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简论管子礼学思想的几个特点在中国文化中, “礼”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这是很有特色的,而“礼”又可分为礼制、礼仪、礼义三个方面。从文献上看,夏商周各有其礼制,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也都就“礼”进行了探讨。我们认为管子一书对礼的论述在先秦时期是具有自己特色的,本文仅就管子中几个比较突出的特色做一简要论述。 一、礼的来源“礼者谓有理” 先秦诸子对礼的来源进行了探究,提出了不少观点,如:天生礼说,礼是天地人统一的体现,为了维持人的再生产而制定了礼,礼起于治乱,礼生于理、义,或顺民心而成礼等等(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 ,9096 页)。 管子中认为“礼”的合理性在于“理” ,也就是“道” 。 “道”
2、在管子中具有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特征,以此来论证“礼”存在的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 心术上说:“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 ”君臣上又说:“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 ”从遵从天道来论述礼的来源。礼来源于理, “有理”即有序。那么,上下贵贱,等级制度也就是合理和必要的了。 乘马2说:“一国之人,不可以皆贵,皆贵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为事之不成,国之不利也,使无贵者则民不能自理也。 ”“民不能自理”即民无“礼”不行。所以等级制度对人们来说是“礼制立”的需要。 君臣下强调:“君臣上下之分素,则礼制立矣
3、。是故以人役上,以力役明,以刑役心,此物之理也。 ”等级制度是礼的体现。通过这种方式,充分论证了“礼”的来源和功能的合理性。 二、礼的国家政治功能“国有四维” 、 “礼有八经” 管子中的礼已被提高到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层面,认为礼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在牧民中指出“国有四维” ,即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而在四维中, “礼”无疑是最根本的,强调“礼不愈节” , “故不愈节则上位安” ,并由此再论述君臣的“上下之礼” 。君臣上教导百姓要知礼。在权修 、 立政篇还从服制、量禄、饮食、衣服等方面规定了等级之分。我们明显感觉到,不同于儒家由个人伦理向社会伦理的修养途径, 管子首先强调“
4、礼”的国家政治功能。五辅中强调“礼有八经”即“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 ,为保证“八经” ,又提出八条原则:“下不倍上,臣不杀君,贱不逾贵,少不陵长,远不问亲,新不问旧,小不加大,淫不破义。 ”此处,强调以道德为标准的“礼”的社会等级秩序,很明显这种道德规范首先是政治层面的, 管子的礼学思想的特色首先是社会性。 3三、礼的时代特征礼法兼容 先秦诸子对礼的论述虽然很多,可或偏重礼的政治制度层面(侧重法),或偏重礼的伦理层面,而管子中的礼学有自己的特色,即礼法兼容。枢言中说:“法出于礼,礼出于治;礼,治道也。万物待治礼而后定” , “礼”获得了“法”之本原的地位。而在任法中又说:“
5、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 , “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也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百官服事者离法而治则不祥” 。此处强调了法对礼的重要作用。在管子看来,礼法并行不悖,不能偏废。 心术上说:“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 , “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故杀戮禁诛以一之也。 ”同时礼与法可以相互补充, 法法说:“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措)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相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 ”礼法不但可以相互补充,而且还是相辅相成的。 法禁说:“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爵禄毋假,则下不乱其上。三者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
6、俗。 ”可见,法可以促进礼义道德,法可以转化成习俗。同时,礼义道德又有依赖法的一面。可以看出礼法兼容是管子的特色,所以五辅有“礼有八经,法有五务” , “礼有八经”在上文中已经提到, “法有五务”指“君择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辨事,官长任事守职,士修身功才,庶人耕农树艺” 。这里, “礼” “法”在政治4层面上已经合而为一,相互兼容了。在现实政治中, 管子主张只有礼法兼容才能使民心所向,天下太平。 权修说:“厚爱利足以亲之,明智礼足以教之,上身服以先之,然后中以完令,劝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故百姓皆说(悦)为善,则暴乱之行无由至矣。 ” 管子的礼学思想十分丰富,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管子与其他诸子的观念异同,特别是管子与后来的三礼尤其是周礼的关系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此文仅就几个关键的问题加以讨论,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