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共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 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 委员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 举 办 法(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共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中共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第六届委员会,中共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中共宝鸡市委及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批准,公司第六届党委由 7 人组成,设书记1 人,副书记 1 人。纪委由 5 人组成,设
2、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两委”候选人大于“两委”应选人数 20以上。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选举产生程序为:先由公司党委、纪委在广泛听取各党(总)支部和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候选人数 30的比例提出“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其中党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10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 名,由各党(总)支部按多于应选人数 20的比例以无2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根据各单位选举结果产生“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产生“两委会” 。四、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选举产生程序为:党委书记由新产生的公司第六届党委会召开
3、六届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纪委书记由新产生的公司纪委召开纪委一次会议等额产生。五、由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代表大会通过,设总监票人 1 人,监票人 2 人,负责选举的全过程。大会设计票人 2 名,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七、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4、;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以上得票相等,则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按规定的差额比例,从得票未过半数但得票较多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产生。八、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者弃权,也可以3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O”,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O” ;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求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以及另选人姓名辨别不清的不计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九、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先监票人,接着主席团成员,然后各位代表从左到右投票。十、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十一、代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非候选人的代表)按选举人的意志代为填写;因故未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