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朝阳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 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 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 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需要。 第 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完全 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2、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条 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 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 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 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 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
3、,实行归口管理。 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 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八条 履行 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 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负责 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 测、分析工作。 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研究和审查。 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院经营中需要解 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 协助院长 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
4、交圈对口问题。 第九条 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 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 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 参与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 进行成本 的预测、控制、分析工作。 第十条 医院各部门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 医疗医技科室的管理职责: 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成本核算管理的重点。 加强科室内部事务管理,各种仪器设备、医用消耗材料、药品、试剂、卫生被服等实物要有专人负责登 记、保管,交接班时清点数量;科室内物品定期盘点、报损、核销,并于 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严
5、格遵循计算 机网络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记录 或统计医疗信息,保 证各项医疗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 2、物资供应科室的管理职责: 各项实物支出必须符合医院有关规定,严格按计划采购。 建立健全 实物管理制度。 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实物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实物消耗成本核算报表。 3、对后勤技术维修科室的管理要求: 提供的劳务 等服务,根据核定的对内服务价格按项目统计,并实行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制度。 设专人负责内部仪器设备、库存维修材料、工时材料消耗统计等实物保管工作,做好实物入、出库的登记统计工作。 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消耗统计表。 4、对行政管理科室的管理要求: 根据上年度成本
6、费用开支情况,制定本年度的费用预算,经批准后进行全程控制。 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管理 费用,按审批权限开支。 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规 定对医院投入的人员工资,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核算,制定院 内服务价格,对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 按规定期限向院内、外主管部门和领导报送成本核算各类报表及有关 报 告。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 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医院的成本计划,核算医院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医院 的经营成本,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北京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测
7、算 医院成本核算的内部价格,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 实行计量管理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各种计量设备应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计量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管理。 在医院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予以严格管理,保证准确、完整,并于 规定流转后,在最终部门予以保管。 第十五条 必须按月计算医院 经营成本。 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医药经营收入、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六条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形成 的医药经营收入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 ,计算医药经营的实际成本,不得以后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医院应当按
8、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 不 应计入本期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已完项目与未完项目的界限。 第十九条 单位成本核算中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存货计价,价差的调整,费用的分配,已完、未完项目成本的计算,以及医药经营成本计算等等,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财务或 核算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二十条 下列费用可列支成本或费用: 人员 成本:直接或间接为
9、医院医疗活动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包括各种正式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等用于个人部分的各项支出。 医用设备成本:直接或间接用于医院医疗的仪器设备,包括医用仪 器设备类的折旧费、租赁费、医用车台、柜、架类的修理和推销费用。 医用器材成本:即小型器械和消耗材料,包括手术、介入、诊疗等器械和耗材,以及透析材料、低 值易耗品、卫生 材料、医用气体、医用仪器维修配件 等。 血液成本:用于医疗的血液及其自制品,包括外购血液,自采血液、自制成份血等 保障服务成本: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房屋使用及维修费, 被服使用及洗涤费,给氧,通讯使用及维修费,车辆使用费 等。
10、图书购置费等。 管理费用成本: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医院所发生的,按一定方法分摊到科室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发生的行政管理,如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费、咨询费、诉讼费、坏帐准 备、报刊杂志费、外诊费、镶配费等;经营费 用,如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租赁费等; 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总净损失 、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资发生的费用等;开办费,其他管理费如绿化、保洁等费用。 其他成本: 包括直接或间接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特殊保健费、义务咨询费、 财产物资盘亏 等特殊损失 等;其他特殊支出如行政事业费支出、党团费支出、太平间费用等。 药品成本:各科室领 用的各类药品,试剂,以零售价
11、计入成本,以其收入与支出相抵为零,从而控制科室药品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第二十一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支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2对外投资 的支出; 3各种罚款、医疗纠纷赔偿、赞助和捐赠支出; 4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开支; 5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6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以上支出应单独设立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 医院拒绝支付除国务院、市政府有文明规定的必须支出款项以外的一切摊派。 第二十三条 药品成本,包括药品费、采购费、储存费和损耗费、降价损失费和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费、包装材料费、药检费等。 第五章 成
