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信息工程学院 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实施办法 ( 2017 年 6月修订)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决定 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切实做好我 院 推荐免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 、 凡 是信工学院 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具备 有 被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二、凡被推荐者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在校期间 无任何 违法违纪行为 ,未曾受过任何 处分; 2、国
2、家英语四级 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 425); 小语种的外语成绩平均分数在 85 分以 上; 3、 截止 当年保研文件通知的截止日期 , 无不及格课程 记录 (含通选课 ,“刷分”情形 同样 适用 ); 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不低于 2.80; 4、在校期间有参加科研活动的经历(包括参加过科技论文报告会、 产学研 立项并结题、入选创新人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自主创新资助计划、校级英才工程计划 并 (中期) 考核通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 在本学科(专业) 学术 期刊上发表 ( T5 及以上) 学术 论文 、 参加科研 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经专家认定) 等); 5、 各
3、专业学生必须 参加并 通过学院组织的 各专业的实践 能力测试 , 下文简称能力测试。 三、 评分组成 。 1、综合成绩 =学业 成绩 80% 综合 考核成绩 20% 2、 学业 成绩 =60+(平均学分绩点 -1) 10 3、 综合 考核成绩 =( 专家 考核成绩 +项目加分 5) /2 4、专家考核成绩 =专家面试成绩 60%+能力测试成绩 40% 课程成绩 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均 截止 于 当年 保研文件通知的截止日期,并一次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四、 项目加分具体细则: 以下六类中每类只能加一次分值 ,且必须见证见刊 (严格执行) 。 一、学术竞赛类( 所有团队类项目,不论排名均在原加分
4、值上面除以 3) 获奖级别 奖项 分值 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市(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2 二、科研类 被 SCI、 EI、 SSCI 检索的论文 ( T4 及以上)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3 T5 期刊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 0.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项目结题评审优秀 主持人 2 第二名 1 第三名 0.5 国家发明 专利 第一发明人 5 第二发明人 3 第三发明人 1 国家实用 新型 专利 第一发明人 1 三、外语类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特等奖 3 CET4 成绩 大于等于 550 2 CET6 成绩 大
5、于等于 530 2 出国英语 成绩 TOEFL 大于 97 2 雅思 大于 6.5 2 四、计算机、行业水平类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高级资格 3 中级资格 2 初级资格 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非软件工 程 专业 ) 四级证书 2 三级证书 1 行业证书 ( 仅认参加正规 考试获取的 ) 高级资格 3 中级资格 2 初级资格 1 五、体育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竞赛获奖 国家 2 省级 1 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 1 六 、 其他类 获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全国 3 省级 2 校级 0.5 暑期“三下乡” 省级个人 1 注: 1、加分项目中竞赛类应
6、为学校组织参加的比赛。 2、 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 的 须有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 3、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学业成绩排名 3 位。 五 、推荐免试 生 工作程序 推荐免试 生 工作 一 般于每年 秋学期学期初 , 推荐人数以当年 学校 下达的指标为 基数 ,按 各 专业 人3 数比例 分配到各 专业。 学院成立 “ 推荐免试 生领导 小组 ” 和 “ 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 ” 负责学院的推荐免试生工作,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 同时按专业 成立 “ 专家考核小组 ” ,具体负责本 专业 推荐免试生的考核工作。专家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并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处及以上
7、职务。 1、 院 教务科 计算出 各专业 学生前三年 已出课程的 学业成绩, 并排序。 (第一榜); 2、 符合推荐条件的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 信息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 提交申 请表、相关成果与奖励原件与复印件 (项目加分); 3、 院教务科 计算出项目加分分数, 并 组织 “ 专家考核小组 ” 面试 ; 院教务科根据 “学业成绩” 和 “综合考核 成绩 ” 得出 “ 综合 成绩 ”,按分数高低排序 ,公示(第二榜) ; 4、 学院 按统一下达推荐名额的 120 确定 免试生 名单 ,在全院范围内 公示 (第三榜), 征求意见, 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报校教务处审核。 六、 学院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学校“创新人才”、“ 支教计划 ” “ 师范大学增补计划” 等系列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并负责推荐,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