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及量化评分标准 类 别 目标任务 (要求 ) 分 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救 灾 工 作 10 分 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主要解决受灾群众无力克服的吃、穿、住等方面困难。 3 每次灾害过程中,涉及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灾民生活救助不出现问题,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无人员上访得 3 分;出现 1 次因生活救助安排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扣 1 分。 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灾害信息管理。 1 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全年 2 次以上得 1 分,少一次扣 0.5 分。 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联合本区县财政局、保险公司下发有关文件,明确政策规定,每个区县要做
2、到所有乡镇街办全覆盖。 2 有 1 个乡镇(街办)未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扣 0.1 分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区县按照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相关要求,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养一批城市和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典型,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发展。 22 有安排、有部署并按标准申报得满分,没有安排或没按标准及时申报各扣 1 分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区县财政 要列支一定数额建设资金。宜君县完成主体工程,印台区争取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 区县财政列支得 1 分,完成任务得 1 分 社会 救助 工作 16 分 认真贯彻国发 2012
3、45 号、陕政发 2013 42 号和铜政发 201365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分别不低于上年可用财力的 1%,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工作,全面建立长期末端公示制度。 33 认真贯彻国发 2012 45 号、陕政发 201342 号和铜政 2013 65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城市和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分别不低于上年可用财力的 1%得 1 分,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工作得 1 分,全面建立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得 1 分。 搭建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网络平台,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调查)中心人员配备到位,年底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
4、状况核对机制,继续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3 搭建区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网络平台得 1 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调查)中心人员配备到位得 1 分,年底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得 1 分。 进一步加大“一站式 ”医疗救助服务力度,将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 6家市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救助比例达到 65%。 33 “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将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 6家市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5、生服务中心)得 1 分,进一步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得 1 分,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救助比例达到 65%得 1分。 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 检工作,提升敬老院内部服务管理,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做好农村散居五保对象服务管理工作。 2 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得 0.5 分,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得 1 分。做好农村散居五保对象服务管理工作,签订供养协议、落实“指定监护人”得 0.5 分。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 70%。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 70%。 3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 70%得 1
6、分。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 70%得 2 分。 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根据物 价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11 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得 0.5 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得 0.5 分。 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举办区县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班,提升干部执行能力和水平。 11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学习宣传活动得 0.5 分。举办区县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班得 0.5 分。 福利 和 社会 事务 工作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
7、建设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27 张。 3 按照实际建成床位计算,达到或超额得满分,每低于 10%扣 1 分,扣完为止。 完成市上下达的农村幸福院新建任务(建设数量以实际下达为准),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营管理。 2 建设任务占 1分,按照建成数量百分比计算。运营管理占 1 分,按照投入运营数量和实际效果综合评定。 完成年初下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其中印台区 5 个,王益区 3 个。宜君县完成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建设。 2 按照建成数量百分比计算。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3 35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
8、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 201382 号)文件精神及市上即将出台的贯彻意见,出台各自的实施细则。 2 出台文件得分,不出台不得分。 做好贫困家庭疝气儿童康复手术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残疾困难家庭辅助器具配置工作。 1 每项工作占 1 分,资料齐全得满分。 15 分 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1 资料齐全得满分。 及时足额落实孤儿、城市“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及配套资金。 1 资料齐全、配套到位、发放及时得满分。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预防和减少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做好炎热夏季、寒冷冬季等特殊时期流浪乞讨人
9、员的救助服务工作。做好新的救助管理标识启用工作。 1 资料齐全得满分。 完成 2014 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任务,其中耀州区 2 个,印台区 2 个。 8 月底前编制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各自关于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细则。 2 完成建设任务得 1 分。编制规划得 0.5 分。出台实施细则得 0.5 分。 双拥 优抚 安置 工作 14 分 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组织“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慰问活动;扎实开展“九件实事”和“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两项活动。 2 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慰问活动各得 0.5 分;扎实开
10、展“九件实事”和“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两项活动得 1 分,未完成按缺项适当扣分。 认真做好 2013 年冬季退役士兵和 2014 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及安置工作,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大安置遗留问题的督导和解决力度,解决率达到 40%,发放复员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 2 全面完成接收报到工作得 0.5 分;完成 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和 2014 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得 0.5分 , 未完成任务的每少 5个百分点扣 0.2分;完成安置遗留问题 30%以上得 0.5 分; 完成发放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得 0.5 分。 做好军人伤残证、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 2 完成军人伤残证换发得
11、 1 分;完成烈士证 明书 换发得 1 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积极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 2 完成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人员 90%以上申报任务 的 得 1 分,未完成申报任务 的 每少 5 个百分点扣 0.1 分;按时完成 2013 年冬季退伍退役士兵补助金政策兑现工作得 1 分,未按时发放扣0.5 分,未按标准发放扣 0.5 分; 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全市完成迁葬、维修 517 处零散烈士墓和 9 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耀州区完成迁葬、维修 279 座零散烈士墓和 3 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印台区完成迁葬、维修 41 座零
