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 NBJX2017ZBDL021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鄞州区大队 代 理 人 :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 总 目 录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第二章 合同条款 . 20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 27 第四章 图 纸 .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评标细则 . 40 2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BJX2017ZBDL021 一、 招标条件 宁波 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宁
2、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鄞州区大队 的委托,就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 2、 项目地点: 宁波咸祥消防中队 营区内 。 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工程造价: 283130 元。 5、 质量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 安全要求:合格。 7、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
3、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 所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宁波市 高新区 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 ( 1)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 (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 3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 职称 证书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7 月 4 日 14: 00 (北京时间) 之前递交到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222 号(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 ,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
5、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 2017 年 7 月 4 日 14:00(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222 号(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 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七、 重要提示: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上进行登记注册。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 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 高新区 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张工、 周工 电 话: 0574 27895517, 0574-88130335, 13967807429 传 真
6、: 0574 27895517 注:根据税总发【 2016】 75 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 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 附 表 一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工程名称 咸祥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工程 2 1 建设地点 宁波咸祥消防中队 营区内 3 1 建设规模 / 4 1 结构类型 / 5 1 工程造价 283130 元 6 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7 1 分包工程 不允许 8 1 招标工程类别 园林景观 9 1 招标方式
7、 公开 招标 10 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图纸及 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 2 质量等级标准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2 2 安全等级要求 合 格 13 2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14 3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15 4 投标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8、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必须具备 所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 5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6 12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17 12 工程量计算依据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及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其他相关补充定额编制。 18 12 合同价格类型 固 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 ,措施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19 14 商务标 编制内容 封面、 法定代表人
9、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 收执证明 、投标报价资料 (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等 。 20 技术标 (含资格后审文件下同) 编 制内容 封面、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 21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天 22 16 投标担保 金额: 伍仟 元整,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 16:00 之前交入,要求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 :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
10、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 386010100101023080 未中标单位退还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 中标单位退还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后 23 5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踏勘 24 8 招标文件答疑 不举行招标答疑会,如有疑问请书面传真至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周工 联系电话: 0574 27895517, 0574-88130335, 13967807429 传真号码: 0574 27895517 25 8 质疑截止时间 时间: 2017 年 6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26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7 21
11、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鄞州区大队 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222 号(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 6 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 28 24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222 号(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 29 35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 1 评标细则 30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 10% 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计息) 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 31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 前 ,
12、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收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工程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格计取。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人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 ,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 10% 2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3 天 3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0 元 /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 元 /天 5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 3% 第 5、 6、 7、 8、9、 10
13、 条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6 未达到承诺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3% 7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率 80%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8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9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10 未履行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违约金 合同价款的 1% 11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的 5% 12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13 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8 前 附 表 三 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表 强制性条件 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14、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1.所 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 负责人要求 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述内容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内,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未放入技术标(资格后审文件)的或相关证明原件未提交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9 投 标 须 知 (一 ) 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1 8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15、通过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9 项所述的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10 项 ;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11 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等级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12 项; 2.4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13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一第 1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必 须满足前附表一第 15 项所要求的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23 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 。 (二 ) 招标文件组成内容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