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庆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月 )报 2018 年 2 月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3 月 2 日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18 年 2 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 24 天,其中优级别天数为 2 天、良好级别天数为 20 天 ,轻度污染天数为 1 天 ,中度污染天数为 1 天 ;主要污染物 为 PM10 22 天 。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 98微克 /立方米。 细颗粒物( PM2.5): 城区日均值为 20 微克 /立方米。 二氧化硫 ( SO2): 城区日均值 23 微克 /立方米。 二氧化氮 ( NO2):城区日均
2、值 19 微克 /立方米。 一氧化碳 ( CO): 城区日均值 1.4毫克 /立方米。 臭氧( O3)均值为 88 微克 /立方米 。 - 2 - 庆城县 2 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18 年 2 月 1 日 - 2018 年 2 月 28 日 空气质量等级 天 占比例( %) 优 2 8.3 良 20 83.3 轻度污染 1 4.2 中度污染 1 4.2 重度污染 0 0 严重污染 0 0 无效数据 0 0 庆城县 2 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18 年 2 月 1 日 - 2018 年 2 月 28 日 首要污染物 天 占比例( %) SO2 0 0 NO2 0 0 PM10 22
3、 100 PM2.5 0 0 O3_8h 0 0 CO 0 0 3 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分析表 污染物 名称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细颗粒物( PM2.5) 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氮( NO2) 一氧化碳( CO) 臭氧( O3) 污染 原因 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拉料运输车、渣土车、工业粉尘、燃放烟花爆竹 ,沙尘天气 化石燃烧、焚烧垃圾、机动车尾气、工业生产、燃煤锅炉(炉灶)、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机动车尾气、化石燃烧、燃煤锅炉(炉灶)、工业生产、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机 动车尾气 以及机动车尾气一氧化氮( NO)空气中氧化生成二氧化氮、 锅炉废气 城市环境中一氧化碳主
4、要源于机动车尾气、燃煤 机动车尾气、工业排放产生的二氧化氮、氮氧化物高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 管控单位 住建局、城管局、交通 局、公安局、运管局 公安局、城管局 公安局、城管局 工信局、质监局 工信局、质监局 管控职责 住建局 负责督促建 筑施工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场地封闭施工、裸露土地覆盖,加强指导市政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城市集中供热,减少城区燃煤型污染。 交通局 加强交通公路扬尘污染管控,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城管局 负责城区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污染,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 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区带泥车辆,工程渣土车辆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城区洒
5、水抑尘。 公安局 负责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报废、淘汰、注销 、城区 燃放烟花爆竹 、 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和机动车污染减排。 工信局 淘汰落后产能,推 行清洁能源。 质监局 煤质监管。 运管局 负责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密闭运输措施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 4 - 备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级评价标准为 70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细颗粒物( PM2.5)二级评价标准为 35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氧化硫二级评价标准为 60ug/m3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氧化氮二 级评价标准为 40u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一氧化碳二级评价标准为 4mg/m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臭氧八小时二级评价标准为 160ug/m3。 抄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啊 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工信局、 质监局、运管局、县环保局 班子成员、县环境监察大队、局属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