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办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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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 2.颁发的证件 核发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意见(含附图、附件)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类型:非许可类审批。 法律效力:作为申请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5.办理阶段 根据地块规划条件要求需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应先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凭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办理建(构)筑 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审批条件 1、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法定规划及专项

2、规划;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相关技术规定; 3、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5、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设计深度符合要求。 7.申请资料 一、必备材料:(根据用地类型提交 4 和 5 其中一项)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1)申请 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 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

3、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3、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顺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自审表(原件 1 份); 4、属出让用地的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 1)属已办理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土地使用证 (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及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1 份) 、 不动产 权证书(复印件 1 份) ; ( 2)属公开交易地块但尚未取得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1 份); 5、属划拨用地的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 1)属已办理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土地使用证 (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

4、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 2)属尚未取得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6、规划说明书及规划设计方案(蓝图一式两份,具体要求符合顺德区规划管理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7、电子报批相关资料,有关报送资料应由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光盘上签名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 1)指标核算报告( 1 份); ( 2)对应报审图纸的 cad、 cpi 格式文件光盘,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提供 jpg 格式文件( 1 份); ( 3)电子报批规整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 份); 8、建设项目红线的电

5、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 DWG 格式。 二、其他提交材料: 1、属根据规划条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如有关职能部门及镇街政府的审查意见等(复印件 1 份 ); 2、属临时工程的,须提交服从城乡 规划要求的承诺函( 1 份); 3、属依法修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须提供原批准规划方案; 4、属宅基地固化规划需提供有关部门确定的固化名单(复印件 1 份 ); 5、属拆迁安置规划项目需提供拆迁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 ); 6、属修改后再送审的,须附前次审核意见(复印件 1 份 ),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照审核意见逐条完善的说明( 1 份)。 备注: 1、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

6、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2、申请材料需采用顺德统一坐标体系; 3、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4、所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须刻录成光盘提供,具体要求应符合顺德区规划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电子报件规定; 5、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 http:/ 6、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审批咨询环节的申请材料按本条规定要求执行。 8.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前往规划管理局窗口(或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进行网上申请)递交申 请材料; 2、规划管理局窗口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网上申请的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7、); 3、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其中对有需要的案件进行批前公示、听证); 4、规划管理局窗口发件。 9.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0. 受 理 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 30-12:00,下午 2:00-5: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东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咨询电话: 0757-22836185 2、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北滘镇、 乐从镇、 陈村镇、龙江镇):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和路 2 号怡和中心 咨询电话: 0757-29892600 3、西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勒流街道、杏坛镇、均安镇):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 335 号 咨询电话: 0757-27385521、 27385506 备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委托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行使的规划审批事项,按有关委托书规定执行,由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直接办理。 11.备注 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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