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办理类型 办理方式 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日期 1 医疗机构许可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中医药条例第八条 2 个以上部门审批 内部会审以及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5 个工作日 30 个工作日 2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 199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个部门办理(公 证) 现场办结 即办件 30 个工作日 3 放射诊疗许可 1. 放射诊 疗管理规定 第四条、十一条、十六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八条第二款 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2016 年版)第十八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5 个工作日 20 个工作日 4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办结 即办件 60个工作日 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勘验、检查 、验收 3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6 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认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002 年卫生部令 24 号)第十六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办结 即办件 20个工作日 7 涉及饮用水产品
3、卫生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 第 205 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2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2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9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99 项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24 号 )第十七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办结 即办件 30个工作日 1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 部令第 80号)第二十二条 2个部门审批 (工商核名) 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3 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1 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现场办结 即 办件 30个工作日 12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第七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 204项 2个以上部门审批 现场勘验、检查、验收 3 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单独部
5、门办理 初审、审批、办结 3 个工作日 40个工作日 14 医疗广告审批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二 00 六第 26 号)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单独部门办理 初审、审批、办结 1 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5 护士注册 护士条例 第七、八 条 单独部门办理 现场办结 即办件 20个工作日 备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师执业注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医疗广告审批及护士注册等 6 项行政许可事项原依据省卫计委、市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已下放至区市县,属工作性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