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13 年第 七 期 报废物资公开处置 办 法 1 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13年第 七 期报废物资公开处置办法 受义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委托 , 对 报废物资 一批 向社会进行公开处置。 为规范 物资 处置程序,促进依法行政,防止国有物资流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本次公开处置行为,使当事人的效益最大化,保护处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 物资处置原则 本次公开处置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物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的 报废物资共设 2 个标的,分别 为 报废的 电脑主机、显示器、电视机 等一批 ,处置底
2、价为 325000 元 ,竞价保证金为 65000 元 ; 交警队 报废的栏杆约 30 吨 ,处置底价为 1400元 /吨(以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竞价保证金为 13000 元 。 以上报废物资的标的号、名称、数量、单位、底价等具体内容详见处置清单。 三、 处置方式、竞买对象、处置底价和保证金 (一 ) 处置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公开处置方式。 (二 ) 竞买人: 1、 本次物资处置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开处置。 2、 已经按本办法规定报名参加竞买者,即为竞买人。 3、 竞买人应遵守本办法、竞买规则、处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
3、 ) 处置底价:公开处置按标的设处置底 价,处置底价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各标的底价详见处置清单。 (四 ) 竞买保证金: 1、 各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处置清单。 2、 竞买人报名时必须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月 12日下午四时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帐、银行本票、现金 等 方式,竞买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和银行帐户为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义乌市工商银行,帐号: 1208020009045009586)。 3、 竞买保证金的返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三个工作日内 不计息返还,但其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则不予 返还
4、。 4、 竞得人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没有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用于抵交成交款。 5、 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四、 物资公开处置程序 (一 ) 公告:由转让人委托交易所在义乌商报和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二 ) 拟参加竞买者仔细阅读公开处置文件,有疑问可向转让人和交易所咨询。 (三 ) 拟参加竞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 (四 ) 拟参加竞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 可对相关 报废物资进行现场察看,但 到 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 (五 ) 交
5、易所组织各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六 ) 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 ) 交易所在网站上公示本次 报废物资公开处置结果。 (八 )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 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13 年第 七 期 报废物资公开处置 办 法 2 (九 ) 转让人与竞得人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五、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 ) 报名时间: 2013 年 11 月 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下午四时 (节假日除外 )。 (二 ) 报名地点:义乌市稠州北路 505 号 产权交易大楼 5 楼 8512 室 。 (三 ) 报名方法: 1、 拟
6、参加竞买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交 易所报名。 2、 拟参加竞买者可到交易所查阅处置文件, 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交易所咨 询。一旦报名,视为无疑义。 3、 竞买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 1) 填写清楚、完整的竞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3) 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 ) 报名时须交足竞买保证金, 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下午四时 ,逾期不再受理 。 (五 ) 报名截止,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竞买人报名,交易所即组织进行现场竞价。 六、 现场竞
7、价 (一 ) 竞价时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0时 。竞价地点:义乌市望道路 300 号行 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 ) 参加现场竞价,竞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 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 ) 竞买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四 ) 现场竞价以举牌的方式进行报价,以处置底价为起叫价,加价幅度由主持人 当场宣布,主持人可视具体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 (五 ) 主持人在第二次报价后没有应价的,主持人喊第三次即为成交价格。 (六 ) 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 (七 ) 现场竞价具体程序: 1、
8、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 2、 主持人点算竞买 人; 3、 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4、 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 5、 现场竞价开始; 6、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7、 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8、 主持人在第二次报价后没有应价的,主持人喊第三次即为成交价格; 9、 主持人宣布最终成交价格,最高应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10、 竞价完成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 款项支付及移交手续 (一 ) 报废 物资的竞得人须于成交后一 个工作日内, 即 201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四时 前 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同时支付交易所成交额 3%的佣金。 (二 ) 报
9、废物资第 2 标的的预缴成交款为成交单价 *预估总数量,移交时按成交单 价 *实际重量计算成交额及佣金,多退少补。 当移交资产重量超过 20 吨且超过的资产价值达到竞买保证金 80%的时候,竞得人须交纳与该标物资竞买保证金相等数额的预付款,以此类推,最后多退少补,结清成交款项和佣金(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 *实际重量,佣金 =成交金额 *3%) (三 ) 报废物资竞得人 须在款项付清后 两 个工作日内,即 2013 年 11 月 18 日下午四时 前 与转让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13 年第 七 期 报废物资公开处置 办 法 3 人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竞得人须在上述日期前将物资清理完毕 。 八、
10、 违约责任 (一 ) 竞买人未按照处置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并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 (二 ) 竞买人应对竞买人承诺函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 ) 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 (四 ) 竞得人拒绝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 (五 ) 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人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移交确认书的,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并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 九、 其他重要事项 (一 ) 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
11、实物查看,了解报废物资的实际状况,慎重举牌应价。交易所对报废 物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 疵的担保责任。 (二 ) 报废 物资有关事项: 1、 报废 物资 第 1 标的 的数量,以现场看货为准,成交后数量按处置清单不作增补,成交金额及佣金不作减退 。 2、 报废物资 第 2 标的的预缴成交款为成交单价 *预估总数量,移交时按成交单价 *实际重量计算成交额及 佣金,多退少补。 当移交资产重量超过 20 吨且超过的资产价值达到竞买保证金 80%的时候,竞得人须交纳与该标物资竞买保证金相等数额的预付款,以此类推,最后多退少补,结清成交款项和佣金(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 *实际重量,佣金 =成交
12、金额 *3%) (三 ) 报废物资 竞得人 须在款项付清后 两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办理物 资移交手续。 (四 ) 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转让人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概不负责。 (五 ) 竞得人对竞得 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 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七 )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处置活动终止。 十、 附则: (一 ) 处置清单为本办法附件。 (二 ) 本办法由义乌市公 共资产管理中心和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金华义产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十一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