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府办201722 号关 于 印 发 洪梅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试行) 的 通 知各村(社区),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洪梅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试行)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4 月 7 日2洪梅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粤卫201522 号)、 关于推进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976 号)和东莞市卫生计生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工作
2、,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到 2017 年底,完善我镇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二)提高广大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到 2017 年底,全镇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 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 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0%以上。 (三)力争到 2017 年底,全镇 80%以上致死性身体结构畸形、21-三体综 合征胎儿在产前得到确诊,80%的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患儿可以获得早期诊断,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组织机构(一)组织领导。3成立洪梅镇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工作小组(见
3、附件 1),负责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职责分工。1计生办负责制定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管理方案,负责全镇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会同财政分局共同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工作。2财政分局落实配套经费,将项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保障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3洪梅医院负责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健康教育、咨询、筛查、诊断、转诊、防控等,以及出生缺陷健康档案建立、接受培训、配合项目基线调查工作等。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合做好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宣传、健康教育、咨询及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婚前和孕前优生健
4、康检查项目等工作。5文广中心负责做好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媒体报道,大力宣传项目内容和意义,营造舆论环境,推动项目实施取得更大的效果。6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宣传发动和申报管理工作。三、项目内容(一)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重要意义,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4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相关政策和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的程序、方法等,将出生缺陷防控宣教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工作效率和可及性,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的意识。镇计生办负责组织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控的健康教育活动,要以育龄人群、婚前、孕前、孕期保健人群为重
5、点人群,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公共场所和电视广播等公共视听信息平台为主要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深入基层的出生缺陷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洪梅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是我镇开展出生缺陷防控宣教的骨干,助产机构要在孕妇学校、新婚学校等常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课程中,积极宣传出生缺陷防控知识。(二)完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建设。以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我镇助产机构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补充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镇计生办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辖区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做
6、好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洪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辖区助产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出生缺陷初筛阳性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和随访、信息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措施。按照预防为主、知情选择、自愿参加的原则,结合成本效益,5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1一级预防措施:按照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对计划怀孕的男女双方进行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检查和咨询,并给予婚育指导意见,重点做好对地中海贫血的筛查诊断和指导,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2二级预防措施:按照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筛查诊断技术规范,通过血清学、超声等技术手段对胎儿结
7、构和发育异常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重症地中海贫血、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致命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进行筛查,并对致畸危险因素和家族遗传病史进行调查,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对孕妇免费提供HIV、梅毒、乙肝免费筛查和预防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3三级预防措施: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 )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半乳糖血症、地中海贫血等6种遗传代谢疾病和听力障碍的筛查,对筛查出的患儿及时给予诊治。(四)加强出生缺
8、陷防控队伍建设。依托全市逐级培训制度,重点面向各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人员包括妇产科、儿科、产前诊断、检验科、超声科等专业卫生人员,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项目管理要求、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在全镇建立一支6服务覆盖镇村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及时有效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积极进行出生缺陷防控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四、资金安排与管理(一)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安排,并与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及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0-6 岁 儿童健康管理、地中海贫血防控、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9、等惠民妇幼健康服务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项目经费按省市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二)补助标准和项目。1补助项目包含:一般人群:孕期对胎儿进行血清学和超声产前筛查,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 )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半乳糖血症、地中海贫血等 6 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的费用。高危人群:对筛查阳性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的费用。2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孕产妇基本公共服务健康档案、增补叶酸、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贫防控项目产前诊断和终止妊娠补助经费、唐氏综合症产前
10、筛查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按原项目经费来源和渠道执行,7不得削减和挤占。孕期检查(产前检查)及终止妊娠等费用结算按照东莞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按照原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64 号)有关规定执行,我市财政补助对象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生儿,并须填报东莞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申请表(附件 3)。各助产机构负责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样采集及送检,东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送检标本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根据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
11、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半乳糖血症、地中海贫血等 6 个病种)筛查费用共需 178 元/例,参照省的补助标准,财政补助 80%(142.4 元),个人负担 20%(35.6 元),其中财政补助由市、镇两级财政按 5:5 比例分担,即市、镇财政各分担71.2 元/例。财政补助部分由各助产机构就地减免,并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报告例数统一补助给检测机构东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需方仅需缴交个人负担部分费用(35.6 元/例新生儿)给采血的助产机构。(三)信息报送及经费拨付。各助产机构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一个月东莞市孕妇产前筛查
12、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月报表(附件 4)上报东莞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出生缺陷防控指导中心)(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镇财政应负担的资金由市卫生计生局根据我镇筛查人数核8定,经镇财政部门核对无误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在镇街税收分成中与各镇街财政统一结算。五、监督与评估项目实行分级督导与评估。镇计生办会同财政分局,对辖区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附件:1洪梅镇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名单2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流程图3东莞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申请表4东 莞 市 孕 妇 产 前 筛 查 和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情 况 月 报 表 5东莞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经费申请表6东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需方补助途径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32017 年 4 月 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