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县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新就业职工 、进城居住卡 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且三年内在申请地无房产交易记录。 不得纳入保障对象的人员 1、在集镇、县城有私有住房且面积超过保障标准的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集镇、县城购买商铺的 3、家庭有价值 10 万元以上的私家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车的 4、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有两人以上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作、收入较稳定的(经民政部门确定为最低收入家庭及新参加工作 5 年之内 的职工除外) 5、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有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
2、或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 6、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 7、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 (汉阴县) 镇 社区(村) 第 号 汉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汉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印制 申 请 人 情 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照片粘贴处 工作单位 参加(就业)工作 时间 婚姻 状况 申请类型 城镇最低收入 城镇低收入 新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 进城居住卡 户籍地址 月收入 低保证号 联系电话 共 同 居 住 的 家
3、 庭 成 员 情 况 序 号 与申请 人关系 姓名 性别 户口 性质 月收入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1 2 3 4 5 现 住 房 情 况 申请人住房面积 现住房 详细地址 现住房 类 别 1 已购公房 2 私房 3 承租单位自管公房 4 承租政府部 门直管公房 5 借住父母、子女住房 6 因拆迁原因,临时过渡房 7 自行搭建的临时住房 8 无产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住房 9 承租他人私有住房 10 借住亲戚或朋友住房 11 其他 房 屋 产权人 申请人与产权人关系 房屋建筑 面积( m2) 房屋使用 面积( m2) 人均使用 面积( m2) 其他财产 机动车及价值 (小轿车、工程车、摩托车) 其
4、他有价值财 产 申 请 人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 章 ): 年 月 日 社 区 (村 ) 初 审 意 见 经调查核实,该户 (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单位)审查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户 (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联审情况汇总 民政局: 已审核通过的打“” 公安局: 已审核通过的打“” 房产管理部门: 已审核通过的打“” 统计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意见 经审核,该户 (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人务必认真完整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如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相关审核单位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再纳入保障范围。 2、出具证明或初审单位应严格把关,并对出具的证明及审核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人可以在县政府网站、县住建局网站下载本表,也可以到县保障办领取,用A3 纸打 印填报。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4、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