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省小餐 可管理 法( 行)辽 饮经营许 办 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范小餐 可,根据中 人民共和 食为规 饮经营许 华 国品安全法、 宁省食品安全 例等法律法 , 合本省辽 条 规 结,制定本 法。实际 办第二条 宁省小餐 可的申 、受理、 、 定辽 饮经营许 请 审查 决及其 督 ,适用本 法。监 检查 办第三条 小餐 ,指有固定 店且建筑面 小于饮 经营门 积 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有 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 所,通独 场 过即 加工制作时 ,向消 者提供即 食品的小餐 、小吃店、小费 时 馆 饮品店、校外托餐等食品 者经营 ( 企 除外)。连锁经营 业第四条 小餐 可部 及 可信息
2、告知 地饮经营许 门应当 时将许 属管部 。监 门第五条 小餐 包括:饮经营业态类别(一)普通小餐 ;饮(二)中小 生校外托餐。学第六条 小餐 目包括饮经营项 : (一) 食 食品制售;热 类(二)冷食 食品制售:类(三)糕点 制售类 (不含裱花蛋糕);(四)自制 品制售。饮第七条 小餐 者不得 裱花蛋糕、生食水 品。饮经营 经营 产第八条 可 部 申 小餐 可的 者 行许 审查 门对 请 饮经营许 经营 进,如 其不 于小餐 范 的 按照食品 可审查时 发现 属 饮 围 应 经营许 审准重新予以 核、核准和 。查标 审 发证第九条 小餐 可 行一地一 原 ,即小餐饮经营许 实 证 则 饮经营
3、者在一 所 事食品 活 , 取得一 小餐个经营场 从 经营 动 应当 个 饮经可 。营许 证第十条 小餐 可 的申 、受理、 、 定饮经营许 证 请 审查 决等相 程序, 照食品 可管理 法有 定 行。关 参 经营许 办 关规 执第十一条 核 ,核 人 不少于现场 查时 查 员 2人。核 人查 员应小餐 可 核 表,制作 核 ,当填写 饮经营许 现场 查 现场 查记录申 人核 无 后,核 人 和申 人在核 表和 上经 请 对 误 查 员 请 查 记录 签者 。申 人 者 的,核 人 请 绝签 查 员应当。签 况第十二条 小餐 可 者 、 饮经营许 证 应当载 经营 称所、 所、 人、 、 目、
4、 可 、经营场 负责 业态类别 经营项 许 证编号、 、有 、 等 。发证 关 发证 诉举报电话 内第十三条 小餐 可 饮经营许 证 编号 CY( 餐 的饮 汉语)和拼 缩写 14 。 数 组 数 从 为:1 、业态类别 码 2 省(自 、 ) 、区 辖 码 2 (地) 、码 2 ( ) 、县 区 码 6 序 、顺 码 1 校 。验码第十四条 小餐 可 有 饮经营许 证 为3。第十五条 小餐 者 按照 可范 法 , 在饮经营 应当 许 围 经营 并就餐 所目 currency1小餐 可 等食品安全相场 饮经营许 证 关信息。第十六条 取得小餐 可 的餐 提供者,饮经营许 证 饮 务食品 品 督
5、管理部 根据小餐 “ 准 “ 和等药 监 门 饮 标 实 级currency1管理, 在就餐 所目 予以currency1。fi级 并 场第十七条 事fl 食品工作的 人 取得 从 触 从业 员应当 证方可上 工作。岗第十八条 小餐 者在 的 通 事饮经营 实 经营 时 过 联网从食品制售的, 有可 食品制售 平的 ,应当 现场 录 网络 设备在 可中 。并 许校外托餐 者不得通 提供售 。经营 过 联网 卖 务第十九条 申 小餐 可 提”:请 饮经营许 证应当(一)申 ;请书(二) 照;营业执(三) 者 ;经营 份证(四) 人 ;从业 员 证( )餐 所平面 以及其所有 用 和饮 务场 图
6、权 证 设备、 生 等currency1 ;卫 设 图()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证第二十条 小餐 者 建立 全食品安全管理制,饮经营 应当食品安全 , 制。责 实岗 责食品安全管理制 包括食品安全自 自 告制应当 检 查与报所及 消和 制、 和场 设 设备清 维 养 进货查验 查验记制、录 食品 管理制、贮 制、食品安全 事废 处 发方 等。应 处用食品 加 的, 制定食品 加 用currency1制。剂 应当 剂第二章 普通小餐饮许可审查要求第二十一条 普通小餐 加工 所 地 、饮 经营场 应当选择 势有 水 和 供 的地 ,不得 在 受 的 给 条 电 应 区 设 污 区 。、 水 、 (
