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备 案 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申请日期: 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制 说 明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手续前,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备案手续(物业小区在吉州区、青原区的,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物业小区在其它县(市)的,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二、此表是办理前期物业管 理服务方案备案的重要依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填报(一式叁份),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填报本表的同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资料应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土地出让合同、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以及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2、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3、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房屋的面积预测报告; 4、中标通知书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5、项目公共设施设备(楼宇对讲系统、监控系统、文体娱乐设施、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6、本 表格可通过江西省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网( http:/ , 统一以 A4 纸打印。 项目名称 所 在 县(市)区 地 址 开发建设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营业执照号 企业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项目 基本 情况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 ( ) 物业类型 容积率 绿地率 房屋(栋) 多层: 高层: 房屋类型( ) 住宅: 非住宅 : 规划停车位(库) 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相关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式 协议( ) 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 ) 选聘证明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备案等级 营业执照 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日自然终止) 物业管理用房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申请人 意 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 请 企 业:(盖章) 年 月 日 审 查 情 况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