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制建设动态第 十七 期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扎实 开展“法律进校园” 活动全面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我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 350 多所,在校学生 19 万多人,教职工 1 万多人。 “五五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教育系 统坚持法制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 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全面推进学校“五五”普法,大力开展“法律 进校园” 活动,积 极营造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一、完善三个机制,为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
2、教委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主要领2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宣教科,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开展“ 法律进校园”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 学 校 也 建 立 健 全 了 学 校 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实行了以校长负责制为主导,以德育处、保卫处等负责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的机构为支撑,以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为基础的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体系, 确保 学校法制建设工作和“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区教委将“法律进校园” 工作纳入各级学校教育考核评估督导体系,纳入学校年度工
3、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春、秋两期均要组织专项检查,促使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法律进 校园” 工作开展好的学校,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法律进校园” 工作开展 较差的学校,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外,取消当年度创建评选“文明单位” 和“平安单位 ”资格,从制度上 进行引导和控制。三是完善物质保障机制。 “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以来,区教委支持和倡导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加大对法制建设的资金投入,以保证购买普法书籍报刊、法制音像资料,印制法制宣传资料,建立法制宣传阵地,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举办法制讲座,举行法制培训考试等活动的开支。二、整合三大资源,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
4、法制教育网络体系3一是整合学校资源。学校是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法律 进校园” 活动中,注重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首先,着力抓好教师的普法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对教师进行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 “五五” 普法公民读本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并严格组织考试,参考率达 100%,合格率达 99%以上;其次,着力抓好青少年学生的课堂法制教育。小学三年级以上均开设了法制课,每月不少于 2 课时,学校法制课由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教师或班主任教师担任,切实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 ;再
5、次,着力抓好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橱窗、黑板报、手抄报、校园画廊以及校园局域网等宣传阵地,通过主题班会、法制征文、法制讲座、收听收看法制节目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积极培育校园法治文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整合家庭资源。各学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学校法制教育与家庭法制教育协调一致。一是积极开展“我与家长同学法” 活动。许多学校通过采取把法律试卷带回家与家长一起答题、指导家庭配备法律书籍、提倡学生与家长一同收看电视台法制节目、组织学生与家长一同到重庆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涪陵基地接受法制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我与家长同学法” 活动;二是积极开办家长学校,坚持每学期
6、开展 12 次家庭法制教育知识4讲座,提高家长法制教育水平。全区现已办家长学校 283 所;三是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并推广交流先进的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四是建立“家校联系卡” ,架起学校与家庭的桥梁。三 是 整合社 会 资 源 。首先,充分利用重庆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涪陵基地,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警示教育。先后组织了 40多所学校的 5587 名青少年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接受了法制警示教育,增强了法制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让广大青少年受到了形象、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增强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青少年学生纷纷表示:“上法制
7、课十堂,不如到基地一趟。 ”其次,进一步发挥区关工委法制教育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区 关 工 委 法 制 教 育 团 坚 持 到 各学校 作 “法与道德”、 “两法”法 制报 告 ,先 后 到 70 多 所 学 校 开 展 了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受 教 育 者 达9 万 多 人 次 。其 三 ,进 一 步 完 善 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区委法建办、 区 教 委 对全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行及时调整,从政法系统干警中聘请了 183 名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全区中学和中心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 100%。其四,认真开展校园周边
8、环境整治工作。每年春、秋两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合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市政、新闻等部门,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对影响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治、5打击,通过一系列的校园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大大改善了校园的周边环境,排除了许多校园治安安全隐患,给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三、开展三大活动,丰富“法律进校园”活动内涵一 是 大 力 开 展 “12.4”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宣 传 活 动 。在 每 年“12.4”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宣 传 活 动 中 ,全 区 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采取组
9、织开展法制演讲活动、法制座谈讨论、法制有奖征文、法制知识竞赛、街头法制宣传、自办法制手抄小报、法制文艺演出以及组织模拟法庭等方式,组织学校干部师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创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全 区 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教育、安全教育、 “校园拒 绝邪教” 教育、创 建少年警校、 “人文奥运、法治同行” 、抗震救灾等系列主 题法制教育活动。如山窝中心校在组织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中,通过举行少年交警大比武、举办安全法制知识讲座、自救自护现场模拟、建立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文化长廊等系列安全法制教育活
10、动,通过了国家公安部交通安全督查组的验收,被共青团中央、中青联表彰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 。三 是 深 入 开 展 “依 法 治 校 示 范 校 ”创 建 活 动 。全 区 各级各类学校按 照 “重 庆 市 依 法 治 校 示 范 校 ”的 创 建 标 准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6完 善 校 园 管 理 、教 学 质 量 、经 费 管 理 等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教 师 从 教 行为 ,加 强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依 法 治 校 工 作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2008 年,涪陵五中顺利通过了“重庆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 市 共 23 所学 校 )的复查验
11、收,新增了实验中学、城七校为“重庆市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 市 共 48 所 学 校 )。同时,积极开展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 4 个检查组对 18 所申报学校进行了检查评估,2008 年区教委正式授予了涪陵十五中等 10 所学校为“涪陵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取得四大成效,推动涪陵教育健康和谐发展通过扎实开展“法律 进校园” 活动,全区各 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出现了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观念深入人心。办事讲规则、讲程序、重证据已成为普遍现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明显下降。二是各级各类学校都更加注重依法办事,
12、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学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到 2008 年,我区已有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三所,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十所。三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四是在法治力量的强力推动和坚强保障下,全区教育事业7得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2007 全区教育系统 10 个单位全部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有区级文明单位 127 个, 2007 年新创建 7 个;高考成绩连续多年直线上升,2008 年又创历史新高,高考上线 5936 人,本科上线 3156 人,重本上线 1026 人;职业教育也获得了很大发展,2007 年招生人数超过 9000 人大关,2008 年有望突破 10000 人,为 促 进 涪 陵教 育 事 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市委法建办、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各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中渝驻涪各单位、各大中小学校、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法建办 2008年7月28日印(8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