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0 - 修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XWCG2018-067 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 2018CG 049号 采 购 人: 修武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18 年 6 月 - 1 - 目 录 招标公告 . 2 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 . 4 第二章 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 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四章 采购内容 . 2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资格性文件格式 . 25 一、 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 27 二、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28 三、 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 29
2、技术标格式 . 30 1、投 标 函 . 32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3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4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35 5、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 36 6、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 . 37 7、投标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38 8、 综合标(综合评标法需提供) . 39 商务标格式 . 40 1、投 标 函 . 42 2、投标报价一览表 . 43 3、投标报价明细表 . 44 - 2 - 修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城 乡规划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修 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现
3、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修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二、 交易 编号:修交易 2018CG049 号 采购编号: XWCG2018-067 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 )。 四、招标预算价: 预算价为: 360 万元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 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4、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注册规划师及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保险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7、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
5、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六、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月 15 日 23:00 前止; 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23:00 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咨询电话: 0391-3568923)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6、: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8 年 6 月 11日至 2018 年 6月 15 日 23:00 前止, 逾期不能下载 。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 /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单位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7月 4 日 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厅(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4 日 9时 00 分; 2.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厅(
7、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九、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修武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15839139916 联系电话: 1378277722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变更、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
8、7188950 2018 年 6月 11 日 - 4 - 第一章、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修武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2 项目 编号 采购编号: XWCG2017-067 号 交易编号 :修交易 2018CG0049号 3 采购人 修武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4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内容 5 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等 ) 7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8 付款方式 初步通过规划部门业务审批会初审付至合同价款的 20%,具体方
9、案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至 70%,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一次性付清。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或转账 (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入 )。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0 元(大写: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 16 时以前 ,以进账日期为准;开标时出具投标单位进账汇款单凭证;如不能按时交纳则视为自动放弃,过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市中旅银行修武县支行 账号: 5001656300012 1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
10、标文件资格性文件正本壹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商务标正本壹份;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副本肆份,技术标副本肆份,商务标副本肆份 13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 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和 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所有 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 (正本、副本)和技术标(正本、副本)和商务标(正本、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 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 5 - 牢固、不易拆散,建议不使用豪华装订。 14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抽取 3名投标单位代表 【 4名 (含 4 名 ) 以下时共同参加 】 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
11、( 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 3)唱标内容:本次开标分两次进行,密封情况验审结束后各投标企业对本企业技术标内容进行唱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对投标企业商务标内容进行唱标。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日期 时间: 2018 年 7月 4日 09: 00 整 地址: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2室( 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16 开标会议 时间及 地点 时间: 2018 年 7月 4日 09: 00 整 地址: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2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17 招标预算价
12、预算价为 3600000.00 元 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预算价的 90%的,其成交后以预算价的90%为成交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低于预算价的 90%的,其成交后以该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成交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按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标准向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用 19 其它需要说明的 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0 备注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标明投标报价或有价格标示的按废标处理。 文件中若
13、有与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不符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 6 - 一、说 明 1 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1.3 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招标、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单位。 1.5 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1.6 货物 : 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物品、设备、装置和 /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
14、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1.7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承担的规划编制及 合同规定的其它类似义务。 2、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 第二章 评标标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四章 采购内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投标单位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 7 - 技术规范,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15、供的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
16、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 7.1 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文件也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单位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组成 ( 1)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3)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8.2 技术标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内容: - 8 - ( 1)投标函 (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3)法
17、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5)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 6) 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 ( 7) 投标单位认为应提供的资料 ( 8)综合标 8.3 商务标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 ( 2)投标报价一览表 ( 3)投标报价明细表 9、投标格式 投标单位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资格性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编写) ,按采 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单位应对所投项目进行总报价,总报价应包括该项目合同下承包商提供规划编制、服务、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单位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
18、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10.2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0.3 投标单位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和投标。 10.4 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 变。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货币 - 9 -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
19、标文件将被拒绝。 12.3 未中标投标单位的保证金, 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 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将要求赔偿: 1)投标单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拒绝在 成交 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自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日起,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
20、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2 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4.1 投标文件正、副本进行装订,并采用胶状方式左侧固定,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标),资格性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各一份 , 资格性文件 、 技术标和商务标副本份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资格性文件、 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