12、本预测及降低成本计划 第二十四条 成本预测的目的是为挖掘降低成本的潜 力指明方向,作为计划期内降低成本决策的参考,成本预测是制定成本计划的选择达到目标成本的最佳途径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参与竞争,在新项目引进前,设备的采购前,都必须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成本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程序是: 确定预测目标 收集和分析所需的历史资料的数据。 掌握市场信息 确定预测模型 提出预测目标 计算预算误差 分析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成本预测的主要内容。 新项目、新设备投资前,成本、利润可行性 预测。 完成 医院
13、经营收入能达到的利润的预测和成本降低额的预测。 完成目标利润的成本降低额所应达到的总收入的预测。 医疗 项目、单病种降低成本和利润的预测。 单位保 本点的预测。 第二十八条 成本预测的方法以本、量、利分析法为 主,也可采用直观法、专家预测法进行。采用本、量、利分析法的预测公式 是: 保 本点 =固定费用 /( 1 变动费用率)。 实现目标 运营完成的经营总收入(固定费用 +目标利润) /( 1 变动费用率)。 变动费用率 =变动费用 /经营收入 *100%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发生重大问题对成本产生 影响时 应当对目标值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测目标的准确。 第三十条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
14、可以按成本项目、成本对象、对保本点、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应完成的经营收入进行预测。 第三十一条 医院在运营 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分季按年编制成本降低计划。 第三十二条 降低成本计划的编制内容: 间接费用计划 技术组织(管理)节约措施 医药成本支出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费用计划 经营费用计划 第三十三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分工应根据医院 经营任务和消耗水平,在确保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各部门确定的计划经营收入,各 部门提出的技术组织节约措施, 各部门管理费用开支计划以及各部门所辖降低成本任务等,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三十四条 降低成本计划应有具体计算依据,不得任意填报或只
15、列项目、金额,没有计算过程。 第三十五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后,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对于执行结果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成本计划经 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批准下达。 第五章 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医院按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方针以及本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医院特点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和具体方法。 第三十八条 成本核算对象: 根据核算对象的不 同,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A、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
16、。 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成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 医疗技术辅助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 医疗技术及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医技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B、科室成本的归集: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 ,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C、科室成本
17、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部结转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向临床服务类和 医疗技术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业务量、收入、占用自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类科室的成本。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辅助类 科室 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 分摊的依据可选
18、择各项目收入比等。 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重为核算对象,按照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计算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中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诊次成本和床日成本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九条 成本项目按下列原则划分: 人 力成本 离退休人员成本 材料成本 净药品成本 折旧成本 其他成本 第四十条 各项目成本的收入与实际 成本核算的范围和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以保证成本项目的可比性。 第四十一条 核算医院 经营成本一般以月未 为 计算期。 第四十二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库存物资 数量,必须以实
19、耗为准,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退 料或办理假退料 ,购入卫生器材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月末卫生器材已入库,货款未结算应及时办理暂估 入帐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器材价格,必须按实际价格计算。器材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核算期末要将差异还原成本,不得任意少摊或多摊。 第四十四条 待摊(预提)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实分摊(预提)数量,按期分摊(预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以跨年)。 第四十五条 人工成本核算: 人工费的组成:医院的人工费指支付给医院各类 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按人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工资性
20、津贴和补贴,特殊工资如工伤工资、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工资等,以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人工费分配: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方式, 人工费按照有关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如果涉及的科室或成本项目明确可直接计入,如果工资费用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或成本项目时,应采取一定分配标准后计入。 公式为: 工资费用分配率 =(工资费用总额 /各科室实际工时总数) *100%。 某科室或 成本项目工资分配 =该科室或成本项目实际工时 *工资费用分配率。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一、 使用年限: 1、 医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2、 一般设备、家具折旧年限 3、 布类(
21、被服)折旧年限 4、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二、 折旧基数 1、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2、 固定资产净值。 三、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范围 1、 房屋及建筑物。 2、 在用的医用设备 3、 非医用设备 4、 季节性停用 5、 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 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8、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四、 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 未使用 ,不需用的设备 2、 已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 在建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 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
22、其他固定资产,如图书类不提折旧。 五、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方法 1、 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2、 工作量法 3、 适当时采取 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 其他: 本月新增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人超高频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核算方法: 借:医疗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科 药品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科 在加工材料 固定资产折旧费 -*科 辅助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科 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科 贷: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 1、 医用仪器,一般设备,房屋建筑屋的维修费折旧额 % 计算。 2、 中、小修理费一次计入当期有关成本。 借:医疗支出 固定资产修理费 *科 药品支出 固定资产修理费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