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目编号: 延交财磋商采购 2017001号 采 购 人 : 延津县 城乡规划局 代理机构 :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二零一七年九月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6 第三章 磋商 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 磋商 报价要求 29 第 六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1 第 七 章 响应 文件格式 32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
2、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延津县城乡规划局 的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概况与 采购 范围: 1、项目名称: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 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 2017001 号 3、招标工程 规模: 布展面积 1250 4、本项目采购预算: 1100 万元 5、 采购 范 围: 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
3、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包括创意策划、布展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等)。 2、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展览展示设计和制作、模型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展馆讲解员培训、展区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 3D/4D 影院、数字沙 盘、查询系统等)】 3、展览馆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 4、不包括室内空调、消防、安防、建筑改造等附属工程 。 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 预算内 资金 ,已落实 。 7、 建设地点 : 延津县平原大道与文化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 8、工期要求 :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 90
4、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9、质量要求 : 设计 质量 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 法律法规的要求 。 施工 质量 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 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5、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 7、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 负 责人 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 8、 供应商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1000万元 以上 (含,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9、 供应商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
6、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 供应商 ,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 2017年 9月 14日 -2017年 9 月 20日 8:30 12:00,15:00 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 /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工本费按标
7、段现场收取,未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http:/ 四、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
8、投标 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373-5926611,技术服务电话 0373-3051038。 5、关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五、 响应 文件递交: 1、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磋商 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9:30整(北京时间 ) ;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
9、商文件 5 2、 响应 文件递交及 磋商 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 文件, 采购 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竞争性磋商 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 项目 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发改委 : 0373-7697098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106917 延津县财政局 : 0373-7627806 八、联系方式
10、: 采 购 人: 延津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 延津县平原大道中段路北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373-7738259 采购 代理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联 系 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 0373-3077098 2017 年 9 月 13 日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一、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 人 采 购 人 :延津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 延津县平原大道中段路北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373
11、-7738259 1.1.3 采购 代理机构 采购 代理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 0373-3077098 1.1.4 项目名称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5 建设地点 延津县平原大道与文化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预算内 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工程规模 布展面积 1250 1.3.2 采购 范围 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包括创意策划、布展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等) 2、展区内布展
12、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展览展示设计和制作、模型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展馆讲解员培训、展区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 3D/4D 影院、数字沙盘、查询系统等) 3、展览馆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 4、不包括室内空调、消防、安防、建筑改造等附属工程。 1.3.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1.3.4 工期要求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 90 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3.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
13、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1.4.1 供应商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
14、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 负责人 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 8、投标人 2014年 1月 1日以来承担过 1000万元 以上 (含,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 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6.2 供
15、应商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供应商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8 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 1.6.3 采购人书面澄清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提出问题的书面文件后 1 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 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2.2.1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2.2 响应文件递
16、交 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3.1 磋商 有效期 自磋商开始之日 起 60 日历天 3.2 磋商 保证金 磋商 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100000.00) 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4100001002374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磋商 保证金 缴纳 的时间: 2017年 9月 26日 9 时 30分 (同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 供应商 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 为 磋商 保证金”) 3.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17、响应 方案 不允许 3.4 响应 文件份数 正本 壹份、 副本肆份 、电子版 U 盘一份。 3.5 响应 文件装订 响应 文件应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 封套上写明 采购 人名称 ; 供应商 的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 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9 4.2 递交 响应 文件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4.3 是否退还 响应 文件 否 5.1 磋商 时间和地点 磋商 时间:同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18、磋商 地点 : 同 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 6.1 磋商 小组 的组建 磋商小组 组成人数: 5 人 , 磋商小组 专家确定方式:从 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 磋商小组 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人 数: 3 名 8.1 项目 采购预算 1100 万元 注: 磋商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 5% 中标 供应商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向 采购 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或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10 磋商报价 二轮报价(首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最终报价 )
19、。最终报价不能高 于上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视为无效标。) 注:最终报价为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在评标现场 所报价格。 磋商 报价包括本次 采购 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工程费用、设计费、税费及完成发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购买等所有其它服务费用,超出 项目采购预算的 按无效标处理。 11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的规定,由中标 供应商 支付。 12 未中标人的 设计方案补偿 无经济补偿 延津县城市规划
20、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二、总 则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项目己具备 采购 条件,现对本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 采购 。 1.1.2 采购 人: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 代理机构: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方式: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 项目的资金来源: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2.2 本 项目的资
21、金落实情况: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3 工程规模、 采购 范围、 标段划分、 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工程规模: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 范围: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3.3 标段划分: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3.4 工期: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3.5 质量要求: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 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 供应商 须知 前附表;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 采购 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为本工程提供 采购 代理服务的; (4)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