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19 年 博士 研究 生 “ 申请 -考核 ” 制 招生选拔 工作 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选拔 创新人才攻读我 院 博士学位研究生,物理学院 2019 年 继续 实行 博士生招生 “ 申请 考核 ” 制,具体办法 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 物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 小组,由学院部分党政班子成员和部分教授委员会教授等专家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工作 小组 统筹 博士生招生的 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 材料审核小组 ” 由 物理学院 的 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 3 人。 组长由 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
2、 作 小 组 选 定。 3.“ 综合考核小组 ” 由 具 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每组 不少于 5 人 , 其中至少 一名校外 专家 。组长由 物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小组选定。 二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 4.申请者 必须符合 下述 条件 之一 : ( 1) 应 届硕士毕业生
3、( 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 (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 考生持 境外获得的硕士 学历 学位 证书 报考 , 须通过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专业 学位的考生( 非学历教育 ,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 , 无毕业证书的) ,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英语 要求: 2 CET-442 6 分( 2005 年 以前 CET-4 成绩为 “ 合格 ” ) 或 CET-642 6 分( 2005 年以前 CET-6 成绩为 “ 合格 ” ) 或 IELTS6 0 或 TOE
4、FL85 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三 、申请材料 ( 一 ) 提交给 研究生院 的材料 : 将 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 1 份)寄送至我校 研究生院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 ,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二 ) 提交给 物理 学院 的 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 材料顺序一并 胶装 成册 寄 送 至 学 院 。 1.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 考试报名登记表 1 份 。 2.身 份 证复印件 1 份 。 3.往届生的硕士研 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5、1 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 1 份, 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 1 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 份 。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 原件 (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 份 。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 7.获奖 证书 或其他可 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 平的证明材料 。 8.申请学科或 相近学科的 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 推 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
6、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 评价 。 9.往届 硕士毕业 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 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 材料 2、 3、 5 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3 四 、 材料 审核 1.所 有 “ 申请材料 ” 请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前寄 送 至 物 理 学院 , 并 在邮件 封面注 明“ 博士 申请 -考核 制材料 ” 。 2.由 学院 材料审核 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 材料审核
7、,合格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时间预计在 2019 年 3 月中下旬 , 具体时间、地点将以学院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材料审核 包括形式审核和评价审核。形式审核即 “ 材料审核小组 ”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 报名 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 评价审核即 “ 材料审核小组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 。此环节未通过者 ,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申请人是否跨学科 , 将 在材料审核时 进行 认定。 被认定为 “ 跨学科 ” 的, 须在综合考核前 加试 2 门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每科成绩满分
8、为 100 分。 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 可 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 加试合格的可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 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 加试科目 :物理学一级学科加试 大学物理 和 半导体物理 ; 材料物理与化学加试 材料物理 和 物理化学 。 五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 专业 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 各 100 分。 专业素质考核 或 综合素质考核 成绩 低 于 60 分 均视为不 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考核 方式为笔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考生 可从考试科目 量子力学、固体物理、材料化学、 高级光学 中任选一门。 考试时长 120分钟
9、。 综合素质 考核 方式为面试 , 重点围绕研究计划考核 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 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 , 包括以下内容: 1.英语 考核: 要求申请人对一篇专业性 英 语 论文的部分章节进行阅读、翻译; 或 在规定的时间内围绕一个简单的主题写一段 英 语 。目的是考察学生的 英 语 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 2.科学研究计 划:内容须包含已开展的 课 题 摘要、 研究意义 、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取得成果的意义和创新之处;拟探讨的科学问题, 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研究 方案等。主要 考察学生文献 阅读能力和获取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 4 3.口头报告: 要
10、求申请人对相关研究背景、研究现状,发展动态,拟探讨的科学问题做口头报告。主要考查学生提出相关 科学问题、研究课题和创新思路的能力。 六、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和公 示 最终成绩 实行百分制 , 总成绩 专业素质考核 60%+综合素质考核 40%。 物理学院采用的录取方式为 按照导师录取 , 即 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 最 终 成绩由高到低的 顺序依次录取 。 学院 录取工作完成后, 经 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 学院 党政联 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 研究生院 ,经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批通过 后, 研究生院 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七 、其他
11、事项 1.“ 申请 -考核 ” 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实行监督巡查制度。 由 学校 研究生院 和纪检监察部门 全程监督 “ 申请 -考核 ” 制招生 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 申 请 人如对 考核结果 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 物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 出申诉。 申诉邮箱:。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原则上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和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参照 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 建议使用邮政 EMS 快递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5268 号东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办公室 招 生 秘书 宋老师 收 邮 编 : 130024 联系电话: 0431-85099666 东北师范 大学物理学院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