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 10055-2007 替 GB 10055-1996 2007-03-12 发布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2007-10-01 实施 本标准的 3.2、 8.2.8、 9.2.1.9.3.6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 GB 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本标准与 GB 10055-199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增加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 度偏差; 增加标准
2、节对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标识的要求; 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的要求; 增加人货两用或 400 kg 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 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的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 增加编织网围栏或门的孔眼及开口尺寸的要求; 对层门的净高度分为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的层门来要求; 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 0.7 rn/s 时的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的要求; 删去对钢丝绳的 连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3、、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红、李守林、李静、李秀辉、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055-1988、 GB 10055-1996。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与使用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GB/T 10054-2005 所定义的施工升降机(包括齿轮齿条式和钢丝绳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4、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 范 (GB/T 5972- 1986, eqv IS0 4309:1981) GB/T 8918 制绳用钢丝 (GB/T 8918-1996, eqv IS0 2232: 1990) GB/T 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 3 整机 3.1 施工升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 GB/T 10054-2005中 5.1.15.1.3 的要求。 3.2 施工升降机的设计计算应符合 GB/T 10054-2
5、005 中 5.1.4的有关规定。 3.3施工升降机在最大独立高度时的抗倾翻力矩不应小于该工况最大倾翻力矩的 1.5 倍。 3.4 对垂直安装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对倾斜式或曲线式导轨架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其导轨架正面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 1. 5/1 000。 表 1 导轨架架设高度 (h)/m 70 70200 垂直度偏差/mm 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
6、度的 1/1000 70 90 110 130 3.5 当一台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有不同的立管壁厚时,标准节应有标识,以防标准节安装不正确。 3.6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操作的过程中,吊笼最大速度不应大于 0.7 m/s。 3.7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若在吊笼顶部进行控制操作,则其他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 3.8 制造商应对施工升降机主要结构件的腐蚀、磨损极限作出规定,对于标准节立管应明确其腐蚀和磨损程度与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导轨架全高减少量的对应关系。当立管壁厚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的 25%时,此标准节应予报废 或按立管壁厚规格降级使用。 3.9 在操作位置
7、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或动作方向。 3. 10 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标牌,标牌的内容应符合 GB/T 10054-2005 中 8.1.1、 8.1.2 的要求。 3. 11 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 80。 4 基础 4.1 基础的处理 4.1.1 施工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荷。 4.1.2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4.2 防护围栏 4.2.1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4.2.2 地面防护围栏 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
8、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单位为毫米 与相近运动部件的间隙 (a) 孔眼或开口的尺寸 (b) 22 6 10 22a 50 6 13 50a 100 6 25 注:若孔眼或开口是长方形,则其宽度不应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其长度可大于表内最大数值。 4.2.3 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 2500 mm2 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 350 N 的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4.2.4 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 1.8 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 1.5 m。 4.2.5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
9、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 。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 4.2.6 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内时,应另设置隔离区域,并安装锁紧门。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5 停层 5.1 一般要求 5.1.1 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5.1.2 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5.2 层门 5.2.1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5.2.2 对于全高度层门,除了门下部间隙不应大于 50 mm 外,各门周围的间隙或门各零件间的间隙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2.
10、3 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 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承载性能应符合 4.2.3 的规定。 5.2.4 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 25 000 mm2。 5.2.5 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 120 mm。 5.2.6 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 2 0 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 2.0 m 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 1.8 m。 5.2.7 高度降低的层门不应小于 1.1 m。层门与正常工作的吊笼运动部件的安 全距离不应小于 0.
