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1 10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已足额缴费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调入地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责任人:高惠华 电话: 7822431 劳动就业中心审核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责任人:高惠华 电 话: 7822431 携带转入地劳动部门和接收单位接收手续或证明 未足额缴费的,待缴足后再予办理。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责任人:高惠华 电话: 7822431 责任人:郑秀凤 电话: 2522280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 7822297 监督机构:县 劳动保障局 纪检室 联系电话: 7822797 2027881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跨地调动工作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02 1
2、02、失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流程图 提 交 材 料 1、 申报单位缴纳失 业保险金的数额和参保职工名单。 2、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花名册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确 认 审核后向单位和职工分别出具单位缴费手册和职工缴纳凭证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审 核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 受理地点:行政中心窗口 责任人:高惠华 电话: 7822431 审核 时限 单位登记: 30 日 单位变更、注销、登记 10 日 单位招用、辞退、裁减人员 3 日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 7822297 监督机构:县 劳动保障局 纪检室 联系电话: 7
3、822797 2027881 103 103、小额担保贷款资格确认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需经户口或经营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盖章。 二、办理贷款需要到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 三、责任单位: 县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 7822297 四、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 劳动 保障局纪检 室: 7822797 收 件 受 理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小额贷款申请表 3、 就 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伍证、残疾人证 4、 工商个体经营营业执照 5、 税务登记证 承办岗位 :劳动就业中心负责人 承办人:韩漳城 联系电话: 7822297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或
4、当场告知补齐、提出受理意见 审 核 主管单位领导 责任人:游南林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104 104、 门诊特殊病种申报的审批认定 流程图 申请 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 医院专科副主任以上医生提出门诊特殊病 种申请表及相关病历资料 受 理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 责任人:吴桂凉、蔡文娟办理时限: 1 日 电话: 7827746 当场或 1 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 符合要求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录入、审核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 经办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办理时限: 1 日 责任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生效 第二天可在医院刷卡使用,有提出需求可当天刷卡使用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
5、料: 1、专科副主任以上出具的特殊病种申请表(医务科或医生电脑里都有表格); 2、个人相关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等); 3、出院记录需医院医务科盖章。 二、 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三、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项 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职工门诊特殊病种有: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的透析、 结核病、 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抢救 、 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高血压、 糖尿病、 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帕金
6、森氏病 105 105、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参保、变更、注销登记、验证和换证 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 1 20 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 1 3 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地税部门发证 社保养老保险业务 初审、复核 ( 1-3 个工作日) 地税部门业务受理、初审 申报材料: 一、参保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同意代码证书; 5、银
7、行帐号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 7、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二、变更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2、缴费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地方税务机关发放的 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三、注销登记: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四、验证与换证: 1、社会保险登记验证(换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2、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申报增员 106 106、 南靖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流程图 符合要求 申报提供材料 参保职工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 3、 住院
8、材料、门诊特殊病种材料; 4、 医保 IC 卡。 受理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窗口 责任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办理时限: 1 日 电话: 7827746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计算、录入、审批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 经办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领导审批: 张志 敏 每月受理申报的材料于 5 日内办结 转账支付 责任单位:财务科 责任人:郑敏娜 电话: 7827746 15 日后持身份证或医保 IC 卡到医保中心领取支票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 : 1、住院材料: 漳州医保 IC 卡、有效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必要时需提供住院医嘱复印
9、件、入院记录、门诊病历;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医院相关印章 、 福建省各统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此表可在漳州医保网下载,网址:www.zzyb.org。异地安置、异地急诊住院的,用人单位证明(主要内容: 职工因 病,于 年 月 日,住 医院等 )。 2、门诊 特殊病种材料: 有效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或门诊病历。 二、 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三、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 诊特殊病种起线 800 元。 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 800 元、
10、二级医院 500 元、一级医院 300 元。漳州市区外住院起付线多 300 元,年度内多次住院依次递减 200 元至零。 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在医保三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中,乙类项目个人负担比例先由参保人员自付后,在起付线以上的费 用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即退休个人负担 4、在职个人负担 7。医保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累计目录内费用达到上年社平工资四倍( 7.2 万元)的统筹基金封顶,转由商业补充保险支付。商业补充保险支付达到目录内费用 18 万封顶,再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目录内费用 100支付。 当场或1 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 107 107、 南靖县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图 符合要求 申
11、报提供材料 参保居民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补偿申报表: 1、 住院材料、门诊特殊病种材料、生育补偿材料; 2、 身份证或医保IC 卡,代办人身份证。 受理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 责任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办理时限: 1 日 电话: 7827746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计算、录入、审核 责任单位:医疗待遇审核科 责任人:吴桂凉、蔡文娟、张碧香 审核人: 张志 敏 每月受理申报的材料于 5 日内办结 转账支付 责任单位:财务科 责任人:郑敏娜 电话: 7827746 15 日后持身份证或医保IC 卡到医保中心领取支票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 1、住院材料: 有效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明
12、细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有外伤住院需提供门诊病历原件;(医院提供的材料均要盖医院的相关印章) 。 2、门诊特殊病种材料: 有效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或门诊病历。 3、生育补偿材料: 有效医疗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诊断证明书(医院提供的材料均要盖医院的相关印章) 、生育服务证和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 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科长:张志 敏 。 三、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200720 号)
1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 200729 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漳政办 200875 号) ,漳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漳政办 2009158 号) 当场或 1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 108 106、 107、 南靖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流程图 资料不全 或不符合要求 温馨提示: 一、责任单位: 医保中心 二 、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取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形成医疗费用报表 即时受理(每月 15
14、 日前) 承办科室:医疗管理 科 承办人员:张碧香 电话: 7822307 参保个人就医购药 财务科复核报表发票 医 保 中 心 领 导 审 批 基金支付(指定银行代付) 不符合要求 符合 要求 矫正数据、补正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定 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提交费用发票 不符合要求 款项到帐 申请 109 108、 南靖县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支付 流程图 申 请 申请 收 件 责任单位:医疗管理科; 责任人:张碧香 电话: 7822307 受 理 责任单位: 商业 保险公司 责任人:张德钦;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电话:7826766 审 核 责任单位:财务科;责任人:
15、张丽珍;办理 时限:5个工作日电话:7826766 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 支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责任单位:财务科;责任人:张丽珍;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材料缺失 补齐 补齐 材料不齐 材料齐全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 1、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提供含参保人员名单、参保人数、保费金额的保单; 2、信息管理科对参保人员名单、参保人数、保费进行审核; 3、财务科进行复核后付款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10 109、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转移、领取 和继
16、承 流程图 110、 南靖县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 申 请 申请 收 件 责任单位:业务科; 责任人:卓清海 电话: 7827746 受 理 责任单位:业务科 办理时限: 3 日;电话: 7827746 审 核 责任单位:财务科; 责任人:赖雪虾;办理时限: 3 日电话: 7822307 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 个人账户转移、领取 责任单位:财务科;责任人:郑敏娜;办理时限: 3 日或 1个月。注:个人账户领取 3日给付,个人账户转移于 1个月内转到对方医保中心。 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材料缺失 补齐 补齐 材料不齐 材料齐全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一)调动转移需提供: 1、漳州市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商转函; 3、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调动函;(二)死亡的参保人员亲属领取个人账户需提供: 1、死亡证明文件; 2、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