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部门盖章 表一 行政许可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许可 220001 水域滩涂使用审核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渔政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 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
2、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企业、个人 2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2 220002 渔业船舶检验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渔政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 20 个工作日 根据农渔检(财)201745 号要求自 2017年 4 月 1 日起停征。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220003 渔业船舶登记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渔政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
3、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渔业船舶的所有者 2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3 220004 捕捞许可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渔政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 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
4、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 业的,应当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或者参加的有关条约、协定和有关国家的法律。 企业、个人 2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4 220005 动物诊疗许可 安新县水产 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五十一条 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
5、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 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企业、个人 2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5 220006 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 安新县水产 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
6、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规模场 2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6 220007 兽药经营许可证 安新县水产 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药管理条例第 22 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 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7、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个人 30 个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7 非行政许可审批 220008 乡村兽医登记 安新县水产 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实
8、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 5 年以上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个人 20 个 工作日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8 表二 行政处罚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 处罚 221001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
9、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 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9 221002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
10、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处罚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 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221003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安新县
11、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 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10 221004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该或不及时报送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处罚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
12、例 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 5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该新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 221005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安新县水产畜牧局 安新县 动物卫生监督 所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无 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