11、85 m;如果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不大于 0.7 m/s 时,则此安全距离可为 0.5 m。 5.2.8 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1 m 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 100 mm。侧面护栏与吊笼的间距应为 100 mm 200 mm,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5.2.9 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其运动应有挡块限位。 5.2. 10 垂直滑动层门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悬挂支承系统。 5.2. 11 层门的平衡重必须有导向装置,并且应有防止其滑出导轨的措施。门 与平衡重的重量之
12、差不应超过 5 kg,应有保护人的手指不被门压伤的措施。 5.2. 12 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 mm。 5.2. 13 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50 mm。 5.2. 14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5.2. 15 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 0.25 m 以内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5.2. 16 对于机械传动的垂直滑动层门 ,采用手动开门,其所需力大于 500 N 时,可不加机械锁止装置。 5.2. 17 层
13、门锁止装置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有防松装置。锁止装置和紧固件在锁止位置应能承受 1 kN 沿开门方向的力。 5.2. 18 层门锁止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层门锁止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5.2. 19 所有锁止元件的嵌入深度不应少于 7 mm。 6 吊笼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6.1 载人吊笼应封顶,且在吊笼底板与顶板之间应全高度有立面(含门)围护。立面的强度应符合 GB/T 10054-2005 中 5.2.3.4.3 的要求,网孔立 面的孔眼或开口还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载人吊笼门框 的净高度至少为 2.0 m,
14、净宽度至少为 0.6 m。门应能完全遮蔽开口,其开启高度不应低于 1.8 m。 6.2 如果吊笼顶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则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的高度不小于 1.1 m,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 100 mm。护栏与顶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 mm。 6.3 若吊笼顶板用作安装、拆卸、维修或有紧急出口,则在任一0.1 m 0.1 m 区域内应能承受不小于 1.5 kN 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6.4 封闭式吊笼顶部 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应小于 0.4 m 0.6 m,出口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
15、能启动。 6.5 若在吊笼立面上设紧急逃离门,其尺寸应是:宽度不小于 0.4 m、高度不小于 1.4 m,且应向吊笼内侧打开或是滑动型的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6.6 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吊笼也应设置顶棚,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 1.5 m。 6.7 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 6.8 封闭式吊笼内应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外接电源断电时,应有应急照明。只要施工升降机在 工作,吊笼内都应有照明,在控制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装置处的照度不应小于 50 lx。实体板的吊笼门上应设供采光和观察用的窗口,窗口面积不应小于 25 000
16、 mm2。 6.9 吊笼的额定乘员数为额定载重量除以 80 kg,舍尾取整。吊笼底板的人均占地面积不应小于 0. 18 m2;当吊笼仅用于载人的场合时,人均占用面积不应大于 0.25m2。 6. 10 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其强度为:在 0.1 m 0.1 m 区域内能承受静载 1.5 kN 或额定载重量的 25%(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 3 kN)而无永久变形。 6. 11 吊笼结构应能 满足 GB/T 10054 规定的全部载荷试验要求。 6. 12 当吊笼翻板门兼作跳板用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6. 13 吊笼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
17、动。 6. 14 应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设施。该设施不仅在正常工作时起作用,在安装、拆卸、维修时也应起作用。 6. 15 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 7 对重及其导轨 7.1 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7.2 当对重使用填充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7.3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卷扬机 -郑州革新建机 http:/ 7.4 采用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不应使用对重。 7.5 为了防止对重从导轨上脱出,除了对重导轮或滑靴外,还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7.6 安装、加节时
18、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提升速度大于 1 0 m/s 时,对重越程不应小于 2 0m。 7.7 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8 钢丝绳、滑轮 8.1 钢丝绳 8.1.1 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 GB/T 8918 的规定。钢丝绳的安装、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 GB/T 5972 的规定。 8.1.2 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2,直径不应小于 9 mm。 8.1.3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当提升吊笼用一根钢丝绳时,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8。对额定载重量不大于 320 kg 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 6 mm。额定载重量大于 320 kg 的,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 8 mm。 8.1.4 齿轮齿条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悬挂对重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6;直径不应小于 9 mm。齿轮齿条 式货用施工升降机悬挂对重的钢丝绳为单绳时, 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