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 绿色 民用 建筑设计专篇 (示范)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说 明 1、为更好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指导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依据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04/T 335-2017),编制我省 山西省 绿色 民用 建筑设计专篇(示范),以下简称“ 设计专篇”。 2、本 设计 专篇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的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各 项目 可结合工程实际参考使用。当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时,可依据绿色保障性住房设计专篇(示范)执行。 3、 本 设计 专篇为通用格式,所有设计阶段参评的条文全部列出,各工程可根据项目功能和工程设计内容,将项目得分项和不参评项在措施表中列出,并
2、根据项目实际设计内容编写相应设计作法,不参评项应说明不参评理由。 4、 设计 专篇 中 斜体字为对技术措施描述要求的说明解释,实际工程设计专篇中应删去,以具体措施描述代替。 5、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汇总各专业内容,作为一个独立说明纳入施工图中。 1 山西省 绿色 民用 建筑设计专篇(示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 名称: 2、 建设地点 : 3、 建设单位: 4、 建筑功能: 5、 建设情况: ( 注明:新建、既有建筑改造、扩建) 6、 总用地面积: m2,净 用地面积 : m2。 7、 总建筑面积: 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 m2, 地下建筑面积 m2。 8、容积率 : , 绿地率 : % 9、 建筑层数: 地上 层 ,地下 层 10、 建筑高度: 米 11、 结构 型 式: 结构 12、 抗震设防烈度: 13、居住 户数: 户( 注明: 用于住宅 ) 14、 居住人数: 人( 注明: 用于住宅 ) 15、机动 车停车位: 个 16、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二、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 情况: 本项目所有控制 项 均满足 山西省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 ( DBJ04/T335-2017)的要 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 均不 小于 40 分,执行了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总得分达到 _分 , 自评 本项目 可达到 绿色建筑
4、 _星级要求。(本款内容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填写 ) xxxx 项目绿建自评分表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 实际满分 实际得分 折算得分 分项权重 总得分 4.节地与室外环境 5.节能与能源利用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室内环境质量 9.施工管理 10.运营管理 11.创新与提高 注: 折算得分 =实际满法实际得分 100% 总得分 =折算得分分项权重 +创新与提高项实际得分 各类 指标评分项评估见下表: ( 施工管理、运营管理均不参评 ) ( 下面应 以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创新的 顺序将评分表 完整 列出 ,条文 内容可不 列 ,仅写条文编号, 每章节 应有汇
5、总分值。) 3 评价指标 类别 指标类型 条文编号 不参评 分 得 分 节地 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4.1.2 4.1.3 4.1.4 评 分 项 土地 利用 4.2.1 4.2.2 4.2.3 室外 环境 4.2.4 4.2.5 4.2.6 4.2.7 交通 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 4.2.9 4.2.10 4.2.11 场地 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 4.2.13 4.2.14 4.2.15 小计 节能 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5.1.1 5.1.2 5.1.3 5.1.4 评 分 项 建筑 与围护结构 5.2.1 5.2.2 5.2.3 供暖 、通风与空调 5.2.4 5.
6、2.5 5.2.6 5.2.7 5.2.8 照明 与电气 5.2.9 5.2.10 5.2.11 5.2.12 4 能量 综合利用 5.2.13 5.2.14 5.2.15 5.2.16 小计 节水 与水资源 利用 控制项 6.1.1 6.1.2 6.1.3 评 分 项 节水 系统 6.2.1 6.2.2 6.2.3 6.2.4 6.2.5 节水 器具与设备 6.2.6 6.2.7 6.2.8 6.2.9 非 传统水源利用 6.2.10 6.2.11 6.2.12 小计 节材 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7.1.1 7.1.2 7.1.3 评 分 项 节材 设计 7.2.1 7.2.2 7.2.3
7、 7.2.4 7.2.5 7.2.6 材料 选用 7.2.7 7.2.8 7.2.9 7.2.10 7.2.11 7.2.12 7.2.13 7.2.14 小计 5 室内 环境质量 控制项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评 分 项 室内 声环境 8.2.1 8.2.2 8.2.3 8.2.4 室内 光环境与视野 8.2.5 8.2.6 8.2.7 室内 热湿环境 8.2.8 8.2.9 室内 空气 质量 8.2.10 8.2.11 8.2.12 8.2.13 小计 提高 与创新 加 分 项 性能 提高 11.2.1 11.2.2 11.2.
