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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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提升我省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妇幼安康工程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建设标准根据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结合我省基层儿童保健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1)。二、建设范围(一)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二)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参照县级标准规范建设。三、建设目标(

2、一)到 2011 年底,40%的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 门诊达到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达到乡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二)到 2015 年底,80%以上的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 门诊达到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四、建设内容2按照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从儿童保健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诊室设置、房屋面积、设施设备、诊疗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质 量、信息 资料管理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儿童保健门诊服务。五、评估方法、步骤(一)评估标准。依据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对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进

3、行评分,得分 85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其中机构执业许可、人员资质是评价的必要条件,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不合格。(二)评估权限。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定;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定;省级组织抽查。(三)评估方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四)评估步骤。1、医疗保健机构建设与自评阶段(2011 年 2 月-8 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并进行自评。2、评估阶段(2011 年 8 月-9 月):设区市卫生行政部 门组

4、织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将评估合格的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3单位进行评估,将评估合格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3、抽查阶段(2011 年 9 月-10 月):省、设区市 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对设区市、县级评估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合格数量的1/3。上一级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否定下一级对该机构的考核结果;1/3 及以上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否定下一级 所有考核结果。六、结果应用(一)评估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合格者优先获得医

5、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资格。(二)省卫生厅授予合格者“江西省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 标牌,有效期三年。(三)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合格的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给予一定奖励。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的必要条件,是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建立评估专家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强化综合指导。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组织管理、科室设置、房屋设施、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各级要逐级加强综合指导与督促检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经常性开展

6、对创建规范化儿童4保健门诊工作的技术指导。(三)严格考核评估。严格遵守标准,医疗保健机构要对照标准,结合机构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儿童保健门诊,根据需求开展相应服务,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 果要经得起检验。附件 1: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儿童保健管理,提升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推进基层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卫生厅妇幼安康工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

7、健服务内容。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2、开展新生儿访视, 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5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 动期佝 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

8、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 为干预训练。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 预指导。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二)专业人员要求。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6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

9、医学教育培训。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 2-4 名,护士 1-2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 检流程 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 1)。(四)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1、工作制度:包括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室工作制度、健康检查和生长监测工作制度、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听力保健工作制度、视 力

10、保健工作制度、口腔保健工作制度、疑难病例转诊制度、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2、岗位职责:包括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不同职称的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等。(五)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1、技术规范:包括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规范、儿童体格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儿童营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规范等。2、诊疗常规:包括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儿童单纯性肥胖症诊7疗常规、维生素 D 缺乏性佝偻病诊疗常规、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诊疗常规、锌缺乏症诊疗常规、儿童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诊疗常规、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儿童视力检查常规、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常规、健康教育工作常规等。(六)儿童

11、保健信息与资料管理。1、登记本、表和记录册: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高危儿管理记录本、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心理行为发育测评与智能测查记录资料、转诊记录本、例会记录本、督导记录本、培训资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记录等。2、表册本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 规范, 资料定期归档整理、统计分析等。二、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建立儿童保健册(表、卡)或儿童健康档案,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2、开展新生儿访视, 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3、按照

12、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或/和指导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8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5、开展高危儿童的筛查工作。6、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轻度窒息、营养不良、 单纯性肥胖、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对运动发育落后、发育异常、病理性黄疸、极低或超低出生体重儿(少于 1500 克)、重度窒息、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贫血、中重佝偻病等高危儿童及时转诊。7、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指导。对疑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疾病

13、、智能发育落后的儿童及时转诊。8、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二)专业人员要求。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 1-2 名,护士 1 人,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 务人群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最好与预防接种门诊相邻,与疾病门诊分隔),流程与布局合理,测量室和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应设立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听力筛查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

14、见附表 2)。9(四)工作制度、岗位职责。1、工作制度:包括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室工作制度、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制度、喂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听力筛查工作制度、高危儿童转诊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2、岗位职责:包括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等。(五)技术规范、诊疗常规。1、技术规范:包括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规范、儿童体格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技术规范、儿童营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规范等。2、诊疗常规:包括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维生素 D 缺乏性佝偻病诊疗常规、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诊疗常规、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常规、健康教育工作

15、常规等。(六)儿童保健信息与资料管理。1、登记本、表和记录册:儿童保健手册、 0-3 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06 岁儿童花名册、新生儿出生登记本、儿童死亡记录卡、高危儿管理记录本、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高危儿童和发育异常儿童转诊记录本、转诊记录单、培训资料、例会记录本、督导记录本等。2、表册本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 规范, 资料定期归档整理、统计分析等。附表 1:10县级儿童保健规范门诊用房及设施设备要求门诊名称 诊室名称及面 积 服务内容或功能 专业设备和设施健康体检门诊体格测量室:12 平方米,体检诊室:15 平方米,营养诊室:12 平方米。体格测量与评价,生长发育监测,体

16、格检查,高危儿筛查,早期发展水平评估与指导,喂养咨询与营养指导,营养性疾病防治等。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称)、卧式量床、身高计、儿童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诊查床、诊查桌、评价表、软皮尺、访视包、食物模型、食物量具等。儿童心理行为门诊心理行为诊室:12 平方米,发育测评室:12 平方米,行为训练室:15 平方米。心理咨询,心理行为发育测评、干预训练与指导,智能发育测查(如 DDST、CDCC等) 。诊查床、诊查桌、心理行为测评量表及电脑、DDST与 CDCC 测查工具及配套设施(小桌子、小椅子、楼梯等) 、心理行为干预辅助设备等。听力、视力、口腔保健门诊诊察室:12平方米,检查室:12平方米。听

17、力筛查与保健指导,视力、眼位检查与保健指导,龋齿检查与保健指导。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儿童图形视力表、色盲检查图谱、点状视力检测仪、视动性眼震仪、选择性注视检测卡、聚光手电筒、额镜、耳镜、行为测听仪、耳声发射仪、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示教用品等。健康教育 健康宣教室:20 平方米。 育儿知识讲课,模拟示教,观看录像等。 电脑、电视、DVD 机、投影仪、示教用具等。集体儿童保健办公室:12平方米。儿童保健资料,幼儿园培训与督导资料,示范幼儿园资料等。办公桌、资料柜、电脑等。相关医技设备:血球分析仪、尿分析仪、显微镜、酶标仪、微量元素测定仪等。附表 2:乡级儿童保健规范门诊用房及设施设备要求门诊名称 诊室名称及面 服务内容或功能 专业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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