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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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主体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推动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流通管理。 (五) 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六)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

2、和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巴中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七)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八 )承办省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及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的受理审核审批。 (九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1-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3、审查责任: 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

4、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1-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称变更备案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 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业名称变更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5、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1-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变更备案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 业注

6、册资本变更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1-4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7、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场所变更备案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业经营场所变更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2-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告知书或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2.审查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对外贸

9、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 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

10、号 2-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 责任主体 行政审 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告知书或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2.审查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11、开展定期 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2-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遗失 补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 项 1.受理责任: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对

12、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告知书或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2.审查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13、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 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办展未按规定发布招展信息的处罚 责任主体 服务业发展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办展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

14、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 告知会展的主办单位发布的招展信息应当包括:(一)会展名称、主要内容;(二)会展的起止时间、会展地点、收费标准;(三)会 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银行帐号;(四)须经审批的会展,应当公布审批机关的批准文号;(五)会展备案机关的备案号。未按要求发布招展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 5.决定责任: 限期不改的处以罚款。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送达。 7.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15、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巴中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办展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责任主体 服务业发展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办展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或下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

16、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送达。 7.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27)526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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