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一、 卖方用户注册: 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 登记系统 , 网址: ,下载“技术合同卖方注册信息表。 卖方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技术合同卖方注册信息表” 并加盖公章 ,由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给予注册,取得用户网上登录的用户名 ID和密码 PW。 二 、网上申报“登记表”: 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 登记系统。网址: 。 点击 网站主页的“合同卖方” ,输入“用户名 ID” 和“密码 PW” ,进入卖方自己的主页面: 选择左侧功能键“合同申请” , 将打开一张新的登记表: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对应表格栏目进行填报,并正确选择相应的分类信
2、息,填报完整后选择下面的按键“提交”,就完成了一份合同的网上申报步骤。 三 、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完成申报登记表后,应当及时将该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送到网上申报时选定的登记机构,以备审核盖章。 四 、审核登记: 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网上查阅卖方的“登记表”,并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处理结果,程序自动生成合同编号,登记员随即将编号记录在对应的合同文本上,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同时出具技术合同信息表和登记证明 。 登记机构保留一份合同 文本 ,以供备案。 对于技术 交易额在 1000 万元 以上 (含 1000 万元 )技术 开发 、技术转让 合同,由技 术合同登记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合同进行认定 评审 后 , 报 省科技厅成果处 备案、编号 , 然后 再 办理登记。 五 、 开具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卖方凭已登记的合同 、 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 合同信息表 及 登记 证明 到省 高新技术 创业服务中心 开具技术 合同认定证明 。 六、 核定实现技术收入: 卖方履行合同并实现技术收入后,持技术贸易活动收入呈报表(一式三份)和技术合同成本核算单(一式两份)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核定技术收入、开奖酬金单手续。登记机构保留呈报表和核算单 各一份 ,以供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