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神池至岢岚高速公路外供电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二次 ) 关键内容公开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山西省规划的高速公路网“三纵十二横十二环”公路主骨架中的西纵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起点位于神池县东湖乡西北,接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东湖枢纽,经五寨、岢岚,终点位于岢岚县高家会乡西会村,接岢岚至临县高速公路岢岚枢纽,主线全长 63.8 公里,路基宽度 26 米,设计时速 100 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级,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两年 。 二、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表资格要
2、求 ,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资质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 2015年 1月至今)内至少完成过 2 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 具有 5年监理工作经验并 在近三年内必须有 1项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 2015年 3月 1 日至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当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
3、投标无效: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 山西省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资格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 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定级中被评价为 D 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三、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
4、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年第 12号令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 2006年第 5号令 )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 2007670号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
5、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 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
6、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 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商务和技术评分; (6)财务评审; (7)综合评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及投标
7、书附录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等相关承诺; b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 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填写投标报价,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文件正副本及装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b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亲笔 签
8、署全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不得用其他专用章代替)。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和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时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c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9、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 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对合同纠纷未提出异议; d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e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
10、投标人与施工关联投标人的授予合同声明一致。 注: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 无效标 处理。 5. 资格 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须知附件 3 之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业绩和经验、财务能力、履约情况、主要人员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6. 详细评审 评标委 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 100分;技术分值 10分,商务分值 80分,财务分值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
11、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 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 无效 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建议书的评价,通过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监理工作难点、重点的分析是否合理、有效,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建议和意见是否具有指导性等。 技术评审
12、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 ( 1)监理大纲( 4分) 监理大纲基本合理,得 2.4 分;监理大纲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酌情加分,最高得 4 分; ( 2)监理措施( 2分) 监理措施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1.2分; 监理措施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酌情加分,最高得 2分; ( 3)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2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1.2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酌情加分,最高得 2分; ( 4)对本工程的建议措施( 2分) 对本工程
13、的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1.2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酌情 加分,最高得 2分。 6.3 商务评审 技术性评价的主要因素:监理单位的业绩和信誉,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的资质、结构比例、业绩及信誉等。 监理人员综合实力的评价,依据投标文件中拟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资格、资历、能力和业绩等。 设施及设备配备主要评价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类设施及设备是否满足本项目工程的需要。投标人以往业绩和信誉评价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类似工作经验、服务能力、监理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
14、要求得 21分; 总监理工程师监 理工作年限为 5年不 加 分,监理工作年限 5以上的每增加 1年加 1分,最高加 7分;总监理工程师有 1项业绩不 加 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 1分,最高加 7分。 (2)监理业绩( 35分) 监理业绩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得 21分;每增加一项施工监理业绩加 2分,最高 加 14分。 (3)投标人信誉( 10分) 投标人 2016年度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 B级”和初次进入山西公路建设市场的得 6分;评为 A级的得 8分;评为 AA级的得 10分;评为 C级的得 0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
15、 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招标人设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将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财务建议书递交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 b财务建议书递交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监理服务费报价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e投标文件装订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
16、(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b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全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他专用章代替),此签署和盖章与改动处的签署和盖章并不能互相代替。封 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和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时可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
17、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 无效 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 无效 标处理。 6.4.3
18、 报价评分 设定最高 投标 限价 (含暂定金 ) 投标截止期前公布最高 投标 限价,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本标段的 最高投标限价 ,则视其为投标无效,按 无效 标处理。 (1)确定最终 最高投标 限价。 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 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 随机抽取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的下浮系数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的下浮系数为 0.5%、 1%、 1.5%、 2%、 2.5%、 3%六 个数值中的一个 )。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 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本标段的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则视其为投标无效,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按 无效 标处理。 ( 2)评标价的确定
19、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3)确定理论成本价。 本标段的 理论成本价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50% 本标段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50%) 0.85 当本标段评标价有 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再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 。 如投标人 评标价 小于本标段的理论成本价,则视其为投标无效,按 无效 标处理 ,不再参与后续计算 。 (4)确定评标基准价。 本标段的 评标基准价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加权系数 (1 加权系数 ) 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系数 式中:加权系数是 开标现场 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 从 0.3、 0.35、 0.4之中随机抽取的一个数值 ,评标基准价系数是 开标现场
20、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 从 0.99、 0.98、0.97、 0.96之中随机抽取的一个数值。 有效评标价指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含)范围内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 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5)计算财务得分 评标价得分 =10-100 E |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式中: E是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时, E=1;当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时, E=0.5。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
21、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 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价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 第一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技术 性得分较高者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