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改造 补助 实施办法 (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特色小镇 民居建设管理, 塑造 特色小镇民居建筑风貌, 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特色小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关于加快我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及范围 (一)第一阶段( 2016 年) 1、位置:西塘、西和、莲麻等 3个小镇 。 2、范围:一是核心村内建筑,二是主要干道的可视范围建筑,三是沿线重要节点建筑。( 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属镇、街制定,报美丽办核定后实施 ) (二)第 二阶段( 2017、 2018 年) 1、位置:西塘、西和、
2、莲麻 、 联溪、锦洞 、温泉、南平、米 埗 、古田、份田等 10 个小镇 。 2、范围:一是核心村内建筑,二是主要干道的可视范围建筑,三是沿线重要节点建筑。( 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属镇、街制定,报美丽办核定后实施 ) 。 二、改造风格 以行政村为单位, 确定本村民居改造风格和款式, 对村内民附件 1: 2 居进行集中外立面改造, 主要包括 岭南风格和简欧风格 (具体参考从化区 特色小镇 乡村民居外立面整饰方案设计) 。 三、项目实施方式 由镇(街)通过公开评选方式,选取 35 家符合 三级房建 资质要求的施工队 负责建设,建立施工队备选库,并明确收费标准、建设规范等,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根据补助标准
3、进行补贴。 四 、资金安排 (一) 补助 标准 根据办法推荐的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风格进行改造并通过审批 验收 的房屋 : 区财政 按 每 栋 实际改造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最高不超过 7万元的标准进行 补助 ,超出部分由镇(街)及 户主 自行承担 。 户籍不在村的外出户和非民居建筑、一户多宅及一宅多户的建筑、政府部门及村的公共建筑、外来投资及社会投资的建筑等均属于补助范畴。其中一栋建筑内有两户以上村民,由镇(街)出具证明,可按实际情况以户为单位分别 进行补助,如一栋建筑有两户村民,则该栋建筑最高补助标准为 2(户) 7(万元) =14(万元)。 如未按办法规定的立面风格改造,验收不
4、合格的,取消该补助资格。 (二)资金管理 特色小镇民居外立面改造资金由镇(街)开设专账管理,用于反映特色小镇民居外立面改造资金的收支情况。区财政局负责 3 改造资金拨付和监管。 五 、操作流程 新建或改造的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进行 补助 :一是符合 村庄 规划要求;二是依法进行报批报建。手续正在办理的,由镇(街)、村出具相关证明;三是采用推荐外立面风格进行新建及改造 ;四是由镇(街 )统筹协调村民的民居外立面改造工作,以相对集中居住地为片区,原则上一个片区全部户主同意改造后,再对该片区进行改造补助申请。 (一)改造申请 以行政村为单位申请,由镇(街)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经
5、审核无误和加具意见后,报区美丽乡村办批准实施: 1、由 户主 (政府部门及村的公共建筑由村委负责人填写)填写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升级改造申请表; 2、 户主 站在待改造农村建房门前的照片一张(户主在照片背面签名确认) 或镇政府、街道办证明 ; 3、村提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升级改造申请; 4、村民与村签定的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 升级改造协议。 (二)公示 各镇(街)、村、社对区美丽乡村办、区财政局批准建筑 改造的建筑 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为 5 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分两期拨付,其中第一期为经审核批准 4 后进场施工时划拨 30%,第二期为竣工验收并核算
6、后按时划拨剩余资金。 1、提交的特色小镇民居外立面升级改造申请获区美丽乡村办批准后,镇(街)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向区 特色小镇 基建组提出拨付第一期按实际外立面改造面积的补助金额的 30%补助资金申请。经区 特色小镇 基建组对相关资金进行审查后,区财政部门根据区 特色小镇 基建组的审 核意见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第一期资金到镇(街) ,再 由镇(街)划拨到户主或施工队。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由镇(街)申请, 并获区美丽乡村办、区财政局批准后, 由区财政根据实际改造面积 结合第一期资金的使用情况,据实结算,拨付第二期资金到镇(街)的特色小镇民居外立面改造资金专户。 由镇(街)根据民居外
7、立面改造实际情况与户主进行结算,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四)工程管理 1、 区财政下达 第一期 资金 后 , 由 户主从 镇(街) 制定 的施工队 备选库中选取施工队 对获批准的 建筑 进行外立面升级改造 ,并由镇(街)、 户主 及施工队签订外立面改 造三方协议。 2、 镇(街) 按要求做好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对每 栋 改造 建筑进行编号, 建立相应档案 , 对改造风格和款式要严格把关,并加大巡查力度, 确保工程 风格、 质量 和安全 。 3、由区美丽乡村办、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镇(街)、村、社组建验收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外立面的外墙、屋顶、屋檐及 5 其他装饰的验收要求,确保外立面改造的
8、成效。 六 、监管措施 (一)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建设人弄虚作假取得的建房审批手续或者开工证明、验收备案等资料均属无效;擅自占用土地的,由 所属 镇(街) 依法责令退回补贴款项。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 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者未按审批手续规定内容进行外立面建设, 影响城乡规划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属镇(街)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并作限期改正处罚:一是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二是无相应施工资质或证书承担施工任务的;三是不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特色小镇整治改
9、造后,新建的民居要与改造的风格一致,严格按照农民建房报建手续,由区国规局和镇(街)严格把关,并由镇(街)加大巡查,坚决杜绝新建 民居与改造风格不一致的情况。 七 、附则 以前发布有关特色小镇民居改造补助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 6 附件: 1、从化区 特色小镇民居 外立面改造申请表 2、从化区 特色小镇民居 外立面改造协议书 3、对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4、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升级改造资金用款呈批表 5、从化区 镇(街)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升级改造 资金申请情况明细表 7 附件 3
10、-1 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申请表 所在地 : 镇(街) 村 社生产队 建筑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民居基本情况 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宅基地证号 (或情况说明) 外立面改造面积 平方米 方案选型 岭南风格 方案一 方案 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方案五 欧式风格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方案五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分管 领导: 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美丽乡村办 意见 (盖章)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 负责人
11、: 年 月 日 8 附件 3-2 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协议书 甲方: (村委) 乙方: (户主) 为顺利完成乙方的外立面升级改造工作,经双方协商,现就外立面升级改造工作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按照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改造 补助 实施办法的要求,由乙方自愿申请改造现在所居住的房屋,并如实填写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申 请表后,由甲方进行审核并上报镇(街)。 二、外立面升级改造过程中乙方须服从 村庄 规划及风格要求,并接受镇(街)及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外立面升级改造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 四、乙方按要求享受改造 奖励 资金 万 千 百 拾 元正( )。 甲
12、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9 附件 3-3 对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情况 进行公示的公告 各位村民: 为解决我镇(街)村民住房 外立面风格不一的问题,经验收核对,我镇(街)共有 栋 申请外立面改造。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 年 月 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意见接收单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天) 公示地点: 意见接收单位: XXXX (受地镇、街 ) 接收单位地址: XXXX (受地镇、街 )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信件地址: 邮政编码: ) 2、电子邮件( ); 3、现场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从化区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公示表 镇、街(盖章) 年 月 日 10 从化区 镇(街) 特色小镇 民居外立面改造公示表 制表单位: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建筑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所在村 (社 /大队) 出生年月 性别 年龄 现住宅 占地面积 () 现住宅建筑面积 () 宅基地证号 (或情况说明) 改造 面积() 备注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