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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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问题解答 基本概念问答 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工人、乡镇企业及其职工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述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它城镇企业。 上述人员在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个人提出辞职能享受失业救济金吗 ? 因本人意愿提出辞职的,而且合同未到期,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费如何给予行政处罚?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单位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给予以下处罚: (一)对不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和不按规定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迟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

3、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失业职工失业前的连续工作年限怎样核定计算? (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各类联营企业的职工、乡镇企业的城镇职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失业后,其连续工作年限,持劳动部门办理的录用手续日期核定计算。 ( 2)私营企业、个体工 商户雇工失业后,其连续工作年限,以雇主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并进行年检的用工簿中受雇职工登记卡的日期核定计算。 ( 3)失业职工在 1979 年 4 月 27 日至 1988 年 12 月 31日从事过临时工作的,以街道、镇劳动部门审批的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记载的工作时间

4、为依据。 1989 年 1 月 1 日至 1994年 6 月 6 日期间从事临时工作的,以缴纳了养老基金工作年限为依据。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临时工作年限,可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的连续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 4)失业职工间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失业职 工两次以上失业,其计算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间不重复计算。 ( 5)因连续旷工 15 天或累计旷工 30 天被用工单位除名的失业人员,连续工作年限从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之日起至本人连续旷工 15 天或累计旷工第 30 天止,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 什么情况不列为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 (一) 1999

5、年 10 月 31 日前中断就业前的工龄; (二)已计算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连续工龄和缴费时间; (三)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什么是失业人员? 指具有 北京市城镇户口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有 就业意向的人员。 失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 (结 )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 (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学生; (三)就业转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辞职的人员,企业除名、开除的人员; (四)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以及经部队和本市民政部门同意的,要求自谋职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五)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 (六)符

6、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有什么区别? 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 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什么是登记失业人员? 指符合失业人员定义条件,并按规定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镇 )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领取了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简称 “求职证 “)的人员。求职证是认定失业人员身份的有效凭证。 什么是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是指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知识和实际技能的培训与训练活动,其目的是提高失业人员素质、增强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就业。 什么是创

7、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对具 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创办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使小企业创办者在成功地创办企业,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创造和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 办理失业登记问题解答 失业职工怎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30 天以内,持本人户口簿、城镇居民身份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填写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登

8、记表后由街道、镇劳动科颁发求职证。 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城镇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填写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登记表后由街道、镇劳动科颁发求职证。 哪些人员可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 16 周岁至男不满 60 周岁,女不满 50 周岁,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科办理失业登记,领取 :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证。残疾人不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如何使用求职证? 求职证是失业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凭证,失业人员不办理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救

9、济金的手续和就业手续。求职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报失,经核实后予以补发。 每年 12 月 1 日至 20 日失业人员须持本人的求职证到原发证机关进行年验,求职证加盖年验印章后次年才有效。 失业人员的户口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时,应及时到户口迁出街道、镇劳动科办理求职证转出手续,原求职证由迁入街道、镇重新编 号,加盖有效印章后继续使用。 失业人员就业或迁往外省、市,求职证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58 号)规定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10、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之一 非本人愿意中断就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1.劳动 (聘用 )合同到期终止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聘用 )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聘用 )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6.根据劳动法第 32 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

11、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或者自动离职等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失业期 间,您应履行哪些义务? 政府为保障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帮助您就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给您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您也应该配合政府履行下列义务。 ( 1)每月如实向社保所工作人员反映您在当月的求职及培训情况; ( 2)积极应聘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工作; ( 3)积极参加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 4)接受、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开展的关于失业人员情况的调查。 申领失业救济金的程序是什么? 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按月持本人失业保险金领

12、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 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因病(需有医院有关证明)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委托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满 2 年的,可以领取 3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 2 年不满 3 年的,可以领取 6 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 3 年不满 4 年的,可以领取 9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 4 年不满 5 年的,可以领取 12 个月的 失业

13、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 时间满 5 年的,可以领取 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 满 5 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 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的待遇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的其它保险待遇有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其具体标准是: (一)失业人员因病到失业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就医的,可以补助本人医疗费 50 80。累计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额的 80。医疗费的管理原则是先个人支付,后 申请医疗补助的办法。 (二)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

