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年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2 目 录 第 卷 商务文件 第 1章 招标公告 . 4 第 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第 3章 投标须知 . 7 第 4章 合同条件 . 15 第 5章 银行履约保函 . 41 第 6 章 投标报价书、投标技术响应性承诺书、法定代 表 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 43 第 7章 投标辅助资料 . 49 第 8章 评标办法 . 55 第 卷 用户需求书 3 第 卷 商 务 文 件 4 第 1 章 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 5 第 2章 投标 须
2、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招标文 件答疑 3.2.2.1 网上答疑,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2.1 招标文件的修改 3.2.3.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发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文件有效期 3.3.3.1 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90天。 投标 保证金 3.3.4 5 万元 , 以 招标文件规定 的 形式 为准 ,缴纳时间:开标前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3.3.4.2 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90天。 现场勘察 3.3.6.4 投标人自行 前
3、往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一切费用和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事故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投标文件 的份数 3.3.7.1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的光盘两套。 投标文件 的包装 3.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内封套独 立密封,再用 一个 外封套密封。 电子版的光盘和副本一起密封。 投标截 止时间 3.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 及地点 3.4.2.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埔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
4、萝岗区水西路 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 ,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 ) 开标时间 3.5.1.1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公 开开标 6 开标地点 3.5.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埔交易部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 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 ,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 ) 履约担保证件 3.6.4 履约担保 (保函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 签订合 同期限 3.6.5.1 发出 中标通知后的 30 天内。 7 第 3 章 投标须知 3.1 总则 3.1.1 招标范围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就 2018 年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零星维
5、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请愿意承担该 项目 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 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 本招标公告与施工合同 。 项目 名称: 2018年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3.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3.1.3 投标人的资格 3.1.3.l 投标人应是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的企业法人。 3.1.3.2 本合同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审 查 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3.3 在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 招标人 或招标人的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均有权对投
6、标人提交的报名文件、投标文件等材料的真实 性进行核查。 若 经证实, 投标人 所 提交的相关材料存在造假行为, 则招标人将 有权 取消其 投标 资格 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双方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人亦有权单方中止该施工合同。 3.1.3.4 签订合同前, 招标人 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 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5 不允许已参与本工程的设计、咨询、监理工作的企业法人参加本合同工程投标。 3.1.4 不允许任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 费用一概
7、自理。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等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及补偿。 3.1.6 其它费用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 2017 811 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0.9 ,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8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1.7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1.8未中标投标文件的处 理 除本次招标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国家基建档案
8、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及销毁。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 3.2.3 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 号 名 称 商务文件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投标须知 4 合同条件 5 银行 履约 保函 6 投标报价书、投标技术性响应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格式 ) 7 投标辅助资料 8 评标办法 用户需求书 3.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3.2.2.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
9、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3.2.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9 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3.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
1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3.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 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2 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 3.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本
11、成册不分卷, 并按照本投标须知 3.4.1 的规定进行密封 。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技 术性响应承诺书进行承诺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放原件 ); (4) 投标辅助资料; (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的编制具体按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来编制) ; (6) 维修服务方案; (7)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 或认为需要提交的 其它资料 ; 3.3.2 投标报价 3.3.2.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位于 0, 20%区间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
12、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在具体实施的每一宗维修服务任务时,维修改造 工作由招标人下达的每一项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以委托服务任务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编制工程结算,工程价款结算以经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乘以( 1-中标单位中标报价下浮率)核算。 10 3.3.2.2 投标人应按第 8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3.3.2.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 6章 6.1 中的有关要求,填写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
13、的全部 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税金和利润, 包括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迁移养生费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 并考虑到应承担的风险。 3.3.2.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00 万元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位于 0, 20%区间为有效报价下浮率 ,否则做 废标 处理。 3.3.2.5 投标报价小数 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3 投标文
14、件有效期 3.3.3.1 投标文件自第 3.4.2.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 ,其有效期为 9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90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 按 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但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期内,第 3.3.4 条的规定仍适用。 3.3.4 投标保证金 3.3.4.l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
15、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3.3.4.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3.3.4.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3.3.4.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3.4.5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 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作废标处理 。 3.3.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10 天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 并 签订合同后 5天内退还。 3.3.4.7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