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学院生物 与 环境工程 系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年 月 日 注: 1、申请重修的学生在开学后的第 三 个教学周内( 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办理, 逾期不予办理)按表格的先后顺序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后由课程归属系部的教学办公室负责将学生的重修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本表 需 交给教学办 两 份 ,交给任课教师一份 。 学号 姓名 性别 手机 系别 专业班级 学年度 申请人填写; 任课教师知情 重修课程模块信息 注: 1.由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不同,“ 申请课程(模块)名称 ”与“ 重修课程(模块)的 名称 ” 有 不一致的地方,“ 申请课程(模块)名称 ” 必须与前期修的课程一致,“ 重修课程(模
2、块)名称 ” 也必须与现有重修班级课程一致。2、新 修课程(模块)的学分 不得低于原课程学分。 申请课程(模块)名称 申请课程(模块) 学分 原上课学期 重修课 程(模块)的名称 (对照重修班级执行计划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重修课程(模块)的学分 重修上课时间 (对照重修班级课表填写) 重修参加班级 重修课程(模块)与正常 授课课程(模块)在上课 时间 上 是否冲突? (在对应方框中打钩) 不冲突(缺课达课程(模块)教学时间的三分之一,不允许参加考试) 任课 教师知晓、同意签字 冲突(申请免听重修课程(模块)的部分学时,但必须参加课程考核,含过程考核) 申请人承诺以上信息、签字真实准确。如不属实,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重修课程归属系部 教学 办 意见 (注:专业类课程 、 化学类课程, 电子系课程交由生物系教学办办理 , 思政类课程到思政部, 机械、制图类课程交到机械系,英语、计算机类到基础教学中心等) 签 名: 年 月 日 注: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课程(模块)考核(含过程考核),考核合格后 方 可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重修考试 与期末考试冲突时,须参期末正常考试,对“重修考试”向教学办递交缓考申请,缓考考试至下学期初进行。 重修课程归属系部 教学主任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