8、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创新 11.2.10 11.2.11 11.2.12 11.2.13 11.2.16 小计 (控制项在得分项中填写“达标”或“不参评”。 ) 6 1、建筑专业 一、设计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04/T335-2017 2、民用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JGJ/T 229-2010 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5、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2013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
9、3 8、严寒及寒冷地区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4-242-2012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1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2010 1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 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 2013) 14、建设单位、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15、规划部门对本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16、规划部门对本工程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17、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18、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场址检测报告 ( 其它依据 请 根据项目情
10、况补充 ,应采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 7 二、建筑专业绿色节能技术措施: 评价指标类别 指标类型 规 范 条 文 设 计 做 法 不参 评分 得分 节地 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规划与建设应符合山西省各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本工程 项目选址 、 总平面规划 设计 _(是 /否) 满足规划部门 的 要求。 规划选址时 _(是 /否)优先 选择已开发地(或废弃地),建设场地情 况 。 ( 此处 请说明建设 场地 的情况。如有 保留和 利用的原有 水系 、植被、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并在此说明 ) _(是 /否) 非法
11、占用 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 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等) 。 4.1.2 建筑场地应安全可靠,应 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依据 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本工程建筑场地内 _(是/否) 无洪涝灾害、泥石流 等 自然灾害的威胁, _(是/否) 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 _(是/否) 无电磁辐射等危害 ; 依据场址检测报告 ,土壤 氡浓度含 量为 ,不大于 20000Bq m3,不造成威胁。 (如有 超过标准的危害和危险源,应说明所采取的 应对措施及结果) 4.1.3 场地内 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2、 依据 环境 影响评 价报告, 本 项目 _(是 /否) 无排放超标的污染 物 。 (如有易产生噪声的运动和营业场所,油烟未达标的厨房、煤气或工业废气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垃圾堆等,应采取相应措施。) 8 评价指标类别 指标类型 规 范 条 文 设 计 做 法 不参 评分 得分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及场地的日照标准。 经 日照分析,本项目 内部楼座 _(满足 /不满足) 国家规范 规定 的 日照标准 。 (注明相关日照标准)项目周边 有 (此处说明周边建筑及场地情况,如有日照要求的场地如居住区公共绿地、幼儿园活动场地等) , 本
13、项目 建设 后 _(是 /否 )降低周边建筑 及场地的 日照 标准 。 详见日照分析报告。 评分项 I 土地 利用 4.2.1 节约 集约利用土地 , 评价总分值为 19分 。 对 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 4.2.1-1的规则 评分 ( 表略 ,仅 本 示范中 表略,实际 中应增 加 , 余 同) 对公共 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 4.2.1-2的 规则评分。 ( 表略) ( 根据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仅写相关条文)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m2,净用地面积 m2,居住人口为 人(以每户 人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m2/人。 (用于居住建筑,如项目中存在不同层数的住宅,需列出计算公式)
14、本工程为 ( 依据表 4.2.1-2填写建筑功能类别,如不属于表中列出的各类,写明参考哪一类) 容积率为 。 ( 用于公共建筑) 4.2.2 场地内 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 评分总分值 9分 ,并 应 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 建筑 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 1)住区 绿地率: 新区 建设达到 30%, 旧区 改建达到 25%, 得 2分; 2) 住区人均公共 绿地面积:按 表 4.2.2-1的 规则评分,最高得 7分。 ( 表略 ) 2、 公共 建筑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 并 累计: 1) 绿地率 :按表 4.2.2-2的 规则评分,最高得 7分 ;( 表略) 2)绿地 向社会公众开放 , 得 2分 。 本工程绿地率为 。 1、 公共绿地面积为 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用于居住建筑) 2、绿地 _(是 /否 )向社会公众开放。 (用于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