国家级报刊 100 元/篇,省级报刊 50 元/ 篇,地州级报刊 40 元/篇;国家级政府及下设机构类网络、省级(政府、新质信)网络 30 元/篇;地州级、县级网络、电视、广播 20 元/ 篇,其他类 10 元/篇。以上制度执行后,原相关制度即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