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10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JLNY-C-2011-002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一年 三 月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1 目 录 一 投标邀请 2 二 投标须知 5 三 产品情况综述 12 四 附件 14 五 评标办法 23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
2、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2 一 投 标 邀 请 函 致: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菏泽聚隆能源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材料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菏泽聚隆能源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材料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数量详见后 附采购清单。 二、材料质量要求: 1、粘土砖按标准 YB/T5016-93 中 N-4 牌号定货 , 粘土格子
3、砖按标准 YB/T5016-93中 N-2a 牌号定货。 2、在供货同时必须按有关要求提供粘土砖的出厂检测报告,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并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年检合格; 2、具有 粘土 砖生产许可证的厂家; 3、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5、售后服务优良和良好的商业 信誉。 6、同中冶焦耐技术有限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能力协调图纸的供应问题。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投标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供货合同)、法人代表授权委
4、托书原件以供采购人审验。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正四副, 同时提供 内容与文本标书一致 的 电子文档一 份。 密封装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3 3、唱标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 5、材料技术指标; 6、详细的产品服务质量、供货方案等的保证措施; 7、偏离表; 8、近 3 年类似供货业绩; 9、材料生产 厂家简介(后附相关资格文件复印件); 10、详细售后服务的承诺
5、和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五、综合说明 1、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文件格式制作唱标一览表,对唱标一览表的内容均应填写。 2、投标报价应包括粘土砖的生产、包装、劳务、装卸、运输、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利润、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招标代理费等各项应有费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还应包括供货期间的安全措施和有关保险等。招标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 200364 号文转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的有关标准计取 ,由中标单位支付。 3、投标单位应对本须知内采购内容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货期 : 合同签订 之日起 4
6、5 天开始供货, 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供货地点: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施工现场。 6、验收标准:材料符合国家要求及有关规定或行业认同的产品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中标单位承诺的其他指标 ,且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7、付款方式:详见本谈判文件投标须知第 1.6 条。 8、质保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9、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0、投标保证金: 叁 拾 万元人 民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缴纳至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人:王明惠;联系电话: 0538-8688205。 资金账号: ( 1)王明惠 622845 027000 3917817(农行) (
7、2)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9006111018170029532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泰安 支 行营业部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 3 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扣除招标代理费后无息退还。 11、投标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4 12、采购人有权视谈判情况 选择一家或多家生产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六、开标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
8、取时间: 2010 年 3 月 3 日 -2010 年 3 月 4 日 领取地点: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光彩大市场二区七 栋 26# 28#) 2、 答疑和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若对本须知及本工程有任何疑问, 请于 2011 年 3 月 7 日上午 10: 00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光彩大市场二区七栋26# 28#),并同时提供疑问的电子版一份,逾期视为无问题。 现场勘察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3、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11 年 3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菏泽花都大酒店 16 楼 会议室 (菏
9、泽市中华路 466 号) 开标会议地点: 菏泽花都大酒店 16 楼会议室 (菏泽市中华路 466 号) 七、其他 1、凡涉及本须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2、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开发区,上海路以东,海河路以南 联 系 人:石洪波 联系电话: 13793801099 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光彩大市场二区七栋 26# 28# 联 系 人:葛承志 鲁洁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0538-8688105(传真) 邮 箱: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年二月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5 二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项目概况 1.1 本采购内容:两座 1 55 孔 6m 顶装焦炉所需粘土砖,详见采购清单。中标单位须按要求完成粘土砖的供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1.2 供货期 : 合同签订 之日起 45 天开始供货, 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供货地点: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施工现场。 1.4 质保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 1.5 验收:粘土砖到场后,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后委托检测机构
11、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1.5.1 产品未经检验,不得擅自使用。产品在抽样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应保证在质保期内质量不发生问题。 1.5.2 供应商在包装与运输时,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以便于收货时验收。不得出现标示不清或混装现象,供应商在粘土砖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要 5日内予以调换和补充缺件,不管其造成原因如何,也不以运输索赔而拖延。否则,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1.5.3 本次采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装。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粘土砖与投标时不一致,供应商要 5 日内予以补充和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6 付款 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付给供应商
12、合同总价的 20 , 全部 货 物 到施工现场经双方清点验收并经检测合格后,采购人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的 30; 焦炉砌筑完成 后采购人付 合同总价 的 20; 竣工验收合格付 20%, 剩余 10作为 质保金。 2、合格投标单位:详见投标须知第 3 条。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投标单位要提供“投标邀请”中第 3.2 条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供审验。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
13、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6 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投标邀请; 4.2 投标须知; 4.3 产品综述及技术规范书; 4.4 附件; 4.5 评标办法。 三、投标文件编写 5、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投标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时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5.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文件组成: 6.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6.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 6.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
14、印件; 6.1.3 企业简介; 6.1.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等资料的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对上述资质文件加盖公章,以供有关部门审验。 6.2 投标文件 6.2.1 唱标一览表; 6.2.2 报价 明细表; 6.3 技术文件 6.3.1 生产、供货、质保方案详细说明及保证措施; 6.3.2 产品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6.3.3 所报产品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生产标准、产品合格证等等详细资料; 6.3.4 偏离表; 6.3.5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
15、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7 6.4 商务文件 6.4.1 商务情况表; 6.4.2 二 00 八 年至今的经营业绩; 6.4.3 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承诺; 6.4.4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文件 (一正四副 及 电子文档 ) 中的有关文件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8、投标 8.1 本次投标非一次性投标; 8.2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8.3 投标报价含生产、制造、运输、检验、技术服务、运杂费及合同实施期间内提供服务所
16、发生的所有费用; 8.4 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时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8.5 投标单位提供 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单位应同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总价,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6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8.7 投标单位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9、投标文件编写方式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0、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加
17、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1.1 投标单位应准备 五份(一正四副) 及电子版 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将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包装作为外层,并在封面明显标注以下内容: 11.1.1 项目名称;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8 11.1.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11.1.3 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并注明:“于 2011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1.2 投标单位应同时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
18、别密封作为内层,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格式见附件九): 11.2.1 正本或副本; 11.2.2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 址、邮编、电话、传真; 12、投标保证金 12.1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叁 拾 万元 (现金、支票均可, 于 2011 年 3 月 10日 16: 00 时前缴至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 资金账号: ( 1)王明惠 622845 027000 3917817(农行) ( 2)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9006111018170029532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泰安 支 行营业部 联系人:王明惠,联系电话: 0538-8688205
19、; 12.2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后即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扣除招标代理费后无息退还。招标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 200364 号文转发的国计价 2002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计取。 12.3 投标单位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日。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本次投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20、投标单位可以以书 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 年 3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菏 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甲醇项目 炼焦系统焦炉粘土砖采购招标文件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53840105 传真 : 0538-8688105 9 1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菏泽花都大酒店 16 楼会议室 14.3 投标单位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21、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4.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签收 15.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应签到证明; 15.2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不予接受; 15.3 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五、投标 16、公开投标 16.1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对投标单位各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验,投标单位签字确认后离开会场; 16.2 由采购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6.3 工作人员
22、拆启投标文件,唱标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 16.4 记录人 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 17、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有选择的与投标单位进行咨询,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入围名单提交采购人考察。 18、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开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单位,同时在评标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 18.1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用同一标 准进行评标; 18.2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8.3 物有所值原则:通过报价对比,结合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所供粘土砖的质量、产地、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综合推荐有价值的投标单位进一步报价,并使报价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