12、散烈士墓和 1 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王益区完成迁葬、维修 20 座零散烈士墓和 2 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宜君县完成迁葬、维修 130 座零散烈士墓和 3处零散烈士纪念 设施。新区完成迁葬、维修 47 座零散烈士墓。 2 完成烈士墓园的修善、基础设施建设及迁葬任务的得 2 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要按时办结并及时回复上报。 2 实现涉军维稳零上访得 2 分,有 1 例市级上访扣 0.2 分,有 1 例省级上访扣 0.3 分,有 1 例进京上访扣 0.5 分,有 1 例因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扣 1 分;未按时办结并回复上级交办信访工作每次扣 0.3 分
13、 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工作,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做好第六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工作,落实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贴补贴。 1 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工作,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得 0.5分;完成第六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工作,落实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贴补贴得 0.5 分,未完成得按比例扣分。 加强优抚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着力提升身份证扫描认证率,认证率达到 95%以上。 1 身份证扫描认证率达到 95%以上得 0.5 分;补充上传佐证资料的得 0.5 分,未完成 的 按比例扣分。 依据铜川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完成第五次社区居委会换届和社区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形成组织完善、运行有序的社区民主监督机 制 3 未按时完成选举任务
14、的,每个社区扣 0.5分,程序不规范每处扣 0.1 分,有群众上访的每次扣0.2 分。 基层 政权 和 社区 建设 工作 17 分 完成 2013 年省上下达各区县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任务。 3 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每个项目扣 0.5 分,未按标准建设每个扣 1 分。 做好社区行业创卫达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 社区创卫工作不达标,每个社区扣 0.1 分;国家验收过程中被通报,扣 1 分。 在宜君县、耀州区边远乡镇设立婚姻登记便民服务点;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区县婚姻登记处全面开展预约服务;完成 1992 年以后的婚姻登记历史 数据录入婚姻登记系统数据库。 1 便民服务点未完成建设
15、或建成未开展服务的扣 0.2 分,未开展预约服务扣 0.2 分,数据录入未完成扣 1 分。 协助完成 2014 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 1 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政审不严格把关,每人次扣 0.1 分,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群众评议不过关,有人举报每次扣 0.2 分。 开展文明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 未完成创建任务扣 0.5 分。 . 宣传贯彻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督查,推进村务 公开常态化管理。 1 宣传工作开展不及时扣 0.1 分,未开展民主公开民主管理专项督查扣 0.5 分,民主公开栏公开不及时,每村扣
16、0.1 分。 做好 2014 年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及项目开工建设。 1 未按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每个扣 0.2 分。 做好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骨干培训、宣传教育等准备工作。 1 培训和宣传工作有 1 项未落实,扣 0.5 分。 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探索社区减负,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促进社区管理规范化。 1 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每个社区扣 0.1 分,网格 责任不明确的每个社区扣 0.1 分,社区工作管理不严格,有人举报每次扣 0.1 分。 宣传贯彻陕西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1 社区志愿服
17、务工作未开展 的,每个 社区扣0.2 分 ; 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机构未注册 的,每个社区 扣 0.2 分 ; 未开展信息系统培训扣 0.2 分 ;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未成立、志愿服务注册登记率低于辖区总人数的 5%或每个志愿服务组织低于200 人的每项扣 0.2 分。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 2013年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新任 社区居委会成员培训工作。耀州区开展“三区”社工人才支持社区服务工作。 1 未组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新任社区 居委会成员培训扣 0.5 分,耀州区“三区”人才队伍支持社区服务工作活动未开展扣 0.5 分 社会 组织 管理 工作 6 分 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
18、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1 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得 1 分。 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2 开展并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得 1 分;组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得 0.5 分;完成年度评估工 作得0.5 分; 取消社会团体下设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 1 取消社会团体下设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 得 1 分。 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1 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得 1 分 。 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陕活动的监管。完成调查摸底。 11 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陕活动的监管,完成调查摸底 得 1 分。 规划 财务 工作 6 分
19、民政事业费管理规范,按规定时限支出。及时报送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纳入全省项目储备库。统计报表与台帐数据一致,月报、季报、年报按时报送,装订成册。 6 民政事业 费管理规范,按规定时限支出得 1分;及时报送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纳入全省项目储备库得 1 分;完善统计台账内容得 1 分,按时完成月报、季报、年报得 3 分,资料装订成册得 1 分。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6 分 8 月底以前提出镇村综合改革方案, 12 月底前完成乡镇调整和村调整方案报备工作。 4 8 月底前将镇村综合改革方案上报, 12 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并于 12 月底前完成村调整方案报备工作得 4 分;完成乡镇调整工作,未完成村调
20、整方案报备工作得 3 分;未完成乡镇调整工作且未报备村调整方案不得分。 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组织 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搜集资料、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1 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得 1 分,未完成适当扣分。 耀州区民政局、王益区民政局按照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 2014 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1 完成本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得 1分,未完成不得分。 共 性 目 标 10 分 领导 班子 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团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水平。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扎实改
21、 进机关和干部作风。创造性地落实局党组、局务会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创制和工作创新。 22 班子之间民主团结、相互支持的得 0.5 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得 0.5 分;开展“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为民办实事 3 件以上的得 0.5 分,有政策创制和工作创新亮点的得 0.5 分。 政风 行风 建设 继续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加强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均实行“一票否决”。 22 积极开展民政系统
22、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得 0.5 分,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得 0.5 分,半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得 1 分。 宣传信息 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开展门户网站群建设绩效评估,每月区县网站更新信息不少于 5 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上报信息每年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至少 12 篇。 22 建立新闻突发应急机制和新闻事件应对机制的得0.5 分;每月完成网站更新任务得 1 分,少报一条扣0.2 分;被采用 12 条以上的得 1.5 分,少一条扣 0.12分, 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 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契机,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
23、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注重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夯实民政为民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自查整改活动,所属乡镇(街办)民政工作站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 22 开展 “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方案、有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得 1.5 分;切实增强民政工作力量的得 0.5 分。 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和 “ 六五 ” 普法任务,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22 开展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和 “ 六五 ” 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得 2 分,否则扣相应分。 备注说明:各区县具体目标任务不同,所占分数不同,在考核时需按百分制换算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