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创建级园林城城资料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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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咸丰县创建省级 园林城市 (县城 )资料编制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文件编号 : HBYX-2018-20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2018 年 4 月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18 一、评审权重 . 18 二、评审步骤 . 18 三、评审标准 . 22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4 第一章 咸丰县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城) 资料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编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BYX-2018-20 二、采购项目名称: 咸丰县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编制项目 三、项目 招标内容 : 根据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恩施州 关于明确国家园林城市、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标准的通知 、鄂咸县办文 201553 号 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县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指导服务。 服务工期: 45 日历天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0 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

3、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注 :查询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方可有效 )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 “ 信用中国 ”( )、 “ 中国政 府采购网 ” ( )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 (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 ,编制人员不低

4、于 3人,且具有 风景园林专业 中级及以上证书。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 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5、下载地址:见附件。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

5、前递交投标保证 金 2000 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 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湖北恩施分行恩施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5588 31817 0000 43836 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7日 9:30 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评标室一) 九、磋商

6、信息: 磋商时间: 2018 年 5月 7日 9:30 磋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评标室一)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8007266262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 17762907516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服务及相关货物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咸丰县城市管理局 。 2.2 “监管部门”是指:咸丰

7、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2.3 “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4 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有 能力完成本项目 。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 供应商 。 3. 采购范围 及要求 3.1 本次采购范围 及要求等详见第三章。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

8、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件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依据代理合同支付。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6. 磋商文件 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 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的 供应商 ,均应以书面

9、形式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五 (5)日以前通知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和采购人。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组织采购人对 供应商 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 (或网上公告)的 形式予以答 复。必要时,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 个报名 的 供应商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供应商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 磋商文件 提出异议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 视作 其 同意,对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就 磋商文件 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磋商文件 的修改 7.l 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五 (

10、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供应商 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 磋商文件 进行修改。 7.2 磋商文件 的修改是 磋商文件 的组成 部分,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 潜在供应商 ,并对 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 供应商 准备 磋商 时有充分时间对 磋商文件 进行研究,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并 以网上公告形式 通知所有报名或邀请的供应商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响应文件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11、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准。 9.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凡供应商所提交的书面声明,即视为供应商对其声明内容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 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两部分组成,各种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 9.1 价格文件 ( 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9.2 商务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 1)响应函; ( 2)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如是谈判供应商

12、的法定代表人参会,则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非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会,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本项资料不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场,以便核实身份 。 ( 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6) 供应商信誉情况; (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 。 本项在竞争性响应文件中使用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原件。 磋商文件中第三、

13、第四章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 1、磋商中提交的修正、承诺及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部分资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复印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详细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中 资格审查要求 。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 10.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的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 加盖供应商鲜章。 10.3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 同时制作评分索引表 ),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

14、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4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5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6 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图纸、图表可除外)。 11. 磋商报价 11.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等报价表格式报价。 11.3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 11.4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

15、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联合体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资格证明文件必 须真实可靠,不得变造或伪造 14.磋商保证金 14.1 磋商保证金: 应以供应商基本户转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未交纳保证金; 非供应商基本户转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我中心保证金专户。 “加盖供应商鲜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14.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未成交的供应商,如无质疑或投诉,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自动本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在质疑和投 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 ( 2)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成交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经采购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息予以退还(提供验收单。合同复印件)。 (2)履约保证金由按成交价的 10%提交。 14.4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最终报价后未经确认谈判达成一致擅自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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