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证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 (正式 /聘用)职工,因 购买住房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特证明其工资收入情况如下:该职工月工资收入(实发)为: 万 仟 百 拾 元 (小写 元)。 至 今 日 止 ,该职 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为下列第 种情况:1、在我单位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2、在我单位暂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特此证明本单位对以上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工资主管部门(签章)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工资主管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页非正文填写说明个人收入证明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审核还款能力的重要材料之一,为 方便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1、月工资收入额(实发额)要如实填写,防止与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相符合;2、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所用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3、各项不得空缺,以方便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实,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4、个人收入证明应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以确保其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