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晋城市自来水公司 供水便民服务手册 山西省晋城市自来水公司 2017年 11月 目 录 一、社会服务承诺 ( 01) 二、服务窗口指南 ( 03) 三、抄表收费服务 ( 05) 四、延伸服务 ( 06) 五、业务办理指南 ( 07) 六、用户须知 ( 11) 七、用水常识 ( 13) 山西省晋城市自来水公司 供水便民服务手册 根据山西省委“三基建设”便民服务手册的指导意见,为做好城市供水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现编制供水便民服务手册如下: 一、社会服务承诺 服务内容 供水水质、供水压力、管道维修、抄表收费、用户接水接待(勘察设计、工程安装) 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
2、质综合合格率在 95%以上。发现用户水质问题或接到用户水质咨询,一日内采样化验,一周内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 2、供水服务范围的主管网末梢最不利 点的压力不低于0.14兆帕,管网压力合格率在 95%以上。计划停水的提前 24小时通过电话或张贴布告发出通知;突发性停水在抢修的同时下达停水通知;因停电造成停水的不下 达 停水通知。接到用户对不明原因停水等各项咨询,一般在 2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3、接到报漏后, 60 分钟赶到现场, DN100 以下的管道无特殊因素 24 小时内修复, DN100 以上的管道, 60 分钟赶到现场,连续抢修,直至修复。管网修漏及时率 96%以上。 4、依据晋城市物价局
3、制定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抄表到位、及时、准确,准确率 98%以上,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 费事项咨询, 2 日内答复。 5、用户 接水接待。受理用户用水申请,用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立即予以登记, 3 日内转交设计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核;设计部门及有关部门 3日内审核完毕,安排勘察设计,无特殊情况, 3日内完成设计(小区除外),施工管理部门 3日内完成预算,用户缴齐工程预付款,具备施工条件, 2 日内派工。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 3日内通知用户。申请接水期间,由公司为用户全程代办服务。 投诉与监察 本公司服务热线 24 小时人工值守,对上述承诺如有违诺行为,向公司行评办投诉。 电话: 303016
4、5 3033252 服务窗口指 南 一、服务热线基本功能 受理市区供水区域内,市民对自来水供应服务咨询、求助、报漏和投诉。全年 365 天,全天侯 24 小时,为市民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供水服务。是晋城市自来水公司沟通用户开展承诺服务的绿色通道 。 二、管道维修科职能 负责市区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阀门、消火栓的巡查、维护和维修工作; 负责市区 DN100以上供水管道的抢修工作。 市民如发现供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漏水或者阀门、消火栓井盖丢失,请立即与管道维修科联系。 三、营业所职能 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自来水用户抄表服务;居民用水户的水费收取服务;辖区内 DN100以下的供水管道抢修服务;用户用水
5、性质的变更报批工作;解答、解决用户供、用水方面出现的问题;监督、 检查 用户用水行为;为用户提供非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的有偿维修服务。 用户如有上述情况需要咨询或求助的,可以直接和所属区域的营销分公司联系。 营销分公司服务区域划分一览表 部门 服 务 范 围 营销一分公司 新市东街、泽州北路、苑北路、太行北路、瑞丰北路、东大街、北大街、书院街、西大街以北、兰花路北段、畅安路沿线 营销二分公司 北至新市东街,南至中原街,东至环城路,西至黄 华 街区域 ,兰花路 营销三分公 新 市西街、红星西街(黄 华 街以西)、南大街、司 西大街以南、前进路、景西路、秀水苑小区、凤城路、西二环、凤台街(前进路以西)
6、、道西路、电厂路 营销四分公司 太行南路以东、文博路、兰花路、吕匠路、文昌东街(太行路以东)、文昌西街(节水办以西)、中原街、白水街、泽州路南段、黄 华 街南段凤台街(前进路以西) 供水服务热线: 0356-3033252 2213822(全天侯 24小时) 用户接水咨询电话: 0356-2213832 2213830 集体户水费咨询电话: 0356-3033536 管 道维护 分公司 电话: 0356-2213831 营销一分公司: 0356-3042364 营销二分公司: 0356-3042627 营销三分公司: 0356-3042373 营销四分公司: 0356-3033683 抄表收费
7、服务 抄表时间 对集体用户的抄表从每月的 1 日起开始,在当月的 15日前抄完。 对居民用户的抄表从每月的 26日开始,到次月的 20日前抄完。 通知下达 集体用户抄表后,抄表人员在三日内向用户下达水费通知。 居民用户可向所在营业所查询。 水费缴纳 集体用户在接到通知单后的 15 日内,通过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到自来水公司收费大厅交纳。 水 费计算 应缴纳水费金额 =用水量(基本水价 +城市建设附加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收费标准 依据晋城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 延伸服务 为满足用户需求,我公司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用户”的原则,立足构建和谐供水行业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城市公共供水设
8、施以外的供水延伸服务。具体为: 服务范围: 1、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用户自建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2、自备井供水区域自建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服务内容: 1、用户管道阀门等用水设施维修服务; 2、用户自建管道漏点检测服务; 3、非城市公共供水用户的水质检测服 务; 4、供水方案技术服务; 5、二次供水水池清洗消毒服务。 以上服务均为 有偿服务 ,用户可直接拨打供水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业务办理指南 接水程序 提交申请 现场勘查 设计出图 工程预算 费用交纳 派单 开 工 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 建卡立户 开阀通水 集体用户申请接水 提交申请。要求注明用户全 称 、详细地址、四至范围、用水
9、性质、日最高用水量、主要建筑、联系电话、联系人、申请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经审核、实地勘察、如具备接水条件,用户需提供 以 下资料: 1、规划平面图 2、给水平面图 3、内部供水系统平 面图 4、用水增容手续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手续 6、破路手续或破草坪手续。 资料准备齐全,进入接水程序。 居民用户申请接水 提交申请。要求注明用户姓名 、详细地址、用水性质、联系电话、联系人。 经审核、实地勘察,如具备接水条件,用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产权证明 ,进入接水程序。 用户销户 销户用户必须提交销户申请和水费结算清单复印件。销户申请中要求注明用户注册名称、详细地址、销户原
10、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集体户销户要求加盖与注册名称相符的单位 公章,居民户要求提供与注册名称相符的身份证复印件。 名称变更 用户名称变更是指用水地产权单位申请对注册名称的变更。非产权单位提出名称变更的,需经产权单位书面授权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 集体户名称变更要求提供 以 下资料: 1、变更申请。要求注明原注册名称、拟变更名称、用户地址、变更原因、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与名称变更相关的单位名称更迭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要求在变更申请中同时加盖与变更前和变更后名称相符的单位公章。 3、申请变更单位的水费结算清单复印件。 居民户名称变更要求提供 以 下资料 1、变更申请。要求注明原注册名称、拟变
11、更名称、用户地址、变更原因、联系人、联系电话。 2、原注册户主和拟变更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变更用户的水费结算清单复印件。 用户须知 经营管理 1、用户须按规定按时交纳水费。 2、计量水表、阀门、表锁、铅封以及表井、井盖等附属设施所有权归用水人,用水单位或个人负责保护管理,供水人负责监管,改建、更新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用水人承担。 3、用水单位和个人须保证计量水表、表井及附属设施完好,水表位置处于户外,方便维修、更换和查表,配合供水企业抄验水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4、与供水企业结算的水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掩埋。 5、水表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水费结算)的水表要实行强检。 6、变更户名,改变用水性质等,用水单位必须提前到供水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如属于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