14、定给予补助。 (三)失业人员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等。 (四)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凭其营业执照或者学校入学通知书,可以一次性享受其应领取的失业救济金的剩余部分。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怎样领

15、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按月持本人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在本市迁移时,应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 关系转移手续。失业职工持本人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及北京市失业职工关系转移介绍信到迁入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办理衔接手续,原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加盖迁入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公章后继续使用。 在什么情况下停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或

16、者办理了就业登记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考入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达到退休年龄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九)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职工能否将失业保险金一次全部领完? 失业职工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一次全部领取,必须按月领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可以将其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

17、取证。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 迁往外省的,凭其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到原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一次性领取保险金申请手续。 对符合以上情况的,经街道、镇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北京市失业职工一次性发放保险金凭证、收回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注销登记卡片后,将应领取的保险金一次发给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后,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 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

18、证、求职证,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 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失业人员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招聘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招工、招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的;进入社区从事弹性就业的;或者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从事社区公益工作的;或者其他途径取得合法劳动报酬但又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应办理就业登记,其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办理招用备案手续。 只要您办理了招聘备案手续或者就业登记手续,就不再是失业人员了,就能按照我市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了。 失业人员培训问题解答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免费项目? 在接受培训过程中,您

19、可以享受免交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核)费和证书费等优惠,已参加过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不再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待遇。 凭什么证件可以享受免费培训 ? 失业人员凭求职证和街道开具的有就业经历的材料可以享受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凭下岗证可以享受免费培训。 哪些人员可以接受免费的职业培训? 凡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有 就业经历并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的,在失业期间可申请参加一次免费的技能培训或者创业培训。 失业人员到哪里可以接受职业指导? 目前,许多就业服务机构,如: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街道(乡镇)社保所等都开设了 “ 职业指导 ” 服务项目,您可以到哪里接受有关方面的指导。 什么是就业

20、准入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失业人员医疗问题解答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病了,能不能报销医药费? 如果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可以得到医疗补助金。根据您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您可以获得比例为 60%-80%的医疗费补助,但是补助总额不能超过您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60%-80%。 失业人员怎样申领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申领医疗补助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失业人员患病就医的医疗费,需先

21、由个人支付,后申请医疗补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预支或垫付医疗费。 (二)失业人员当月的医疗 费,应在次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申领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终止月内发生的医疗费,可在次月 10 日前申领。因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得超过次月底。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应遵守哪些规定?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就医: (一)门诊就医时,应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本市市属或者区、县属综合性医院就医; (二)因患急症不能在指定医院就医时,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区、县级以上医院急诊就医; (三)远郊区、县的失业人员家居偏远地区的,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

22、以在乡级医院就近就医; (四 )住院治疗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就医。 (五)住院期间需转院治疗的,必须由指定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并持转院证明、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院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转院就医。 失业人员能够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其缴费时间,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 60% 80%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 5 年的,按照医疗费的 6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60%。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 满 10 年的,按照医疗费的 6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

23、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65%。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 按照医疗费的 7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70%。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 按照医疗费的 7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75%。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 20 年以上的,按照医疗费的 80% 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 80%。 失业人员缴 纳社会保险政策问题解答 失业后再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本人到新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

24、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问题解答 什么是再就业优惠证? 根据北京市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京再就发 20031 号)规定,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由北京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监制,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统一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免费核发。 什么是 “4050” 就业 困难人员援助政策? “4050”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男 50 周岁及以上、女 40 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愿意从事本人力所能及工作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哪些人是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

25、能力的低保申请人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可以成为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失业人员养老、退休政策问题解答 失业人员能办理退休手续吗? 可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与企业一样,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也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这些手续可在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政策问题解答 失业人员就业有哪些途径? 综合我市促进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目前失业人员除了通过招工、招聘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途径实现就业外,还可以根据个人就业能力选择以下就业途径: (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 ( 2)进入社

26、区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再就业; ( 3)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从事社区公益工作; ( 4)其他合法经济活动。 灵活就业 什么是灵活就业? 现今,在社区从事以下工作且年龄在女 40 周岁,男 45 周岁的属于灵活就业的 范畴。 ( 1)给社区居民家庭提供家政服务,取得一定的收入; ( 2)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保健按摩、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点、居民老小饭桌、下水道疏通和送煤气罐等社区服务性工作; 但是在社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在用人单位工作,那可不能算作灵活就业的范畴了。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 享受社会保险费补

