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地铁 三号线 TA11标土建工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三号线 D3-TA11标项目经理部二一一年 月 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1、动火审批表的主要内容。动火审批表应清楚地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动火人、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2、动火审批表的有效期。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3、动火审批表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为严格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区分不同动火级别的
2、责任,对动火审批表应按以下程序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申请,工地领导批准。4、动火有关责任人的职责。从动火申请,到终审批准,各有关人员不是签字了事,而应负有一定的责任,必须按各级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规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动火有关责任人的职责是:(1)动火项目负责人通常由具有动火作业任务的当班班、组长或临时负责人担任。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之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执行人在接到动火审批表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
3、火,并向单位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动火审批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min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的班、组长呈验动火审批表。(3)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的操作人员担任,但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操作工。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监护工作,检查合格后,在动火审批表上签字认可。动火监护人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进行现场检查,确定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4)班、组长在动火作业期间应负责做好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安全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