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市区“ 石湖景区南石湖越来溪景点及配套项目”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 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石湖景区南石湖越来溪景点及配套项目” 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除 01 组和 03 组的结构单元 (二 )以外 ,均坐落于地库上,上部结构按嵌固于地下室顶板设计,由于各单体在地库顶板处存在数量不等的框架柱转换, 04 组东侧地下室顶盖大洞口的长向尺寸较大,单侧对地面以上的结构不具有约束作用,宜按嵌固于地下室顶板及嵌固端下移后单体带地下室进行包络设计 。一层处的托柱梁应按转换梁设计。 2.本工程地上为带坡屋
2、面的多层建筑,应采用能反映坡屋面影响的三维模型复核计算, 03 组结构单元(一)地震作用最大方向角为 30.24 度,大于 15 度,总信息应增加斜向抗侧力构件方向的附加地震数。各单体应按抗规第 5.5.2条提供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3.高低坡屋面相接处易造成框架柱错层,应对错层处框柱及局部穿层柱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4.连接薄弱处应采 取加强板厚及配筋等措施,如: 01 组( 1-6) X( 1-G)( 1-J)轴处、 02组( 2-2) X( 2-H)( 2-J)轴处、 04-B一层屋面及二层楼面中 13 16 交 K N轴间范围等,同时在整体计算中指定为弹性板; 05 组结构单元二宜采用分块模型与不分块模型进行包络设计。 5.各建筑周圈的单跨框架需采取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配筋适 2 当加强等措施加强。 6.计算参数取值应正确,如: 04组的特征周期取 0.55 不正确; 05 组种植屋面活荷载取 0.5KN/m2不够;多个单体板自重未见输出; 03 单体总体信息层数与实际不符;应修改。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谈丽华、刘平、杨卫东、胡群英 2017 年 8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