7、)、 等 粪 污 垃 场 厕 污 25米以上, 在 、有 、 和其 并设 尘 气 污的 范 外。 围第二十二条普通小餐饮 所 、 、 场 设(一) 制售的食品品 、 “相适 的加工操应当设 与 数 应作 ,以及食品、 工 。条 清 区(二) 部 和重 通 方 行 将关 过 进currency1。(三)食品 理 合理 , 食品在、操作处 区应当中 生 。生食品 ,用于生食品的产 污 区 应 和工用 有 的 。 食品 所 食品应当 区 标 场 与 。开(四)普通小餐 者申 制售冷食 食品、饮经营 请 类 糕点 食类品(不含裱花蛋糕)、自制 品饮 立相 的 用应当 别设 应 设 操作 。 用操作 用
8、加工工 及 。区 区 应当 备 ( ) 所 在室 。 所 禁 立圈 、宰场 应设 内 场 内 设 养 活的禽畜 的 。类动 区()餐 所 所的, 所 出口附近饮 务场 内设 厕 厕 内 应手 , 所 持 ,有 立 系 。食品当设 设 厕 内应 清 独 理 不得 所。处 区内 设 厕第二十三条 普通小餐饮食品 理 地面、 壁、 窗、天处 区 门花板 水 与(一)食品 理 地面 无、无 味、 于 、 滑处 区 应 清 ,有 水系 。 壁 采用无、无 味、平滑、不 垢并 应当 积 、的制 。天花板 不吸水、表面光 、耐腐 、耐清 应 。温(二)食品 理 窗 、不吸水, 能有 通处 区门 应 清 并
9、、 、 鼠和 虫。尘 第二十四条普通小餐饮 设 设备一 食品 理 手消 。处 区内应当设 设食品 理 原 水 ,处 区内应当设 清 清障 食品、植食品、水 品三 食品原及 工动 产 类 清 、用 能 ,水 以 其用途。 清 与 应 标 标(三) 餐用 、消、 。应当 备 清 设备设 设 供消后餐用 的 , 密 于 。 设 结 并 清 (四)消方 采用 消方法。采用消 消热 设的,消 “ 餐用 用“匹 。设 应与( ) 工 用 ,其 不 食品及清 应设 区 污其加工制作 程。过()用flfl 食品的 、工 、 、包装触 设备及一 餐 有 品合格 。饮 应 产 证用水 符合 家 定的生活 用水 生
10、 准。应当 国 规 饮 卫 标(七)烹 及就餐 所 有 通 的 场 应 证 设备设 条 。(八)食品 理 的 。处 区设 废 垃 (九) 冷藏、冷 , 能原、半 应 备 设备设 应当品和 品 。开(十) 食品 地 的品架。应设 证 第 章 中小学生校外托餐许可审查要求第二十五条 中小 生校外托餐 地 、有 水 应选择 势 给和 供 的地 ,不得 在 受 的 。 条 电 应 区 设 污 区 粪、 水 、 ( )、 等 污 垃 场 厕 污 25米以上,并在 、有 、 和其 的 设 尘 气 污范 外。不得 在 建筑、 建筑 。 围 设 内第二十六条 中小 生校外托餐 所 、 、 场 设(一) 食品供
11、 方和品 相适 的粗加工、切 设 与 应 应烹 、面点制作、餐用 消、 餐等加工操作 。粗 清 备 区加工 和餐用 消 、切 和烹 、 餐 和面食区 清 区 区 区 备 区制作 可合 。 有 。区 并设 区 标 食品原 、 ;更衣 可 应设 区 区 设在用餐 所 立 ; 工 ; 所 在场 独 区 内 清 区 场 应设室 。内(二) 加工操作 所按照原 入、原 理、半 品场 进 处加工、 品供 的 序合理 。 以上功能 合 的应 顺 个 区 并设用,不可 加工 制作, 食品在、操应currency1 时 时作中 生 。产 污(三)食品 理 就餐 所有 。最大供餐人处 区应与 场 数按 房 用面
12、核定,每平方米 房面 核定供餐人 最 实际 积 积 数多不超过8人。(四)食品 理 及就餐 所 不得 圈 、宰 活的处 区 场 内 设 养 禽畜 的 ,不得 。类动 区 “养( )校外托餐 所 所的, 有 通 场 内设 厕 应当 独 气,持 无 味;其出口附近 手、消、烘设 清 应当设。食品 理 不得 所。设 处 区内 设 厕第二十七条 中小 生校外托餐食品 理 地面、 壁、 处 区 门窗、天花板 水 与(一)食品 理 地面 用无、无 味、不透水、不 处 区 应 垢、耐腐 和 滑的 ,且平整、无裂 。不得 积 设 fi 设,地漏 能 流入及 逸出, 水系 出口有fl 应 废 气 眼孔 小于网
