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以下由申请学生填写 个人基本介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 住址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院 学号 所学专业 班级 联系方式 是否继上年度连续申请 是 否 是否 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 是 否 是否 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 是 否 在 校有关 情 况 在校外租房 是 否 备注: 个人 消费情况 (说明月 生活费、手机 品牌、 电脑 品牌等)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情况 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本学年 获校内资助情况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校内无息 借款 ;减免学费;其他(请注明): _ 本学年已获资助金额: 元 本学年 获校外资助情况 本学年
2、已获资助金额: 元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注:须 另附详细情况 证明 材料 。 (正面) 2/2 以下由年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填写 量 化 评 估 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分值 初步判断 A.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B. 家庭经济困难 c. 家庭经济不困难 民 主 评 议 评 议 结 果 A.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B. 家庭经济困难 D. 家庭经济不困难 以下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填写 认 定 决 定 经评议小组推荐 、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 备 注 (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