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路荷禹路禾丰港工程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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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兴元路(荷禹路 禾丰港)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文件 (入围后设置条件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编号: 余监公开 18038 工程名称: 兴元路(荷禹路 禾丰港)工程监理 招标人: 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 1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兴元路(荷禹路 禾丰港)工程监理 2 招标编号 余监公开 18038 3 建设资金来源 及落实情况 自筹 100% 4 投标资格要

2、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或者 具备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 )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监理业绩要求 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6 招标答疑 投标人经自行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向招标人提出。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3、壹 份 8 投标担保金额 1、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04067990018000510171 银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迎宾路 355 号交通银行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网银 /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2 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 /电汇凭证

4、(原件或复印件)至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 2013230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 5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 5 %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11 投标书递交至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3 号开标室),代理公司派人签收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5、 24 日 14 时 00 分 13 开 标 时间: 2018 年 5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3 号开标室) 14 评 标 办 法 入围后设置条件的合理低价法 注: 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3 第一章 工程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兴元路(荷禹路 禾丰港)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余杭区经济开发区 3、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概算为 3600 万元 , 西 起 荷禹路 , 桩号 K0+5

6、86.31,东 至 禾丰港 , 桩号 K0+836.31, 路线全长约 250m, 道路红线 宽度 60m,包括 兴元路沥青道路及侧石、智能交通设施,完善交叉口东口智能交通系统、标志标线和兴元路的雨、污水管等工程 监理 ,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 4、 批准文号 :余发开【 2018】 23 号 5、建设单位: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7、设计单位: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8、施工单位:待定 9、工程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杭州 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7、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现场条件 三通一平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各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三、工程监理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 兴元路沥青道路及侧石、智能交通设施,完善交叉口东口智能交通系统、标志标线和兴元路的雨、污水管等工程 , ),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四、 施工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强制性建筑规 范标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 4 五、 施工进度计划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六、计划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 150 日历天另加保修期 七、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 ) : 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 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监理单位应

9、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 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10、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5 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或者 具备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 市政 ) 资格,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3、应具有足够的设备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 三、本次招标设置的补充条件有如下 3 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作废标处理) 1、拟派项目总监

11、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 3 年(含)以上的。 (有效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通过) 2、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负责类似工程( 工程造价 2500 万元及以上市政类工程监理 )已竣工的 1 个及以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已明确总监的监理委托合同 2.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相关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上述必备材料的原件,否则不予通过 ) 3、 总监到位率不低于 87%,每月不少于 27 日历天。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

12、组成 1.1、招标文件 1.2、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招标文件附件 1.4、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1.5、招标文件补充(如有) 1.6、图纸及地质资料 2、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6 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解释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自行获取招标公告的项目信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内容。 3.2、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13、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 2018 年 5 月14 日 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向招标人提出。 3.3、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网上答复。招标答疑发布前须将书面材料提交区招标办备案,同时招标答疑电子文档通过招投标业务系统同步提交余杭区招标办进行备案。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4.2 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 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4.4、补充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加盖业主和

14、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 1.1、 入围后设置条 件的合理低价法 监理投标函(附件一) 7 1.2、承诺书(附件二) 1.3、投标保证金递交函(附件三) 1.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附件五) 2、技术标 2.1、综合说明

15、2.2、资信、资格审查材料: 2.2.1、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2.2、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情况介绍; 2.2.3、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及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 2.2.4、总监理工程师 到位率承诺书(企业加盖公章)。 2.3、监理大纲(该部分采用 A4 规格白纸,页数不宜超过 30 页) 2.3.1、本监理工程概况; 2.3.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2.3.3、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2.3.4、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附表六)和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表七); 2.3.5、工程质量、进度、投资、 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 控制的主要

16、手段和措施; 2.3.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2.3.7、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2.3.8、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3.9、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表八); 2.3.10、对本工程监理的实施意见。 2.4、对业主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2、 监理费报价区间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8 相关收

17、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 670 号)和工程概算 3600 万元确定监理收费基准价的 90% 80%(即 81.8190 万元 72.7280 万元)(精确到元,四舍五入),超出此区间的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 2007 670 号)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 3.1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3.2 监理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 1下浮率) 4、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

18、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 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5、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工程概算为基础进行计算,实际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累计标底审核造价总和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按投标时的中标下浮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证金专户 )交纳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网银 /电汇形式提交。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网银 /电汇凭证上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

19、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 /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余杭区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五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9 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 5.2

20、、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5.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各 正本 壹 份及副本 壹 份,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密封在另一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

21、书写,按规定盖章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如果投 标文件没有按以上第 1、 4 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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