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购置费 运行维护费 10000 0 10000 0 10000 0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共计 1 万元(含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 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再就业服务中心、老龄委、公务员培训中心支出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现有存量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以及公务交通费补偿、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购买用车服务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16 年(减少) 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 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公务接待费减少 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