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时限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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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限规定1.工程师委派和撤回工程师代表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 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 48 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3.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4.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48 小时内向工程师报告。5.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人。6.承包人不能按时开

2、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 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7.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工期可以顺延。8.承包人在 14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予以确认。9.隐蔽工程验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应在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10.经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 24

3、 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认可验收记录。11.工程师不能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12.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 24 小时后,视为已认可。13.实施爆破作业,承包人应在施工前 14 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14.预付时间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 7 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 7 天停止施工。15.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后 7 天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已完工程量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

4、。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 7 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 8 天起,承包人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被确认。16.在确认计量结果后 14 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第 15天起应付利息。17.发包人在所共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8.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19.变更:提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20.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不涉及价款变更。21.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

5、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已被确认。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14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竣工报告被认可。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25.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 14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26.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结算价款,从第 29 天起计算利息。27.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6、天内不支付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56 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向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28.索赔:索赔时间发生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9.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0.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3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未予以答复视为被认可。3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33.不可抗力结束后 48 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 7 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资料。34.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35.施工中出现了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 8 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处置方案后 24 小时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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