13、6毫米的金 。属网(二)食品 理 壁 有处 区 应 1.5米以上、 色、不吸水、 浅和耐用的制 的 裙。清 (三) 、窗装 密, 外界fl相通可 的窗 有门 与 设于拆且不生 的 , 外界fl相通的 能自 网 与 门 动关。闭(四)天花板采用无、无 味、不吸水、表面光 、耐 腐 、耐 、 色涂覆 装 。 第二十八条 中小 生校外托餐 设 设备(一)食品 理 根据加工品 和 模 食品原处 区应当 规 设水 ,障 食品、植食品、水 品清 清 动 产三 食品原能 。类 清 水 ( ) “ “ 加工食数 与品的 “相适 。 水 以 其用途。数 应 类 标 标(二) 用于拖把等 工 、用 的 水 设 清
14、 清 设其 不 食品及其加工制作 程。 污 过(三) 能正常 的消、 , 。餐备 ” 设 标 用 消水 用,餐 消采用 方法消,消清 应 热后的餐 符合 生 。 、消、 的大小应 卫 清 设备设和 “ 能 足需。 人 可用餐用 消 水 数 应 从业 员 清 区手消, 有相 的 、消用品和 手用品 ,并设 应 清 设以及手消方法 。标 供消后餐用 的 , , 密设 设 标记 结 于 。 并 清 用于盛原、半 品、 品的 和用的工 、用 , 有 的 , 。应当 区 标 区 设 fl 食品的 、工 、 、包装等符合食触 设备品安全 准 。标()烹 所 采用 械 系 ,有 出蒸汽、油场 应 烟、烟 等
15、。雾(七)冷藏、冷 ( ) “和 能原、半 数 结 应当品和 品 ,有 。 区 标 (八)食品和 食品(不 致食品 的食品 、包 污装、工 等品除外) , 和地面应 区 10厘米以上。(九)食品 理 的 处 区应当设 废 垃 ,废 子 手 。应当为 动 (十)用水 符合 家 定的生活 用水 生 准。应当 国 规 饮 卫 标(十一) 有能设 0 10范 的 用留 冰箱。围 (十二) 生手 。应设 设第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 法”用 的含 :办 语 ,是指 商品 ,用 一商 的若连锁经营 经营 类 务 号店 ,在一 部的管理,采取 一采 特 等方 许经营, 模 益的 形。实现规 组中小 生校外托餐
16、,是指在 校以外 在校中小 生 门为 提供即 食品的餐 提供者。时 饮 务第三十条根据本 法制定 核 表, 目按其 食品安办 现场 查 项 对全的 程,响 小餐饮 核 、重点 和一般 。现场 查 为关 项 项 项核 果 行 合判定。现场 查结 实 是 食品安全有重大 的 目,必 全部合格;关 项 对 项 重点 是 食品安全有 大 的 目;其余 目 一般 。项 对 项 项 为 项第三十一条 本 法 宁省食品 品 督管理 解办 辽 药 监 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 法自 起行。办 发附 :1.普通小餐 可 核 表饮经营许 现场 查2.中小 生校外托餐 可 核 表 经营许 现场 查3. 宁省小餐 可
17、辽 饮经营许 证4.小餐 可申饮经营许 请书5.小餐 可申 受理通知饮经营许 请 书6.小餐 可申 正通知饮经营许 请 书7.小餐 食品 可不予受理 定饮 经营许 决 书8.不予小餐 可 定饮经营许 决 书9.小餐 可撤 定饮经营许 决 书10.小餐 可 定饮经营许 决 书附 1:普通小餐饮经营 可 核 表许 现场 查核查内容 核查和评价方法 编号 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 不符合 合理缺项1. 址选地 、有 水 和 供 的地 ,不得 在选择 势 给 条 电 应 区 设受 的 。 、 水 、 ( )污 区 粪 污 垃 场 、等 厕 污 25米以上, 在 、有 、并设 尘 气 和其 的 范 外 污 围
18、 。1 * fi fi2. 所 和 场 设 制售的食品品 、 “相适 的加工操作 ,应当设 与 数 应 条以及食品、 工 。清 区 2 * fi fi部 和重 通 方 行 currency1。将关 过 进 3 * fi fi食品 理 合理 , 食品在、操作中 生处 区应当 产 。生食品 ,用于生食品的 和污 区 应 工用 有 的 。 食品 所 食品应当 区 标 场 与 。4 * fi fi fi制作冷食 食品、糕点 食品(不含裱花蛋糕)、自制 品类 类 饮的, 相 的 用操作 。设 应 区 5 *所 在室 。 所 禁 立圈 、宰 活的禽畜场 应设 内 场 内 设 养 的 。类动 区 6 * fi fi核查 编号 结果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