27、助的社区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 (1)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 数,按照 26的费率 (2003 年为 27 ),劳动保障部门补助 19,社区弹性就业人员个人缴纳 7 (2003 年为 8 )。 (2)失业保险。以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 2的费率,劳动保障部门补助1 5,社区弹性就业人员个人缴纳 0 5。 (3)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70为缴费基数,按照 7的费率,劳动保障部门补助 6,社区弹性就业人员个人缴纳 1。 社会保险补贴问题解答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助的标准

28、: 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补助 20%个人缴费 80%。 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补助 1.5%个人缴费 0.5%。 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上年社平工资的 70%政府补助 6%个人缴费 1%。 可以说,虽然您没有在单位工作,但是,单位出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国家都给您补贴了,减少了您不少经济压力,您的社会保险也接续上了。 社会保险补贴给多长时间? 女满 40周岁、男满 45周岁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女满 45周岁、男满 55 周岁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 5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距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 用人单位

29、招用哪些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在两种情况下,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补贴: 一种情况是,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签订 1 年或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另一种情况是,各类用人单位(不含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 “4050” 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签订 1 年或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 5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了 “4050” 人员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照车每招用 1 人给予 5000元 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给予

30、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计算标准: ( 1)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贴 20%; ( 2)失业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贴 1.5%; ( 3)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60%为基数,补贴 9%。 这些标准遇到我市调整社会保险费率时,会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 再就业援助问题解答 怎样才能得到再就业援助呢? 如果您是 “4050” 就业困难人员,希望得到再就业援助,可以到您的户口所在地的街 道(乡镇)社保所进行求职登记,并填写 “4050” 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之后就可以享受到再就业援助了。 再就业援助有哪些内容?

31、您可以主动到街道(乡镇)社保所获取以下帮助: ( 1)每月至少对您进行一次政策培训或职业指导,推荐两次就业岗位,如果您有培训要求还将提供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 2)根据您个人就业难点、实际情况,设计实施援助组合方案,提供 “ 一对一 ” 职业指导、求职技巧、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多层次服务; ( 3)另外,经过上述多次援助,仍就不了业,还可对您进行就业 “ 托底 ” 安置。 就业 “ 托底 ” 安置 是怎么回事? 政府设立了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并对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劳动的岗位开发给予专项补助(包括:工资和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补助),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32、 公益性就业组织问题解答 进入公益性就业组织需要哪些条件? 经过 3 个月再就业援助,推荐就业岗位达到 5 次以上仍未就业的下列人员: 一种是 “4050” 以上并且符合享受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进入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托底安置。 另一种是 “3540” 以上,符合享受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并 且失业 1 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经过 3 个月的再就业援助,推荐就业岗位达到 5 次以上仍未就业,根据自己的要求也可安排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 进入公益性就业组织的人员待遇如何? 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劳动,可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就业困给人员

33、专项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劳动合同签订之日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70%确定。 公益性就业组织主要从事哪些工作? 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主要从事为社区居民服务,有交通协管、社区保安、保洁、保绿、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城管协管、残疾人 工作协管、社区公共秩序维护等。 失业人员档案问题解答 失业职工档案里应有什么材料? 档案材料清单、失业人员情况表、招工审批表(全民所有制、区、县属大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1982 年以前办理集体招工,无个人招工审批表的,档案中须有职工登记表、工资转正定级表和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 用人单

34、位如何移交失业职工档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须在 15 日内由劳动、人事工作人员将失业职工档案(含单位委托在职业介 绍机构存档)移交到失业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区、县劳动局审核档案材料后接收并转入街道、镇劳动科。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失业职工档案的,除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发生劳动争议依据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结案文书签发日期顺延移交期限外,其他情况由市、区、县劳动局责令其立即改正。 用人单位移交档案时携带什么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表;破产或濒临破产的企业移交被精减的职工的档案须持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明;被关闭、撤销、解散的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移交被精减职工的档案,持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 的批件。 将档案放在职介或街道有区别吗? 有区别。首先是身份不同,转到职介存档后职工仍保留在职人员身份,职介不仅可以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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